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供參考之用
臨時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
非法勞工問題
引言
非法勞工包括潛入本港工作的非法入境者,以及持有效
旅行證件入境,但因在港工作而觸犯逗留條件的人士。
本文件告知議員有關非法勞工的現時情況。
背景
2.政府及其執法機構一直嚴密注視並致力解決非法勞工
問題。
入境前的管制
3. 入境事務處若發現參與輸入勞工計劃的僱主調派外地
勞工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將不會給予他們新配額。同
樣,僱用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如有這方面的不良記錄,
日後可被拒僱用這類傭工。
4. 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情況亦已大為改善。當局拘獲和遣
返來自內地的非法入境者人數,已由一九九三年的
37 517人,減至一九九七年的17 819人,平均每年減少
17%。這是反偷渡措施和行動奏效的成果。
入境時的管制
5. 出入境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會密切留意可疑的抵港旅
客,包括那些有非法受僱記錄者。可疑旅客可被拒入境
,或獲批的逗留期限較他們所要求為短。在一九九七年
,有8 184人因來港目的可疑,在管制站遭拒絕入境。
入境後的管制
6. 為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非法勞工,當局在一九九四年
七月成立了入境事務處特遣隊。一九九五年十月,特遣
隊成員的數目由46名增至92名。在一九九七年的1 897次
行動中,特遣隊負責執行1 409次。
7. 入境事務處在一九九七年的行動次數(包括與其他部門
進行的聯合行動),有所增加:
| 1996 | 1997 | 相差百分比
|
---|
行動次數 | 1 618 | 1 897 | +17%
|
8.勞工處的勞工督察亦經常進行視察,以遏止非法勞工:
| 1996 | 1997 | 相差百分比
|
---|
訪查次數 | 103 384 | 132 014 | +27.7%
|
查核僱員數目 | 238 630 | 300 356 | +25.9%
|
9.雖然行動和視察的次數有所增加,但當局拘捕和起訴
各類非法勞工的人數卻普遍下降:
非法勞工 | 1996 | 1997 | 相差百分比
|
---|
旅客 | 2 904 | (2 705) | 2 589 | (2 242) | -15% | (-17%)
|
合約工人 | 1 095 | (389) | 891 | (318) | -19% | (-18%)
|
非法入境者 | 540 | (525) | 501 | (501) | -7% | (-5%)
|
其他 | 21 | (0) | 11 | (0) | -48% | (0%)
|
總數 | 4 560 | (3 619) | 3 992 | (3 061) | -12% | (-5%)
|
* 括弧內代表起訴的人數
10.除了採取執法和起訴行動,我們亦通過其他途徑,包
括播放政府宣傳短片、派發資料單張予雙程通行證持有
人,以及向外籍家庭傭工發出通知書,加強推廣這方面
的社區教育和公眾意識。勞工處向外地勞工簡介他們的
權益時,會派發資料單張,提醒他們違反逗留條件是犯
法行為。市民可利用入境事務處設立的熱線電話(2824-
1551)和傳真(2824-1166),舉報逾期居留者和非法勞工。
11.雖然拘捕和起訴的人數有所下降,但政府仍會繼續嚴
密注視有關情況,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行動。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