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會議參考用

臨時立法會保安事務
委員會 警隊的服務對象滿意程度
調查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滙報,警隊委託獨立顧問進行的服
務對象滿意程度調查的結果。

背景

2.一九九五年三月,警隊正式推行其服務質素策略,
期望透過優質服務的方式,去推動一個以服務市民為
本的文化。該策略在五年內,分為五個階段:認知、
了解、支持、參與和承諾而施行。警隊服務質素監察
部已由一九九五年年中起,舉辦多次簡介會和宣傳活
動,在警隊內推廣優質服務的概念。

3.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警隊委託顧問進行一項民意調
查,找出普羅大眾對警隊的印象和警隊服務的評價。
該調查的結果已於一九九六年初公佈。此外,警務處
處長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公佈警隊抱負、目標和價值
觀,為警隊成員提供警隊清晰的目標和明確的未來取
向。

服務對象滿意程度調查

4.為了持續不斷地去評估警隊是否提供切合社區需要
的服務,其中一項工作是向警隊的服務對象,尤其是
那些與警隊近期有直接接觸的人士,搜集意見。這種
調查其一個主要目標,是找出可以改良服務的地方。

5.這項調查是由負責一九九五年民意調查的同一獨立
調查公司﹐透過抽樣方式在電話中進行調查。而調查
對象是那些曾因非暴力罪案、滋擾、糾紛、輕微毆打
和只牽涉財物損壞的交通案件中的受害人、證人或提
供資料者。所有被訪者都是在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間向
警方報案,一共有804人接受訪問。

6.被訪者是在事發現場,或致電999控制台,或親自到
警署報案室報案時接觸警務人員,這些人其後被要求
評估警方的表現。調查主要評估的地方﹐包括警方處
理案件和查詢是否及時、警員的專業操守﹑知識﹑關
懷程度和跟進聯絡的適切性等。

7.調查結果顯示,72%的被訪者(即579人)認為警隊的
服務水平「好」或「非常好」,21%(即169人)認為「
普通」,只有5%(即40人)對警隊的服務評為「差」或
「非常差」,而其中涉及滋擾和毆打個案的被訪者所
佔比例較高,有8%(即11人)。大部分被訪者第一個與
警方接觸的途徑是致電999求助電話(佔43%),其次是
前往警署(佔23%),在事發現場與警務人員接觸(佔20%)
,致電警署報案(佔9%),以及前往交通部報案室(佔4%)。

8.至於警務人員在不同接觸點的表現,87%曾致電999
控制台的被訪者對警務人員的表現評為「非常好」和
「好」,只有3%評為「差」或「非常差」。被訪者對
警方在接聽電話方面的迅速程度,評價最高,評為「
好」的人數高達92%;其次是速度和效率(77%)及所提
供的資料的清晰程度(71%)。

9.至於警署報案室職員表現方面,70%曾前往報案室的
被訪者認為服務「非常好」或「好」,8%認為服務「
差」或「非常差」。得到最高評價的表現是禮貌(69%
的受訪者評為「好」),而評價最低的表現是處理案件
的速度和效率(19%認為這方面的評價為「差」)。

10.關於警務人員在事發現場的表現,曾在事發現場與
警務人員接觸的被訪者中,78%把服務水準評為「好」
或「非常好」,而6%則評為「差」或「非常差」。對
於在現場處理事件的警務人員的個別表現,意見都是
正面的,但有13%被訪者認為警務人員未能盡快協助
他們。被訪者亦被要求評估警務人員控制現場的能力
,有66%認為這方面「好」,5%則評為「差」。

11.關於改善建議,8%的被訪者(即64人)認為警務人員
應可更快抵達現場,7%(即56人)則認為警務人員應可
更有禮貌及客氣。6%(即48人)認為警務人員應抱更關
懷的態度,另有6%建議警務人員應提供更多有關事件
進展的資料。

結論

12.今次的調查,有助警方知道日後改善公眾服務質素
的策略應把重點放在何處。在地區層面﹐分區和地區
指揮官正在研究調查結果﹐並會考慮以下各點:
  1. 在處理案件的即時性﹐速度及效率方面仍可改
    善的地方﹔

  2. 在警局報案室接收電話和接待親身往該處人士
    的步驟﹔

  3. 改善警員如何妥善地完成與公眾人士的交往,
    例如清楚說明有關的跟進行動。
13.改善服務質素,是警隊持續進行的工作,而推行警
隊服務質素策略,則是這項工作的一部分。警隊會繼
續鞏固目前的成績,精益求精,並且鑑定需要改善的
地方,加強工作。

保安局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