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2)76(01)號文件



臨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1997年7月23日的情況)


1.政府當局與駐港人民解放軍的溝通渠道

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7月22日會議上同意討論此事。

2. 跟進遣返越南船民的工作及越南難民移居外地的
事宜

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7月22日會議上同意討論此事。

3.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安排及香
港特區護照簽發工作的進展

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7月22日會議上同意討論此事。

4. 關於發出及撤銷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擬議上訴
機制

政府當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案》的審
議過程中,曾答允在1997年年底前提交所需的附屬
法例之前,就其建議設立上訴機制,處理因入境事
務處處長所作和發出及撤銷香港特區護照有關的決
定而提出的上訴一事,徵詢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