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任務和目標
工商局的工作涉及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
- 雙邊及多邊貿易;
- 支援工業;
- 知識產權及保護消費者;
- 紡織品、戰略物品及儲備物品的貿易管制;
- 區域及多邊經濟合作;
- 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及
- 電子數據聯通。
2. 工商局亦 -
- 負責為貿易署、工業署、香港海關、知識產
權署及香港10個駐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1
制定政策和管理這些部門;及
- 負責為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消費者委員會、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香
港工業邨公司、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及公
用電子貿易服務制定政策2。
3. 工商局的目標是:
- 為特別行政區的貨物及服務盡可能謀求以不
受限制地進入海外市場,為本地商人和投資
者謀求一個穩定而以明確規則為基礎的全球
性貿易制度;
- 有關這些部門的職責說明,請參看附件
- 有關這些機構的職責說明,請參看附件
- 促進特區作為一個世界級的製造業及服務業
中心,並藉提供促銷、基礎設施及其他支援
服務,提高製造業及服務業的競爭力;
- 發展一個全面、獨立和為國際認可的框架來
保護知識產權,以幫助促進貿易、投資,以
及技術創新與交流;
- 透過良性競爭以保護並促進本地生產者、商
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遏止不公平的營商
習慣,並為消費者提供有效的申訴渠道。
4. 工商局的責任是:
- 設定談判立場並參與多邊和雙邊的貿易談判;
- 制定措施並作出安排,方便對外貿易;
- 制定及執行拓展貿易的政策;
- 增進特區在海外及多邊與區域性貿易組織內
的貿易和商業利益;
- 制定並執行政策,以支持製造業及服務業的
進一步發展,並促進外來投資與技術發展;
- 發展及實施一套健全的、與國際認可的安排
一致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 制定政策,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及促進競爭。
工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