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打擊盜版活動的執法工作
引言
本文件概述政府打擊盜版活動的策略,並匯
報政府最近採取的執法行動和擬採取的執法
措施。
打擊盜版活動的策略
2.政府決意制定和執行一套健全的制度,以
保護各項(包括版權)的知識產權。為鼓勵
創作和提高香港的長遠競爭力,這樣做是必
需的。
3.為保護版權擁有人的合法權益和協助打擊
盜版活動,我們需要有一個配合得宜的全面
策略,包括下述元素 *
- 現代化、穩妥和清晰的法律基礎;
- 健全的執法制度;
- 高瞻遠矚的反盜版宣傳和知識產權
教育計劃;以及
- 權利擁有人、政府和其他有關當局
之間的緊密聯繫。
《版權條例》
4.在六月二十七日生效的《版權條例》載有新條
文,加強對侵犯版權的管制。舉例來說,該條例 *
- 授權海關關長檢取和沒收涉嫌盜版
的製品;向版權擁有人發放檢取的
樣本和披露資料,以協助他們確定
侵犯版權的行為和採取民事補救;
- 根據誓章附加一項推定,以協助證
明版權存在和擁有權;
- 對於首次因持有盜版製品供商貿用
途而定罪者,以及首次因持有供製
造盜版製品的印版而定罪者的最高
刑罰加倍,前者擁有每件侵犯版權
複製品的最高刑罰為罰款50 000元
及監禁四年,後者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 000元及監禁八年;
- 增訂一項有關出口的罪行,處罰那
些把盜版產品或用以製造侵犯版權
複製品的物品從香港輸往其他地方
的人;以及
- 維持法院在視乎所有情況後,因該
宗案件所需的司法公正,而有權判
定*額外賠償*。
執法行動
5.政府對製造、進出口和分銷盜版作品作商業
用途,實施刑事制裁。權利擁有人亦可對據稱
侵犯其版權的人,採取民事行動。
6.在過去數年,海關關長已加強對各層面的盜
版活動(包括進口、分銷和零售侵犯版權的貨品
)的執法行動。我們認為,在打擊盜版活動的工
作上,監察和搜集情報是十分重要的;因此,
海關關長現已與警務處處長緊密合作,交換資
料,特別是關於有組織集團及重要疑犯的資料。
7.我們亦與其他地區的知識產權執法機構建立
緊密的聯繫,以遏止盜版貨品的走私活動和國
際貿易。舉例來說,海關關長曾與內地的對口
機關進行多次互訪、會議和研討會,並已設立
雙方聯絡點,方便交換資料和情報。此外,我
們也加強與派駐香港的美國、日本和韓國海關
人員合作,掌握香港與這些國家之間盜版活動
的動向。
8.具備足夠的人手,是維持健全執法制度的關
鍵。目前,香港海關轄下的版權及商標調查局
聘有164名人員,人手較過去三年增加40%。到
本年十月,版權及商標調查局會再增聘24名人
員,俾能更有效率地對付知識產權問題。
9.版權及商標調查局的權力獲擴大後,在本年
七月中旬,進行了「迅雷」及「殲滅者」行動
,打擊盜版貨品的零售黑點。這些行動的結果
連同往年的結果撮錄如下 *
| 個案 | 拘捕人數 | 檢取貨品 | 估計價值
(百萬元)
|
---|
1994 | 1,380 | 1,112 | 224,669 | $9.78
|
1995 | 1,566 | 1,447 | 590,854 | $38.25
|
1996 | 1,353 | 1,392 | 1,071,865 | $60.00
|
1997 (首七個月) | 883 | 981 | 1,830,596 | $68.02
|
最近的執 法行動 (12.7.97 -24.8.97) | 226 | 216 | 469,740 | $16.01
|
10.自去年以來,法院對盜版活動判處的刑罰顯
著加重。在一九九六年,共有144人因犯上與版
權有關的罪行而即時被判處監禁,而一九九五
年則只有18人被判處同樣刑罰。在一九九七年
,首七個月已有148人被判監禁。此外,我們
現正盡量安排在適當地點,例如在區域法院而
非裁判署,審理嚴重案件,以確保判處的刑罰
具有阻嚇作用。
宣傳和教育
11.知識產權署計劃由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起,
推行一項漸進式的全面公眾教育計劃,提高香
港市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初期的主要對象為
中學生。該部門亦安排到教育機構探訪,並舉
辦座談會、研習班和展覽會,介紹知識產權。
12.香港知識產權協會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成立
,為一私人協會,成員來自多種產權的權利擁
有人,目的是促進市民了解保護知識產權的重
要性。知識產權署為該協會提供會議場地和秘
書服務。
與權利擁有人的協調和聯繫
13.工商局負責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的統籌工作
,小組成員包括知識產權署、海關、警務處、
律政司和政府新聞處的代表,負責檢討香港在
版權保護及執法方面政府所採取的行動。該小
組定期舉行會議和進行交流。
14.把工業界和政府的資源集合起來,可以協助
我們在各自打擊盜版活動時,更有果效。因此
,我們已開始與香港的版權業定期進行對話。
一個非正式的諮詢小組現已成立,並有下列公
司的代表參與 *
- 香港商業軟件聯盟;
- 香港影業協會;
- 國際唱片業協會;
- the Motion Pictures Association;
- 任天堂;以及
- 軟件出版商協會。
15.自四月以來,該諮詢小組曾開會三次,討論
事項包括打擊盜版活動的整體策略;研究可否
令明知而容許其處所用作盜版活動的業主負上
某種法律責任;以及研究可否制定一個協助搜
集情報的獎勵計劃。該諮詢小組成立了兩個工
作小組,以探討 *
- 民事法律程序可予精簡或簡化的程度
;以及
- 對鐳射碟生產設備的進出口、鐳射碟
廠,以及在鐳射製品使用識別編碼應
實施甚麼程度的管制。
上述兩個工作小組已經舉行會議,並會繼續研
究打擊盜版活動的方法。該兩個工作小組會就
如何防止和減少盜版一事徵詢鐳射碟製造業的
意見。
進一步的執法措施
16.在盜版貨品售賣活動較猖獗的黑點,「迅雷
」及「殲滅者」行動已對不少經營者造成衝擊
。不過,打擊盜版活動是長期爭戰。我們必須
不斷檢討我們的策略,改善對策,以確保能對
症下藥。除了不斷努力加強與內地和其他主管
當局的協調合作、尋求增加人手、監察盜版活
動的新動向和作出回應外,我們正積極考慮以
下措施 ─
封閉令
17.今年六月,立法局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版
權條例草案》時,我們提議,令明知而容許其
處所進行侵權物品交易的業主,負上某種法律
責任(民事及/或刑事)。雖然條例草案委員
會同意建議可加強對零售層面的執法,和協助
打擊惡名昭彰的商店;但委員會擔心無辜的商
戶和業主可能會受害。
18.條例委員會認為,侵犯版權的行為可能難於
察覺,業主難以知道其處所內實際上有甚麼活
動進行。因此令業主負上租戶所作侵犯版權行
為的責任,實為不公平。此建議也可能不合理
地損害業主的利益;例如業主可能懷疑租客作
出侵犯版權行為而終止租約,因此須訴諸法律
行動或賠償租戶。物業的價值也可能因涉及侵
犯版權活動而下跌。為免煩惱,一些業主可能
完全拒絕把物業租與售賣版權物品的商人;這
亦會對合法經營者不公平。
19.我們了解上述顧慮。由於我們最終的目的,
是迫使非法經營者沒有地方繼續進行其違法活
動,因此,我們有意更改我們的原來建議,改
為法庭一旦在盜版案中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政
府便可向所涉商鋪迅速發出短期封閉令。對於
賣淫場所或無牌經營的食肆,現時我們可根據
現有的相類條文,發出封閉令。然而,要有效
打擊盜版活動,封閉令必須在極短時間內批出
;最理想的做法,是法庭在盜版案中裁定罪名
成立後,即可「自動」發出封閉令。快速至為
重要,因為侵權者的流動性很高,再次成功檢
控他們的機會極微。假如封閉令的申請程序冗
長繁複,封閉令就不會收效。
20.我們認為封閉令的有效期應維持一段足夠的
時間,使侵權者感到經濟確有損失,而業主則
仍可倚靠租客所存放的按金,減輕其作為第三
者所蒙受的不必要損失。因此,經權衡利害後
,兩星期的制裁期可算合理。
21.我們會正式徵詢有關方面的意見,並會在稍
後向本事務委員會匯報。
獎勵計劃
22.版權業的各方代表已同意捐獻款項,設立一
項獎勵計劃打擊侵權活動,而海關關長亦答允
負責執行這項計劃。我們已擬訂獎勵計劃的大
綱,並打算盡早推行該計劃。
對鐳射碟生產設備的規管
23.近年檢取的盜版鐳射碟,大部分來自香港以
外地方。最近,我們接報,指本港鐳射碟工廠
數目日增,並提醒我們須防止這些工廠從事非
法的生產活動。為了監察鐳射碟生產設備的蹤
迹,我們打算根據《進出口條例》的附屬法例
,引入若干發牌規定。我們會在稍後諮詢本事
務委員會的意見。
對鐳射碟工廠的規管
24.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本港有鐳射碟工廠生產侵
犯版權的複製品。不過,我們正考慮是否需要
設立一套簡單制度,賦予海關關長權力,在有
需要時到這類工廠審查。我們或許需要制定新
法例條文才可容許海關關長這樣做。同樣地,
我們會在稍後徵詢業內人士和本事務委員會的
意見。
識別編碼
25.據我們所知,本港約有70%的錄音、電影和
電腦軟件公司規定,其生產的鐳射製品必須附
有來源識別編碼。業內人士已要求政府考慮強
制廠家採用這種編碼系統,我們現正研究由此
帶來的影響。目前全球似乎只有內地強制採用
這種系統。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
26.我們現正與保安局商討,看看可否把侵犯版
權視為《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下的其中一
項有組織及嚴重罪行。這項建議如獲得接納,
將賦予執法機關更大權力,可以審查涉嫌侵權
者的帳目,並充公他們從事盜版活動所得收益
。我們需要修訂此條例才可實行這項建議。
訓練
27.我們預期透過互聯網進行的盜版活動會有所
增加,因此,我們已要求美國的對口部門,協
助提供有助打擊這類型盜版活動的訓練課程。
此外,我們邀得版權業的代表向我們介紹這方
面的最新發展。
總結
28.打擊盜版活動的工作殊不容易,但我們已構
思多項新措施,以加強這方面的執法工作。在
政府、版權擁有人、香港及內地執法機關等方
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們有信心能夠控制並遏止
盜版活動。
29.我們歡迎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成員就上文
闡述的策略和新措施提出建議。由於部分措施
需要先行修訂有關條例才可付諸實行,我們亦
希望得到議員的支持,日後能盡快通過我們提
出的修訂。
工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