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143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PLW

臨時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1月15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何承天議員(主席)
簡福飴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袁 武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皇發議員
霍震霆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

劉健儀議員
李啓明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陳榮燦議員
黃宏發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夏佳理議員
梁振英議員
*程介南議員
楊 釗議員
*蔡根培議員
*顏錦全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鑑林議員
劉江華議員
羅祥國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規劃)
馮永業先生

規劃署副署長
馮志強先生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洪傑先生

路政署署長
梁國新先生

運輸署政府工程師(港口及機場發展)
黎福根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2
鄧曾藹琪女士
大嶼山與新界西北之間的道路網絡發展
(臨立會CB(1)779(01)號文件)

是次會議原定為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與交通事務
委員會的聯席會議,但由於出席議員未能達到聯席會議
的法定人數,出席會議的議員同意以規劃地政及工程事
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形式進行會議。

2.應主席的邀請,路政署署長扼要地介紹十號幹線 --
北大嶼山至元朗公路的建議發展,並着重指出文件中所
載述有關建議的路線與其連接路及其他主要道路計劃互
相配合的情況。當局計劃在 1998年3月展開建議計劃的
勘測及初步設計工程,並擬在 2000年8月竣工。當局將
須進行進一步勘測,以確保十號幹線可與"跨界通道進
一步研究"所規劃的新跨界通道配合。預期十號幹線的
建築工程可在2002年展開,並會在2007年竣工。

3.一名議員提及珠海當局最近宣布有關連接珠海與屯門
的伶仃洋連接通道的融資方法與建築工程已獲國務院核
准;在提及此事時,該名議員表示察悉並關注內地當局
建議的跨界道路網絡是否能配合建議的十號幹線,因為
十號幹線目前只是在規劃階段,預期有關工程須進行至
2007年才能竣工。她促請政府當局與內地當局緊密合作
,以期設計一套互相配合的道路網絡系統,以促進跨界
交通的發展。

4.規劃署副署長解釋,拓展跨界道路計劃一向是基建協
調委員會(基協會)優先研究的課題。雙方曾互相交換意
見,並清楚了解對方的擬議道路網絡發展。他指出,內
地當局的普遍做法,是先向外公布發展計劃,然後才進
行詳細的勘測及可行性研究。據他所知,建議的伶仃洋
工程計劃目前只在勘測及進行可行性研究的階段。當局
需要進一步勘測十號幹線北段的路線及設計容車量,以
確保可與"跨界通道進一步研究"所規劃的跨界通道配合
。顧問公司將根據"跨界通道進一步研究"的結果,評估
跨界交通的需求,及訂定十號幹線計劃的工程需要。

5.議員強調有必要增加基協會工作的透明度。他們認為
,內地當局已於1997年10月公布在爛角咀興建連接珠海
與屯門的伶仃洋連接通道,並表示此項工程將於2006年
竣工。然而,香港政府並未承諾進行此項工程計劃。

6.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回應時表示,基協會在
其1997年10月擧行的會議上曾討論跨界連接路的財務安
排,但有關此等交通連接路的確實地點及進行建築工程
的時間仍未確定,因此,當局並沒有作出任何公布。不
過,雙方均已同意在為建築工程細節定案前,有需要委
託顧問進行研究。有關計劃須先由內地方面的國務院及
香港方面的行政會議核准通過,然後才作最後決定。

7.至於基協會擧行會議的次數,規劃署副署長證實,基
協會除了擧行全體大會外,其轄下的其他小組委員會如
公路及橋樑專家小組的技術組亦曾召開特別會議,就特
定工程計劃交換意見。在過去的15個月內,該技術組曾
擧行3次會議。

8.主席重申,政府當局與內地當局在規劃交通基礎設施
方面共同合作是十分重要的。當有需要就跨界發展發表
公布時,較恰當的做法是以聯合公告的形式發表,此擧
將可確保有關內容一致。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
答應考慮此一建議,並承諾在日後會就基協會的工作向
市民提供較詳細的資料。

9.議員着重指出有需要及早完成十號幹線南段工程,以
配合跨界連接路的發展。路政署署長在回應時解釋,有
關興建青洲連接路的計劃將取決於堅尼地城的填海發展
工程。當局將於短期內要求核准撥款,就擬議的青洲連
接路建築工程進行可行性研究。與此同時,十號幹線掃
管笏段將與九號幹線連接,以疏導新界西北的交通流量。

10. 一名議員關注到推算跨界交通的估計數字是否準確
。規劃署副署長承認以往深圳、珠海及香港當局所作估
計數字曾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正因如此,當局認為實
在有需要進行"跨界通道進一步研究"。

11.至於香港、珠海與深圳之間交通連接路的竣工時間
表,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表示,在現階段提
供確實的時間表相當困難,因為當局仍須視乎"跨界通
道進一步研究"的結果,方能決定是否核准展開該等工
程計劃。他向議員保證,一俟取得"跨界通道進一步研
究"的結果,當局將會在1999年年中與內地當局共同合
作,訂定跨界工程計劃的竣工時間表。

12.鑑於政府當局所詳述的現時情況,議員對香港方面
的交通基礎建設可能未能與伶仃洋連接通道在2006年
的目標竣工日期配合表示深切關注。規劃環境地政局
首席助理局長澄清,截至目前為止,政府當局尚未獲
正式知會有關伶仃洋連接通道的竣工日期;珠海當局
曾告知政府當局,表示已就伶仃洋連接通道進行詳細
研究一事立項,但卻並未訂定確實的竣工日期。

13.一名議員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既享有高度自治,
應可因應本地社會的需要而就其本身的道路網絡作出
獨立的決定。推行道路工程的時間表,實不應受制於
內地方面工程的竣工日期。他促請政府當局採取更積
極主動的方式,鼓勵市民參與設計可令本港整體交通
(尤其新界西北的交通)暢通的道路網絡,而非只是着
眼於跨界通道的交通。就此,議員問及十號幹線在大
嶼山所經的路線。

14.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時解釋,政府
當局會根據將在1998年後期完成的"跨界通道進一步研
究"第1階段所得的交通推算數字,制訂實施十號幹線
工程的時間表。他強調,十號幹線的建議路線,除了
可疏導跨界通道的交通外,其設計更是為了應付新界
西北與大嶼山新發展所帶來的交通需求,特別是赤鱲
角新機場、北大嶼山新市鎮及大嶼山港口半島的交通。

15.路政署署長補充謂,十號幹線將與元朗及屯門其他
主幹路匯合,疏導新界至市區間的交通。當局正進行
多項研究,包括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及工程需
求研究,此等研究將會連同"跨界通道進一步研究"的
結果一併考慮。當局將會對此等研究結果詳加分析,
以期訂出最能符合本港社會需要的路線。

16.就一名議員問及十號幹線與元朗公路的交匯點,路
政署署長表示,當局尚未決定確切的交匯點位置,因
為仍須視乎可行性研究的結果,然後才作出最後決定
。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補充謂,政府當局會
就交匯點的位置及數目,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17.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1時5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3月16日

(*亦為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