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的士發牌制度 ─ 諮詢文件


引言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已發出一份諮詢文件(已
夾附),徵詢公眾人士對現行的士發牌制度的意見。

背景

2. 的士牌照自一九六四年以來一直以公開招標方式發
出,在一九七六至一九九一年期間並以定期招標方式
批出。一九九二和一九九三兩年,由於當局等待交諮
會檢討的士政策的結果,因此並沒有發出的士牌照。
由一九九四年起,在考慮過巿民對的士服務的需求、
的士業的經營情況,以及的士數目增加對交通情況可
能造成的影響,當局才發出的士牌照。在一九九四年
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五月期間,當局共簽發了410個新
牌照。目前,全港共有18 138個的士牌照(市區的士
佔 15 250 個、新界的士佔 2 838 個、大嶼山的士佔50
個)。

3. 公眾人士向交諮會表示,關注的士牌價在一九九六
年和一九九七年年初急劇上升的情況,並要求檢討的
士發牌制度。為此,交諮會在本年三月重新召開的士
政策檢討工作小組,以進行這項檢討。本年七月三十
一日,工作小組發表了一份文件,邀請公眾人士在一
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發表意見。

現時狀況

4. 根據工作小組所得結果,沒有證據顯示的士牌價上
升對的士的收費和車租有任何直接影響。不過,這份
諮詢文件仍列出工作小組接獲有些人士要求工作小組
考慮的六個不同的士發牌制度的方案,其中包括維持
現狀。此外,工作小組認為任何對的士發牌制度的改
變,不應影響到現時持牌人的權利。

未來的工作

5. 交諮會工作小組對這課題尚未有任何立場,在考慮
有關人士等的意見後,會把建議提交交諮會。

政府總部
運輸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