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專營權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向
九巴批出新專營權,以營辦 368 條路線的公共巴士服
務。新專營權為期九年十一個月,由一九九七年九月
一日起生效。
專營權的條款
2.九巴的新專營權不受利潤管制計劃的規限,這項安排
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相同。
3. 我們亦在新專營權內引入改善條款,以加強政府的監
管措施,以及準備日後在公共巴士服務方面引入更多競
爭。新條款包括 -
- 非專利路線
在新專營權內訂明九巴所營辦的路線,不會享有
獨營權,這項安排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相若。
- 公開營運和財務資料
我們增訂新規定,要求九巴提供更多有關巴士服
務的資料,以增加運作上的透明度。
- 中期檢討
根據新專營權的條款,政府會在新專營權生效第
四年後進行「中期」檢討,以評估九巴的表現。
4.新專營權的詳情載於夾附的臨時立法會參考資料摘
要,此摘要已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派發給議員傳
閱。
取消九巴的利潤管制計劃
5.在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臨時立法會通過決議案
,使利潤管制計劃不適用於九巴的新專營權。
運輸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