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交通事務委員會
大嶼山的士加價申請
引言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建議增加大嶼山的士收費,平
均增幅為9.1%。
背景
2. 現行有50輛大嶼山的士,從業人士約共80人,每日載
客約2500人次。大嶼山的士上次是在一九九六年七月十
九日加價,加幅為10%。一九九六年年底,大嶼山的士
商會提出由一九九七年年初起加價10.6%的申請。考慮
到一九九七年年初所得有關大嶼山的士業的財政狀況
和營運資料,當局並不支持大嶼山的士在那時候加價。
3. 不過,最近當局檢討的士業的財政狀況,結果顯示大
嶼山的士有需要在一九九八年第一季加價。在一九九六
年七月(上次加價日期)至一九九八年三月(新收費的建議
實施日期)期間,預測的累積通脹率為9.4%。
收費政策
4.當局是按照下述各項指導原則,考慮的士的加價申請:
- 考慮到的士業在收入和經營成本方面的轉變,有
需要確保的士業在財政上可行的情況下經營;
- 有需要使的士服務在供應情況、乘客候車時間和
乘客意見等方面,維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 有需要維持的士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之間的合理
收費差距;以及
- 市民可能對建議收費的接受程度。
收費方案
5.交諮會考慮到上文所載的指導原則,曾詳細研究以下
五個收費方案:
方案 | 「落錶」後首 2公里的收費 (元) | 以後每0.2 公里的收費 (元) | 等候時間 每分鐘的 收費 (元) | 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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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收費 | 11.00 | 1.10 | 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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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2.80 | 1.10 | 1.10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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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1.00 | 1.20 | 1.20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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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1.80 | 1.20 | 1.20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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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12.00 | 1.20 | 1.20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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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12.80 | 1.20 | 1.20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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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E是大嶼山的士商會建議的收費。
6.方案A至C建議的加幅,由3.5%至8.7%不等。以實質計
算,這三個方案未能使大嶼山的士從業人士的整體財政
狀況,回復到接近以往收入的水平。同時,建議的加幅
也過低,無法令大嶼山的士在財政穩健的情況下經營。
方案 E 可顯著改善業內人士的財政狀況,但建議的收費
不大可能為市民所接受。
7.總的來說,方案D似乎能夠平衡的士從業人士與乘客的
利益。以實質計算,這個方案可改善大嶼山的士從業人
士的財政狀況,令他們的收入增至與以往相若的水平。
建議的加幅與預測的通脹率相符,因此不大可能遭市民
強烈反對。
8. 若把收費調高9.1%(方案D),三類的士從業人士每月的
預測收入淨額將會如下:
大嶼山的士從業人士的每月收入淨額
(按一九九八年三月的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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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入淨額 | 出租車主 (元) | 租車司機 (元) | 車主司機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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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年的平均收入 | 2,969 | 12,334 | 13,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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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三月的 預測收入
(假設不加價) | 2,381 | 10,004 | 1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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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三月的 預測收入淨額 (加價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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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加價後乘客
對搭乘的士有抗拒 心理* | 2,783 | 11,320 | 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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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加價後乘客
對搭乘的士沒有抗
拒心理 | 2,783 | 11,795 | 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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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每次加價10%後,2%的乘客在短期內會有抗拒
心理。
附加費
9.一九九六年七月,行李附加費由4元增至5元,而電召
預約服務的附加費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以來一直維持為5
元。大嶼山的士商會申請把這兩項附加費增加1元,即
由5元增至6元。
10.現建議這兩項大嶼山的士附加費維持不變,即仍為5
元,與市區的士一樣。附加費佔大嶼山的士司機的收入
不足1%。
建議概要
11.現建議把大嶼山的士現行的收費表調整如下:
| 現行收費 (元) | 建議收費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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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錶」後首2公里 的收費 | 11.00 | 12.00
|
以後每0.2公里的收 費 | 1.10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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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時間每分鐘的 收費 | 1.10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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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召預約服務的附 加費 (維持不變) | 5.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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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行李或每隻鳥
獸的附加費 (維持不變) | 5.00 | 5.00 |
12.現建議新收費由一九九八年三月初開始生效。
政府總部
運輸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