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107號文件
檔 號:CB2/PL/WS
臨 時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 |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
---|
時 間 : | 下午12時30分
|
---|
地 點 : | 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
---|
出席委員:
王紹爾議員(主 席)
陳財喜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鵬飛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婉嫻議員
馮檢基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鄧兆棠議員
羅叔清議員
蔡素玉議員
缺席委員:
譚耀宗議員
列席秘書:
- 總主任(2)4
-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2)4
- 麥麗嫻女士
- 高級主任(2)7
- 馬健雄先生
I. 選擧主席及副主席
(臨立會CB(2)51號文件附錄IV)
議員推選梁智鴻議員負責主持選擧程序。
2. 梁智鴻議員提醒與會者,凡出任與福利事務委員會
職責相關的政府諮詢團體(該等團體的一覽表載於臨
立會CB(2)51號文件附錄I)的主席或副主席的議員,不
得參選本事務委員會的主席或副主席。
3. 鄧兆棠議員提名王紹爾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
朱幼麟議員附議。由於再無其他提名,梁智鴻議員宣
布王紹爾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主席。王紹爾議員隨即
接手主持會議。
4. 李家祥議員提名陳財喜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鄧兆棠議員附議。由於再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陳
財喜議員當選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職權範圍
(臨立會CB(2)51號文件)
5. 議員察悉本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詳情載於臨立
會CB(2)51號文件附錄II。
III. 會期內的會議安排
6. 議員商定,事務委員會的例會訂於每個月第二個星
期五上午10時45分擧行。由於10月第二個星期五是公
眾假期,下兩次會議將分別於1997年9月12日及10月3
日擧行。
IV.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7.議員同意在下次會議席上討論兩項議題,即 ─
- 《老人服務工作小組報告書》;及
- 政府當局因應議員要求增加綜援標準金額一事
進行研究的結果。議員於1997 年7月9日的議案
辯論中,通過要求當局將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
劃的標準金額增加至少 300 元。此外,當局亦
曾就綜援計劃進行其他檢討,例如研究向老人
發放康樂津貼事宜;事務委員會亦會要求當局
向委員會匯報這些檢討的結果。
在下次會議擧行前,秘書會向當局索取有關資料文件,
供議員參閱。主席會因應上文(a)項所述報告的涵蓋範圍
,再考慮可否將(a)項及(b)項議題合併為一,並考慮是否
加入其他議程項目,於下次會議席上討論。
8. 議員同意,暫時沒有急需處理的事項,因此無須在下
次例會前擧行特別會議。
9.會議於下午12時5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