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

檢討舊建市區鄰舍層面社區發展(鄰舍層面)試驗計劃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匯報舊建市區鄰舍層面試驗計劃的
檢討工作進度。

背景

2.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鄰舍層面計劃)在七十年代開
始推行,為福利服務及社區設施不足或缺乏的貧困和
過渡性社區提供福利服務。這些社區包括臨時房屋區
( 臨屋區)、寮屋區、住家艇區和受房屋委員會五年整
體重建計劃影響的第一至第六型公共屋邨。鄰舍層面
計劃委員會由一名民政事務局代表擔任主席,而成員
則包括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會福利署和房屋署的代
表,負責根據附件所載的準則選出合適的服務地區。

3.在服務地區內,鄰舍層面工作隊為區內居民提供一
系列的福利服務,包括基本輔導、社區教育、為各個
年齡組別而設的培訓和發展計劃,以及視乎情況需要
而安排個案轉介服務。

4.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當時的行政局決定毋須把
鄰舍層面服務擴展至新市鎮、鄉郊地區,以及未受重
建計劃影響的公共屋邨。同時,行政局並決定委派一
個獨立工作小組,於一九九七年就兩個分別在旺角及
南昌進行的鄰舍層面試驗計劃作出檢討,以決定應否
把鄰舍層面服務擴展至其他舊建市區。

目前情況

5.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當時的政務司(現為民政事務局
局長)委出了一個檢討小組。該檢討小組由麥列菲菲教
授擔任主席,成員則來自社會各階層的人士。

6.檢討小組自一九九七年一月成立以來,共舉行了九
次會議,就多項與其職權範圍有關的事宜作出討論。
期間,檢討小組審議了由政府所提供的資料,以及由
福利界及市民所提交的意見書。此外,檢討小組又曾
與兩支試驗計劃工作隊的代表、社工工會的代表和多
個關注團體的代表會面。檢討小組的成員更親自前往
該兩區實地視察。檢討小組根據其討論結果擬就了一
份報告,於一九九八年一月提交民政事務局局長審閱。

7.當局現時正詳細審閱該份報告,以期就鄰舍層面計
劃的未來路向提出建議。



民政事務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推薦優先區以推行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鄰舍層面
計劃)的準則


鄰舍層面計劃旨在為福利服務及社區設施缺乏或不足
的貧困和過渡性社區提供福利服務。要獲選作為提供
這項服務的地區,必須符合下列首三項準則及其餘的
一項或多項準則:-

  1. 人口在3 000至15 000之間。

  2. 三年內不會清拆。

  3. 低收入地區。

  4. 位處偏遠的地區,並且遠離市中心及缺乏福利
    服務。

  5. 福利服務不足的新社區。

  6. 由利益上有衝突、不同族群或不同社會階級人
    士組成的混合社區。

  7. 長期存在著環境/社會問題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