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
會議文件
臨時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社會保障助理人手短缺問題及
有關問題對社會保障服務質素的影響
補充參考便覽
引言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臨時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討論了社會保障助理人手短缺的問題,以及有關問題
對社會保障服務質素的影響。委員決定在下次會議中
,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2.本文件旨在提供補充參考資料,讓委員知悉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金(綜援金)申請的調查程序、改善社會
保障辦事處人手編配的計劃,以及提高社會保障服務
質素的各項措施。
綜援申請的調查程序
3.在接到綜援申請後,社會保障辦事處的高級社會保
障助理員會在辦事處會晤申請人或進行家訪,以便進
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有關人員會審核申請人及其
家人的財政和其他方面的狀況。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
文件,如薪俸結算書、醫療報告、租單和學費收據等
,以證明所報資料屬實。如有需要,高級社會保障助
理員會與申請人的僱主、親屬、房東和學校當局聯絡
,以核實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申請人必須作出聲明
,表示所提供的資料屬實。申請人會獲提醒,假如明
知或故意作出虛假聲明,或隱瞞任何資料,意圖騙取
綜援金,便可能會遭到檢控。
4.高級社會保障助理員完成調查後,會評估申請人的
資產和需要,然後把個案提交一級社會保障主任或二
級社會保障主任,以核對有關資料,並批核申請。如
屬簡單個案(如獨居老人或患病人士的申請),有關
的綜援金申請會由二級社會保障主任批核。至於性質
較為複雜的個案(如涉及家庭或失業人士),有關申
請會由較高級人員,即一級社會保障主任批核。一般
來說,新申請個案的綜援金批核期為六個月。社署會
在限期屆滿前進行覆檢,以查核受助人的情況有否改
變,並決定是否繼續發放綜援金。
5.在調查新的綜援申請和覆檢個案時,社署人員一般
須進行家訪,藉此核實受助人的情況。
紓緩工作量的現行措施
6.由於人手短缺,以及為了紓緩前線人員的工作壓力
,當局已由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起推行下列措施:
- 無須為九成的綜援申請和覆檢個案進行家訪,
以及
- 使九成老人綜援個案的援助金批核期自動延長
6個月。
在社會保障辦事處增設額外的社會保障助理職系人員
職位
7.為改善社會保障辦事處的人手情況,社署已取得所
需資源,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增設逾 100 個高級社
會保障助理和社會保障助理職位。當局現正為增設這
些職位進行籌備工作,例如在聘任候補名單中篩選合
適的應徵者,以及展開新一輪招聘工作。我們計劃分
兩個階段增設這些職位。大約四成的新職位將於一九
九八年四月一日開設,其餘職位則於同年六月開設。
提高社會保障服務質素的措施
8.社署增設職位後,會推行下列措施:
- 增設一個特別調查小組,以加強對涉嫌欺詐個
案的調查工作;
- 加強現有特別調查小組的人手,以便對單親、
失業和低收入人士的綜援個案,每月多進行500
次抽樣家訪調查,原因是這些個案的情況較為
不穩定,需由特別調查小組專人處理;
- 調配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的社會保障助理員,以
便對領取綜援的單身老人每月多進行2 400次抽
樣家訪調查。社署人員除了調查這些受助老人
的經濟狀況外,同時也會向他們介紹綜援的特
別津貼,以及了解他們是否還有其他福利需要
;以及
- 審核欺詐個案內部委員會會繼續視乎情況,建
議是否就欺詐個案提出檢控。
9.推行上述措施,除可加強社署防止和調查欺詐個案
的能力外,還可改善向受助人提供的服務。舉例來說
,進行更多家訪,社署便可更妥善地照顧受助老人的
經濟和其他福利需要。
總結
10.社署定會繼續密切監察各個社會保障辦事處的工作
量,並尋求資源,用以增設職位,設法應付增加的服
務需求;另外也會設法進一步精簡工作程序,藉以改
善服務。
社會福利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