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会议临立会CB(3)485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
会议纪要
第32号
1997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会议的纪要
出席议员:
主席范徐丽泰议员,J.P.
王绍尔议员
田北俊议员,J.P
.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J.P
.
何承天议员,J.P.
何锺泰议员,J.P.
吴亮星议员
吴清辉议员
李家祥议员,J.P.
李国宝议员,J.P.
李启明议员
李鹏飞议员,J.P.
杜叶锡恩议员,G.B.M.
周梁淑怡议员,J.P.
林贝聿嘉议员,J.P.
胡经昌议员
倪少杰议员,J.P.
唐英年议员,J.P.
袁 武议员
马逢国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梁振英议员,J.P.
梁智鸿议员,J.P.
梁刘柔芬议员,J.P.
莫应帆议员
许贤发议员,J.P.
陈财喜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曾钰成议员
程介南议员
冯检基议员
黃宏发议员,J.P.
黃宜弘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孝华议员,J.P.
杨 钊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詹培忠议员
廖成利议员
刘江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J.P.
刘健仪议员,J.P.
刘汉铨议员,J.P.
蔡根培议员,J.P.
郑明训议员,J.P.
郑耀棠议员
邓兆棠议员,J.P.
简福饴议员
顏锦全议员
罗叔清议员
罗祥国议员
谭耀宗议员,J.P.
蔡素玉议员
缺席议员:
夏佳理议员,J.P.
霍震霆议员
出席政府官员:
- 行政会议议员政务司司长
- 陈方安生女士,J.P.
- 行政会议议员财政司司长
- 曾荫权先生,J.P.
- 行政会议议员律政司司长
- 梁爱诗女士,J.P.
- 文康广播局局长
- 周德熙先生,J.P.
- 房屋局局长
- 黃星华先生,J.P.
- 卫生福利局局长
- 霍罗兆贞女士,J.P.
- 保安局局长
- 黎庆宁先生,J.P.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梁宝荣先生,J.P.
- 库务局局长
- 邝其志先生,J.P.
- 工商局局长
- 俞宗怡女士,J.P.
- 经济局局长
- 叶澍堃先生,J.P.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蓝鸿震先生,J.P.
列席秘书:
- 秘书长
- 冯载祥先生,J.P.
- 副秘书长
- 罗锦生先生,J.P.
- 助理秘书长(三)
- 陈钦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据《议事规则》第21(2)条的规定提交:
附属法例 | 法律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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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7年入境(修订)(第2号) 规例》 | 5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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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逃犯(新加坡)令》 | 5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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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逃犯(联合王国)令》 | 595/97
|
4.《1997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2) (第3号)令》
| 599/97
|
5.《1997年九广铁路(限制区) (第2号)公告》
| 600/97
|
6.《199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 (修订附表3)公告》
| 601/97
|
7.《199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 (修订附表5)公告》
| 602/97
|
提交文件
第46号─ |
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报告及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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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号─ |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托委员会报告书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三月 卅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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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号─ |
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
|
第49号─ | 葛量洪奖学基金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 三十一日年报
|
第50号─ | 爱滋病信托基金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帐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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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号─ |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一九九六/九七年度年报
|
第52号─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奖券基金帐目
|
第53号─ | 临时区域巿政局
一九九七/九八年度修订开支预算
|
第54号─ | 附载于临时区域巿政局
一九九七/九八年度收支预算的修订工程 一览表
|
第55号─ | 临时巿政局
截至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季度经修订 的工程一览表
|
第56号─ | 华人庙宇委员会华人庙宇基金管理报告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年报
|
第57号─ | 华人庙宇委员会华人慈善基金管理报告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年报
|
第58号─ | 蒲鲁贤信托基金委员会基金管理报告
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周年报告
|
第59号─ | 紧急救援基金基金受托人一九九六/九七
年度报告
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
|
第60号─ | 香港房屋委员会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年报
|
第61号─ |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全年 帐目及同日的资产负债表
|
第62号─ | 平等机会委员会年报
1996/97
|
第63号─ | 社会工作训练基金
基金受托人第三十六年度报告
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
|
质询
1.田北俊议员提出第一项质询。
工商局局长作答。
3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工商局局长答覆。
2.王绍尔议员提出第二项质询。
保安局局长作答。
5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保安局局长答覆。
3.莫应帆议员提出第三项质询。
政务司司长作答。
9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政务司司长答覆。
4.陈财喜议员提出第四项质询。
保安局局长作答。
3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保安局局长答覆。
5.杨孝华议员提出第五项质询。
文康广播局局长作答。
3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文康广播局局长答覆。
6.刘江华议员提出第六项质询。
卫生福利局局长作答。
10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卫生福利局局长及经济局
局长答覆。
第七至二十项质询的书面答覆已于席上提交本会各位
议员参阅。
法案
首读
《1997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
上述条例草案经过首读,并依据《议事规则》第53(3)
条的规定,受命安排二读。
二读
《1997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动议二读,并向本会发言。
二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主席表示按照《议事规则》
第54 (4) 条的规定,上述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中止待
续,而条例草案则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议案
《药剂业及毒药条例》
经济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1997年11月21日订立的
《1997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长期监禁刑罚覆核条例》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批准行政长官在咨询行政会议后于1997年12月2日订立
的《长期监禁刑罚覆核规例》。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两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保安局局长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释义及通则条例》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动议附录I所载议案,并向本会
发言。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两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释义及通则条例》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将1997年11月12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省览的《1997
年建筑物(拆卸工程)(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
报的1997年第515号法律公告)修订 ─
- 在第3条中,在新增的第4A(a)条中,在“进行”
之后加入“(除非按此次序进行并不合适)”;
- 在第6(3)条中,在建议的第 9(3)(b) 条中,废除
“获建筑事务监督接纳”而代以“建筑事务监督
所不时指明”。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公共财政条例》
库务局局长动议附录II所载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公共财政条例》
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自1997年12月31日起 ─
- 本立法会核准将机电工程署工场服务暂记帐截至
1997 年12月30日的结余转拨入政府一般收入內;
- 机电工程署工场服务暂记帐须予结算,而前立法
局于1993年2月24日所提出和通过关乎该暂记帐
的决议(第2章,附属法例)亦须据此而取消;
- 机电工程署暂记帐须予结算,而前立法局于1990
年11月28日所提出和通过关乎该暂记帐的决议
(第2章,附属法例)亦须据此而取消。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
工商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根据保险合约所负的或有法律责
任,在任何时间不得超过$10,000,000,000。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议员议案
《释义及通则条例》
梁刘柔芬议员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将1997年11月26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省览的《人体
器官移植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51号法
律公告)修订 ─
- 在第3条中 ─
- 在第(1)款中 ─
- 将(b)及(c)段分别重编为(c)及(d)段;
- 加入 ─
“(b)已获器官贮存库授权的医生(就
贮存库委任的技术员在香港从去世的
器官捐赠人身上切除作移植于另一人
体內用的器官),须就每个该等器官
,以附表內的表格 1 向委员会提供指
明的资料。若该器官贮存库是在一间
医院或机构之下成立的,则须由该医
院或机构作出该或该等医生的授权或
该或该等技术员的委任;”;
- 在第(2)款中,废除“(b)”而代以“(c)”;
- 将第(3)及(4)款分别重编为第(4)及(5)款;
- 加入 ─
“(3)就第(1)(b)款而言,凡某医生获器官贮
存库授权提供有关资料,主管该器官贮存
库的医生(不论该贮存库是否在一间医院
或机构之下成立),须确保有关资料已予
提供。”;
- 在附表中 ─
- 在表格1中 ─
- 废除“﹝第3(1)及(4)条﹞”而代以
“﹝第3(1)及(5)条﹞”;
- 废除注1而代以 ─
“1.本表格须由切除器官的医生获器
官贮存库授权 ( 就器官贮存库委任的
技术员从去世的器官捐赠人身上切
除器官 ) 的医生填写,如委员会已
发出事先批准但器官并未切除 , 则
本表格须由安排将有关事宜提交委员
会以取得其批准的人填写,如该人已
不再牵涉于其中,则本格须由作出不
切除该器官的决定的人填写。如该器
官的切除涉及多于一名医生,则其中
任何一名医生均可用表格 1 呈交资料
。然而,主管该手术的医生或主管该
器官贮存库的医生有责任确保表格1
已予呈交。”;
- 在表格2第I部,废除“未婚”而代以“单
身”。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梁刘柔芬议员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发展本地高增值工业
吴清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本会促请政府落实行政长官在 10月8 日施政报告內作
出的承诺,关注经济转型带来的就业困难,以及推动
香港高增值制造业和高科技工业的发展;在落实此两
项承诺的同时,必须从速:
- 谋求对策,解决工业界目前所面对的实际问题
;设法调整处理本港工业发展的行政机构,从
而提高本港工业的生产力及加快科技转移;
- 促进现有工业的升级換代;发展高增值及高科
技的工业,并加强內地与香港的科技合作;及
- 强化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中游力量;设立一所香
港工业技术研究机构,提高企业开发科技含量
高的新产品的能力。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3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下午5时15分,代理主席在主席暂时离席期间代为主
持会议。
另有7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主席在下午6时恢复主持会议。
再有两位议员及工商局局长就议案发言。
吴清辉议员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出入境管制措施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鉴于粵港两地居民往来日益频繁,本会促请政府延长
旅客出入境管制站开放时间,及在罗湖通道附近增设
公共交通工具的终站,以逐步实施24小时开放;又促
请政府加强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的保安及管理,以有效
堵截非法入境者。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7位议员及保安局局长就议案发言。
刘江华议员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下次会议
主席宣布本会将在1998年1月7日下午2时30分举行下
次会议。
本会在晚上7时57分休会。
主席范徐丽泰
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会会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