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3)668号文件

临 时 立 法 会
会议纪要

1998年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会议的纪要


出席议员:

主席范徐丽泰议员,J.P.
王绍尔议员
田北俊议员,J.P.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J.P.
何承天议员,J.P.
何锺泰议员,J.P.
吴亮星议员
吴清辉议员
李家祥议员,J.P.
李国宝议员,J.P.
李启明议员
李鹏飞议员,J.P.
杜叶锡恩议员,G.B.M.
周梁淑怡议员,J.P.
林贝聿嘉议员,J.P.
胡经昌议员
倪少杰议员,J.P.
唐英年议员,J.P.
夏佳理议员,J.P.
袁 武议员
马逢国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梁振英议员,J.P.
梁智鸿议员,J.P.
梁刘柔芬议员,J.P.
莫应帆议员
许贤发议员,J.P.
陈财喜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曾钰成议员
程介南议员
冯检基议员
黃宏发议员,J.P.
黃宜弘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孝华议员,J.P.
杨 钊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詹培忠议员
廖成利议员
刘江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J.P.
刘健仪议员,J.P.
刘汉铨议员,J.P.
蔡根培议员,J.P.
郑明训议员,J.P.
郑耀棠议员
邓兆棠议员,J.P.
霍震霆议员
简福饴议员
顏锦全议员
罗叔清议员
罗祥国议员
谭耀宗议员,J.P.
蔡素玉议员

出席政府官员:

行政会议议员政务司司长
陈方安生女士,J.P.

行政会议议员财政司司长
曾荫权先生,J.P.

行政会议议员律政司司长
梁爱诗女士,J.P.

政制事务局局长
孙明扬先生,J.P.

文康广播局局长
周德熙先生,J.P.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
萧炯柱先生,J.P.

运输局局长
吴荣奎先生,J.P.

房屋局局长
黃星华先生,J.P.

卫生福利局局长
霍罗兆贞女士,J.P.

财经事务局局长
许仕仁先生,J.P.

教育统筹局局长
王永平先生,J.P.

保安局局长
黎庆宁先生,J.P.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梁宝荣先生,J.P.

库务局局长
邝其志先生,J.P.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林煥光先生,J.P.

经济局局长
叶澍堃先生,J.P.

工务局局长
邝汉生先生,J.P.

民政事务局局长
卢镒辉先生,J.P.

工商局局长
谭荣邦先生,J.P.

列席秘书:

秘书长
冯载祥先生,J.P.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据《议事规则》第21(2)条的规定提交: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
编号
《机场管理局(旅客捷运系统)
(安全)规例》
74/98
《1998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
辆)(修订)(第3号)规例》
75/98
《地下铁路(运输交汇处)规例》89/98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规例》90/98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
员会)规例》
91/98
《1998年银行业条例(根据第
2(14)(b)条作出的宣布)公告》
92/98


提交文件

第72号─临时市政局一九九八/九九年度收支预算;
及临时市政局拟于一九九八/九九年度进行
的工程计划一览表

第73号─临时区域市政局一九九八/九九年度收支预
算;及临时区域市政局拟于一九九八/九九
年度进行的工程计划一览表

第74号─截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
财政年度预算草案;
卷一甲部及卷一乙部 ─ 政府一般收入帐


第75号─截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
财政年度预算草案;
卷二 ─ 基金帐目

杂项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

质询


第一至十五项质询的书面答覆已于席上提交本会各位议员
参阅。

法案

首读

《1998年拨款条例草案》


上述条例草案经过首读,并依据《议事规则》第 53(3) 条
的规定,受命安排二读。

二读

《1998年拨款条例草案》


财政司司长动议二读,并向本会发言。

二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主席表示按照 《议事规则》第
68 及 72条的规定,上述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在恢复条例草案的辩论前,预算草案交由财务委员会审
议。

下次会议

主席宣布本会将在1998年2月25日下午2时30分举行下次会
议。

本会在下午4时15分休会。

主席范徐丽泰
1998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会会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