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3)834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

会议纪要
1998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会议的纪要

出席议员:

主席范徐丽泰议员,J.P.
王绍尔议员
田北俊议员,J.P.
何世柱议员,J.P.
何承天议员,J.P.
何锺泰议员,J.P.
吴亮星议员
吴清辉议员
李家祥议员,J.P.
李启明议员
李鹏飞议员,J.P.
杜叶锡恩议员,G.B.M.
周梁淑怡议员,J.P.
林贝聿嘉议员,J.P.
胡经昌议员
倪少杰议员,J.P.
唐英年议员,J.P.
夏佳理议员,J.P.
袁 武议员
马逢国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梁振英议员,J.P.
梁智鸿议员,J.P.
梁刘柔芬议员,J.P.
莫应帆议员
许贤发议员,J.P.
陈财喜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曾钰成议员
程介南议员
冯检基议员
黃宏发议员,J.P.
黃宜弘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 钊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叶国谦议员
詹培忠议员
廖成利议员
刘江华议员
刘皇发议员,J.P.
刘健仪议员,J.P.
刘汉铨议员,J.P.
蔡根培议员,J.P.
郑明训议员,J.P.
郑耀棠议员
邓兆棠议员,J.P.
霍震霆议员
简福饴议员
顏锦全议员
罗叔清议员
罗祥国议员
谭耀宗议员,J.P.
蔡素玉议员

缺席议员:

朱幼麟议员
李国宝议员,J.P.
杨孝华议员,J.P.

出席政府官员:

行政会议议员政务司司长
陈方安生女士,J.P.

行政会议议员财政司司长
曾荫权先生,J.P.

律政司司长
溫法德先生,J.P.

政制事务局局长
孙明扬先生,J.P.

文康广播局局长
周德熙先生,J.P.

运输局局长
吴荣奎先生,J.P.

房屋局局长
黃星华先生,J.P.

教育统筹局局长
王永平先生,J.P.

保安局局长
黎庆宁先生,J.P.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梁宝荣先生,J.P.

库务局局长
邝其志先生,J.P.

工商局局长
俞宗怡女士,J.P.

民政事务局局长
蓝鸿震先生,J.P.

列席秘书:

秘书长
冯载祥先生,J.P.

副秘书长
罗锦生先生,J.P.

助理秘书长(一)
吴文华女士

助理秘书长(二)
林郑宝玲女士

助理秘书长(三)
陈钦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据《议事规则》第21(2)条的规定提交: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
编号
1. 《1998年图书馆(市政局辖区)指定
令》
188/98
2. 《1998年市政局辖区內街市(修订)
宣布》
189/98
3. 《199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众
街市)(指定事宜及修订附表10)令》
190/98
4. 《1997年银行业条例(根据第2(14)(d)
条作出的宣布)(第3号)公告1998年
(修订)公告》
191/98
5. 《1998年宣布更改职称(文康广播局
局长)公告》
192/98
6. 《1998年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
条例(修订附表)公告(1998年
第69号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
公告》
193/98

提交文件

第94号─惩教署署长就惩教署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
內的管理情况提交的报告

第95号─惩教署署长就犯人福利基金
在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
內的管理情况提交的报告

第96号─消费者委员会年报1996─1997

第97号─惩教署人员子女教育信托基金
受托人惩教署署长报告书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
三十一日

第98号─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消防处福利基金管理报告连同
审计署署长报告书及经审计帐目报表

第99号─地铁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年报

第100号─九广铁路公司一九九七年年报

报告

《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
席刘健仪议员提交该委员会报告,并向本会发言。

《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修订)条例草
案》、《1998年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订)条
例草案》及《1998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委
员会主席袁武议员提交该委员会报告,并向本会发言。

《1998年消防安全(商业处所)(修订)条例草案》
委员会主席周梁淑怡议员提交该委员会报告,并向本
会发言。

《1998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夏
佳理议员提交该委员会报告,并向本会发言。

《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马逢国议员提
交该委员会报告,并向本会发言。

质询

1. 廖成利议员提出第一项质询。

房屋局局长作答。

6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房屋局局长答覆。

2. 马逢国议员提出第二项质询。

文康广播局局长作答。

一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文康广播局局长答覆。

3. 田北俊议员提出第三项质询。

政制事务局局长作答。

5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政制事务局局长答覆。

4. 陈鉴林议员提出第四项质询。

民政事务局局长作答。

3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民政事务局局长答覆。

5. 叶国谦议员提出第五项质询。

政制事务局局长作答。

4位议员提出补充质询,由政制事务局局长答覆。

第六至十九项质询的书面答覆已于席上提交本会各位
议员参阅。

法案

二读

《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2月1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运输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修订)条例
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1月2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消防安全(商业处所)(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1月2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5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保安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2月1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订)条例
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1月2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3月4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3月4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3月4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库务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1998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3月4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6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库务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

恢复辩论经于1998年1月21日动议的条例草案二读议案。

3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工商局局长发言答辩。

二读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二读,并付委予全体委员会审议。

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

本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审议下列条例草案:

《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第2、4及6至14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1、3及5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运输局局长就第1、3及5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
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1、3及5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
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修订)条
例草案》


第1及3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第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运输局局长就第2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
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消防安全(商业处所)(修订)条例草案》
第1、2、3、7、9、11及13至18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
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4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全委会主席表示保安局局长及陈财喜议员已分别作出
预告,准备就第 4(a)(iv)条內"商业建筑物"的定义动议
修正案。她提议进行合并辩论,一并辩论有关的拟议
修正案。由于沒有议员反对,全委会主席遂命令一并
辩论有关的拟议修正案。

全委会主席请保安局局长先行动议修正案,因他是负
责本条例草案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就第4(a)(iv)条內"商业建筑物"的定义动议
修正案,并向全委会发言。

全委会主席请陈财喜议员就保安局局长的修正案及他
本身的拟议修正案发言。不过,她补充说除非保安局
局长的修正案不获得通过,否则陈财喜议员不可动议
他的拟议修正案。

陈财喜议员就保安局局长的修正案及他本身的拟议修
正案发言。

一位议员就修正案及拟议修正案发言。

陈财喜议员再就修正案及拟议修正案发言。

保安局局长发言答辩。

保安局局长就第4(a)(iv)条內"商业建筑物"的定义所动
议的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

陈财喜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7(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42人,反对者 1 人,无
人弃权。(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 I 。)她宣布
修正案获得通过。

全委会主席表示陈财喜议员不可动议他的拟议修正案
,否则会与本会已作出的决定不一致。

保安局局长再就第4(a)(iv)条內有关"住用"及"指明商业
建筑物"的定义动议进一步的修正案,以及动议在第4
条增补(c)段,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4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5、6、19及20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保安局局长就第5、6、19及20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
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5、6、19及20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
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8、10及1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保安局局长就第8、10及12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
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8、10及1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
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2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全委会主席表示保安局局长及陈财喜议员已分别作出
预告,准备就第21条內建议的附表 4 动议修正案。她
提议进行合并辩论,一并辩论有关的拟议修正案。由
于沒有议员反对,全委会主席遂命令一并辩论有关的
拟议修正案。

保安局局长就第21条內建议的附表 4 动议修正案,并
向全委会发言。

全委会主席请陈财喜议员就保安局局长的修正案及他
本身的拟议修正案发言。不过,她补充说除非保安局
局长的修正案不获得通过,否则陈财喜议员不可动议
他的拟议修正案。

陈财喜议员就保安局局长的修正案及他本身的拟议修
正案发言。

保安局局长发言答辩。

保安局局长就第21条內建议的附表 4 所动议的修正案
的议题付诸表决。

陈财喜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7(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38人,反对者 1 人,无
人弃权。(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II。)她宣布
修正案获得通过。

全委会主席表示陈财喜议员不可动议他的拟议修正案
,否则会与本会已作出的决定不一致。

保安局局长就第21条內建议的附表5及6动议修正案,
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2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

第1及5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第2及3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就第2及3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
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2及3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4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就第 4 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
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 4 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订)条例
草案》


第1及3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第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就第 2 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
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 2 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第1及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

第 1、2及3 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
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第1及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1998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第1及3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第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两位议员及库务局局长就第2(a)条发言。

第2(a)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全委会主
席表示她认为议案获得通过。

梁智鸿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7(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议案者36人,反对者 7 人,无人
弃权。(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III。)她宣布议
案获得通过。

梁智鸿议员在无经预告的情况下动议下列议案:

假如有委员在是次会议上,就《1998年应课稅品(修
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其余议案要求
进行进一步的记名表决时,应暂停执行《议事规则》
第 47 条(4)款的规定,以便全委会主席能命令全体委
员会在记名表决钟鸣响一分钟之后,立即开始进行有
关的记名表决。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b)(i)条內的(A)分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一位议员及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

黃宏发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9(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21人,反对者22人,弃
权者1人。(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IV。)她宣布
修正案被否决。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b)(i)条內的(B)分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6位议员及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

刘健仪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9(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41人,反对者 3 人,无
人弃权。(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V。)她宣布修
正案获得通过。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b)(i)条內的(C)分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

陈鉴林议员要求记名表决。全委会主席于是根据《议
事规则》第49(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23人,反对者21人,无
人弃权。(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VI。)她宣布
修正案获得通过。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b)(i)条內的(D)分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c)条內的第(i)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由于全委会主席不能从听取
声音表决判断修正案获得通过或是被否决,因此她根
据《议事规则》第49(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17人,反对者25人,弃
权者1人。(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VII。)她宣
布修正案被否决。

夏佳理议员动议删除第2(c)条內的第(ii)节,并向全
委会发言。

库务局局长就修正案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由于全委会主席不能从听取
声音表决判断修正案获得通过或是被否决,因此她根
据《议事规则》第49(4)条命令全委会记名表决。

全委会主席宣布赞成修正案者16人,反对者25人,弃
权者1人。(表决纪录载于会议纪要附录VIII。)她宣
布修正案被否决。

经修正的第2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
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新订的第2A条经过首读。

夏佳理议员动议二读新订的第2A条,并向全委会发言。

库务局局长就议案发言。

二读新订的第2A条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
获得通过。

新订的第2A条经过二读。

夏佳理议员动议本条例草案应增补新订的第2A条。

增补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

第1、3、4、7、9、10、12、13、14、17、19、23、25
、26、28、29、32、33、36至43及45条纳入本条例草
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2、5、6、8、15、16、22、31及34条纳入本条例草
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工商局局长就第2、5、6、8、15、16、22、31及34条
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2、5、6、8、15、16、22、31及34条纳入
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
过。

第1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工商局局长就第11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1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18、20、24、27、30、35及44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
议题经提出待议。

工商局局长就第18(2)(b)、第18(4)(a)及第30条动议修正
案,以及动议在第44条增补第(aa)款,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工商局局长就第18(5)、20、24、27及35条动议修正案
,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工商局局长动议在第18条增补第(6)、(7)及(8)款,并向
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18、20、24、27、30、35 及44条纳入本条
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第2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工商局局长就第21条动议修正案,并向全委会发言。

修正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经修正的第21条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新订的第33A条经过首读。

工商局局长动议二读新订的第33A条,并向全委会发
言。

二读新订的第33A条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
并获得通过。

新订的第33A条经过二读。

工商局局长动议在本条例草案增补新订的第33A条。

增补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附表1及2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
决,并获得通过。

全体委员会随而回复为临时立法会。

三读

运输局局长报告谓

《1998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及
《1998年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 (修订)条例草案》


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他动议此两项
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两项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
获得通过。

两项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保安局局长报告谓

《1998年消防安全(商业处所)(修订)条例草案》


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他动议此条例
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
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报告谓

《1998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及
《1998年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修订)条例
草案》


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他动议此两项
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两项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
获得通过。

两项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库务局局长报告谓

《1998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
《1998年遗产稅(修订)条例草案》及
《1998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无经修正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他动议此 3 项
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三项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
获得通过。

三项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库务局局长报告谓

《1998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他动议此条例
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
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工商局局长报告谓

《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


经修正后已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她动议此条例
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条例草案三读的议题经提出待议,付诸表决,并获得
通过。

条例草案经过三读并获得通过。

议案

《酒店房租稅条例》


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自1998年4月1日起 ─

  1. 立法局于1983年4月27日提出和通过且在宪报作
    为1983年第149号法律公告刊登的决议中的(b)段
    须予撤销;及

  2. 根据《酒店房租稅条例》第3(1)条征稅的稅率须
    为百分之三。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差饷条例》

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1. 就《差饷条例》第18(1)条而订明的百分率,在
    1998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內如下 ─

    1. 就位于市政局地区并载录于现时生效的估
      价册的每个物业单位而言 ─

      (A)一般差饷1.9%;
      (B)市政局差饷2.6%;

    2. 就位于区域市政局地区并载录于现时生效
      的估价册的每个物业单位而言 ─

      (A)一般差饷0.3%;
      (B)区域市政局差饷4.2%;及

  2. 除(a)段另有规定外,立法局于1997年5月14日提
    出和通过且在宪报作为1997年第236号法律公告
    刊登的决议中的(a)段继续具有效力。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一位议员就议案发言。

库务局局长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议员议案

改善本地就业情况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鉴于本港近年失业情况未有改善,加上去年年底金融
风暴,使失业问题更趋恶化,为从速改善本地就业情
况,本会促请政府:

  1. 订定扶助措施,减低中小型企业的营商成本,
    提升本地经济的竞爭力,以增加就业机会;

  2. 重整本港的经济结构,包括制订长远工业政策
    ,从而提供多种类的职位,让市民得以各展所
    长;及

  3. 改善现有人力资源规划的机制,就未来整体人
    力资源培训的配套措施作出更有效的规划,以
    迎合市场的需要。

晚上 8 时17分,代理主席在主席暂时离席期间代为主
持会议。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8位议员及教育统筹局局长就议案发言。

主席在晚上9时25分恢复主持会议。

陈婉娴议员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制订文化政策

马逢国议员动议下列议案,并向本会发言:

本会促请政府重视优秀的传统中华文化,充分发挥香
港的历史和地理特点,以开放兼容的态度,揉合中西
文化精粹,制订具方向性的一体多元文化政策;并检
讨现时与文化事宜有关的架构和资源分配策略,以期
提升整体社会的文化素质、创造力和竞爭力,从而缔
造一个和谐充实的社会。

议案的议题经提出待议。

7位议员及文康广播局局长就议案发言。

马逢国议员发言答辩。

议案的议题付诸表决,并获得通过。

下次会议

主席宣布本会将在1998年4月1日下午 2 时30分举行下
次会议。

本会在晚上11时02分休会。



主席范徐丽泰
1998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会会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