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15(1)

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议   程
(修订本)
1997 年 11 月 5 日 星 期 三 下 午 2 时 3 0 分

I.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
编号
1.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
地方选区)(立法会)规例》

499/97
2. 《1997年赌博(修订)规例》

500/97
3. 《1997年旅馆业(费用)(修
订)规例》

501/97
4. 《1997年更正错误(第2号)令》

502/97
5. 《1997年海外律师(认许资格)
(费用)(修订)(第2号)规
则》

503/97
6. 《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附例》

504/97
7. 《1997年入境(修订)规例(
1997年第432号法律公告)1997
年(生效日期)公告》

505/97
8. 《1997年人事登记(修订)规例
(1997年第433号法律公告)1997
年(生效日期)公告》

506/97
9. 《1997年婚姻制度改革(费用)
(修订)规例(1997年第434号
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
公告》

507/97
10. 《1997年出生登记(特设登记册
)条例(修订附表5)令(1997
年第435号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508/97
11. 《1997年死亡登记(特设登记册
)条例(修订附表4)令(1997
年第436号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509/97
12. 《1997年婚姻条例(修订附表2
)令(1997年第437号法律公告)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510/97

II.质询

1.蔡素玉议员问:

据悉,政府曾就选举事宜研究采用电子投票及计票
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至今仍沒有采用电子投票及计票办法的
    原因;

  2. 当局委托顾问公司进行有关研究的结果
    ;及

  3. 有否考虑及计划在1998年的立法会选举
    采用电子投票及计票办法;若有,计划
    的详情(包括细项分工分别由哪些部门
    负责)为何;若否,会否考虑在1999年
    的区域组织选举中采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2.李鹏飞议员问:

有新界原居民表示虽然经过了十多二十年,他们仍
在等候当局审批有关兴建乡村小型屋宇的申请。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现时仍在等候审批的个案中,有多少个
    申请已超过5年,最久的个案已等候了多
    少年;及

  2. 审批申请需要这么久的原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3.张汉忠议员问:

据报道,九广铁路公司(“九铁”)以“单一投标”方
式,将九龙车站上盖物业发展计划的合约批予本港
某财团,所涉款项超逾百亿港元。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会:

  1. 九铁以“单一投标”方式批出庞大投资
    计划的合约,是否违反一贯招标程序;

  2. 九铁发展非铁路营运项目(例如物业发
    展计划),是否须先征得政府批准;若
    否,政府可藉什么措施监管九铁发展非
    铁路营运项目;

  3. 会否评估上述事件对香港作为一个鼓励
    自由和公平竞爭的商业社会在声誉上的
    影响;及

  4. 会否检讨九铁在非铁路营运项目方面的
    营运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4.曾钰成议员问:

鉴于近日发生多宗悬系招牌从大厦堕下,引致途人
受伤的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过去3年內,屋宇署检验过多少个悬系在
    大厦的招牌,其中多少个具有潜在危险
    ;这些被认为有潜在危险的招牌分布在
    哪些地区;

  2. 有多少个被认为有潜在危险的招牌已由
    其拥有人或屋宇署清拆;如由屋宇署清
    拆,屋宇署成功收回清拆费用的比率为
    何;

  3. 屋宇署对违反清拆令的招牌拥有人提出
    起诉的数字;

  4. 有否研究应否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确
    保悬系的招牌不会阻碍消防车运作;若
    有,研究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何在;及

  5. 有否考虑采取监管招牌悬系的措施,包
    括制订悬系招牌的发牌政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5.吴亮星议员问:

本港主办的1997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周年会议
深受各界赞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有否总结这次主办会议的经验;若有,
    详情为何;及

  2. 有否嘉许或表扬参与筹办这次会议的机
    构、政府部门及人员;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6.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1997年7月1日以来,非华籍
居民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的数目为何,有多少申请
已获批准,以及处理这些申请平均所需的时间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 7.马逢国议员问:

香港体育学院(“体院”)的财政储备将在明年用
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1. 就体院的现行及未来策略和拨款需求进
    行顾问研究所得结果为何;及

  2. 在未来3年,当局将会拨出多少款项资助
    体院;其中用作资助精英训练计划的款
    项所占百分比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文康广播局局长

* 8.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赤𫚭角新机场及其附近地区将会有甚么
    医疗设施;

  2. 曾否研究该等医疗设施是否足以应付在
    该等地区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若然,
    研究结果为何;及

  3. 当局有否计划在新机场附近地区开设更
    多医院及诊所,以配合该社区的增长速
    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 9.蔡根培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目前,香港设有多少个与內地接壤的禁
    区;各禁区的覆盖范围及面积为何;

  2. 有否就取消该等禁区后能否解决香港的
    土地供应不足问题进行研究;若有,研
    究结果为何;

  3. 有否计划取消该等禁区;若有,详情为
    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4. 有否与中央政府商讨应否保留该等禁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0.杨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本学年外籍英语教师的国籍分布情况;

  2. 在本港全部外籍英语教师中,持有大学
    学位及曾接受专业训练的教师所占百分
    比分别为何;

  3. 为何一些中学并无聘请外籍英语教师;

  4. 有否评估外籍教师任教英语的成效,以
    及有何地方需要改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本港居民
    及外地游客向警方报称在乘搭的士时
    遗下财物;能寻回失物的人数分别为
    何;

  2. 在乘搭的士时遗下财物的人士可循何
    种途径寻回失物;及

  3. 当局有否考虑设立一个机构,统筹有关
    协助此等人士寻回失物的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许贤发议员问:

就1997-98年度核准预算下的新开展社会福利服务(
“新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本年10月至明年3月间会有哪几项新服
    务;

  2. 社会福利署及资助机构分别负责多少项
    该等新服务;分别计划招聘多少名社会
    工作主任及社会工作助理落实这些工作

  3. 在该等新服务开展之前,当局一般会给
    予资助机构多少通知期,使其准备筹划
    服务工作,及多少筹划时期;

  4. 计划何时拨款以便资助机构开设有关职
    位筹划新服务;及

  5. 社会福利署及资助机构分别聘任多少人
    员负责筹划工作;该等人员的职级及聘
    任日期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3.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道,不少交通意外是由于车辆在快速公路上行
驶时被飞溅沙石击中而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会:

  1. 过去3年中,共发生了多少宗这类交通意
    外;

  2. 在该等意外中,分别有多少驾驶者、乘
    客及其他人士受伤或死亡;及

  3. 当局会否考虑发出指引,继而修订《道
    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为
    货车或车身较高的重型车辆订定安装挡
    泥板的明确安全标准,以减低该等车辆
    在行驶时溅起沙石击中其他车辆的机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4.陈财喜议员问:

根据《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
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会:

  1. 会否考虑每年向联合国有关公约监察组
    织递交上述两条国际人权公约在港实施
    情况的报告;若会,会否将有关报告提
    交立法机关,并向市民公开报告的內容
    ;及

  2. 会否派代表团列席联合国有关公约监察组
    织每年的公听会,阐释香港的人权状况,
    从而令其他国家更了解香港的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5.何锺泰议员问:

为鼓励市民减少使用私家车和多些乘搭公共交通工
具,运输署将会推行“停泊及转乘试验计划”。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该计划将于何时及在哪里(包括火车站
    附近及地铁沿线)推行;

  2. 会否考虑兴建地底停车场,使更多驾驶
    人士可以参与该计划;若否,原因何在
    ;及

  3. 会否考虑提供乘车优惠予参与该计划的
    市民,并且配合“八达通”计划,使市
    民在泊车时,可使用“八达通”卡;若
    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16.李启明议员问:

鉴于本港近日发生不少非礼及强奸事件,政府可否
告知本会:

  1. 在过去10个月,警方共收到多少宗属该等
    性质的投诉个案;成功检控的个案数字为
    何;涉及的受害人的人数为何;

  2. 在过去3年,警方每年收到多少宗同类的
    投诉个案;个案数目是否有上升的趋势
    ;及

  3. 有否研究该类事件的成因,以及应采取
    的防范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梁智鸿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是否有计划加强管制建筑地盘排放污
    水或废水;及

  2. 过去3年,每年:

    1. 环境保护署视察了多少次建筑地
      盘,以检查污水或废水的排放;

    2. 该等视察平均相隔多久进行一次
      ;及

    3.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当局
      提出检控的次数,以及法院判处
      的平均、最高及最低的刑罚分别
      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18.许贤发议员问:

据悉,近日一名怀疑患上产后抑郁症的妇人,自杀
不遂后被送往医院急症室治疗,当值医疗人员替她
注射了镇靜药剂后认为她可以即时离院。翌日,该
妇人涉嫌将4个月大的女儿从高层楼宇掷下街道。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现时公营医院急症室的医疗人员是否有
    专业知识判断病人是否患上产后抑郁症
    ;若有,为何医疗人员沒有决定要求该
    名妇人留院观察;若否,将采取何种具
    体措施提高前线医护人员对产后抑郁症
    的认识及警觉性;

  2. 有否研究院方对是次事件有甚么法律上
    的责任;

  3. 如何帮助患上或怀疑患上产后抑郁症的
    妇女获得有关服务;

  4. 公营医疗机构有否向产前或产后的妇女
    及其家人提供有关产后抑郁症的常识或
    辅导;若否,原因为何;

  5. 会否设立转介制度,让那些在非公营医
    疗机构分娩的妇女能够接受公营医疗机
    构提供的产后抑郁症的服务;及

  6. 会否检讨现时公营医疗机构提供给患上
    或怀疑患上产后抑郁症的妇女的服务是
    否足够;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9.朱幼麟议员问:

赤𫚭角新机场将于明年4月启用。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会:

  1. 机场铁路的预计启用日期能否配合新机
    场的启用日期;若否,在机场铁路启用
    前,当局如何安排来往新机场的交通;

  2. 有否评估新机场的启用会对邻近赤𫚭角
    的地区的交通造成何种影响;若有,评
    估结果如何;当局会采取何种措施以改
    善该等地区的交通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局局长

*20.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评估近日本港股市大
幅波动对1998年本港整体经济状况的影响,特别是
对以下各方面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1. 消费品零售业;
  2. 住宅物业市场;
  3. 本地工人就业情况;
  4. 本地工人的实质工资;
  5. 旅游业;及
  6. 通货膨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议员议案

1.制订及推行香港资讯政策

蔡素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研究及制订一套更高瞻远瞩、具
体及可行的政策及推行蓝图,以发展“香港全民资
讯社会”,并为达致此目标成立高层次的独立专责
机构及相应的咨询委员会及行动小组,负责积极订
定此项政策及蓝图的细节及予以推行;提供全社会
层面的广泛协调;鼓励公营及私人资讯科技机构投
入资源及专才参与;及推动整个社会开展此跨越世
纪的资讯计划,令香港位居“全球资讯社会”前列

出席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2.反对扩大输入劳工计划

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为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本会反对扩大输入劳工
计划,并促请政府加强对本地工人的培训及再培训
,同时将劳工处有关就业的部门与雇员再培训局合
并为“就业及培训局”,全面统筹就业选配及培训
工作。

就陈鉴林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1.王绍尔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为确保”中的“为”,并以“本会促请政府
在”代替;在“本地工人优先就业”之后加上“的
原则下”;删除“本会反对扩大”,并以“尽快完
成有关修订补充”代替;删除“输入劳工计划”中
的“输入”;在“劳工计划”之后加上“的检讨及
”;删除“,并促请政府”;删除“培训及再培训
,”中的“,”,并以“;”代替;删除“同时将
”,并以“并要求”代替;删除“合并为“就业及
培训局””,并以“加强联系”代替;删除“全面
统筹”,并以“共同协调”代替;及在“培训工作
”之前加上“再”。

2.梁刘柔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为”之后加上“配合本港的经济发展需要,本
会促请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之后加
上“本港有足够的劳动力。在”;在“优先就业”
之后加上“的前提下”;删除“本会反对扩大输入
劳工计划,并”,并以“政府应”代替;删除“同
时将劳工处有关就业的部门与雇员再培训局合并为
“就业及培训局”,”;及在“就业选配及培训工
作,”之后加上“以及在有需要时,就出现劳工短
缺的行业或工种,适当地输入劳工”。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临时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