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22
临时立法会
议程
(修订本)
1998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文件
附属法例 | 法律公 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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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 规例》 | 6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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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7年在指定团体之间分配的委员数目 (选举委员会)(立法会)令》 | 604/97
|
3.《1997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立法会)令》 | 6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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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7年公众卫生及巿政条例(公众游乐 场地)(修订附表4)(第6号)令》 | 6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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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97年银行业条例(根据第2(14)(d)条作 出的宣布)(第3号)公告》 | 6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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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1997年第332号法 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18/97
|
7.《1996年建筑物(修订)条例(1996 年第 54号)1997年(生效日期)(第5号)公告》 | 619/97
|
8.《199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第4号)
规例(1997年第514号法律公告)1997年(生 效日期)公告》 | 6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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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97年建筑物(拆卸工程)(修订)规例
(1997年第515号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 期)公告》 | 6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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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航空保安规例》 | 6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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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7年医院管理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 | 6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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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97年验尸地方(修订)(第3号)令》 | 6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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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97年监狱(修订)(第3号)令》 | 6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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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97年公众卫生及巿政条例(公众游乐 场地)(修订附表4)(第7号)令》 | 6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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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97年认许及注册(修订)规则》 | 6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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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专业进修规则》 | 6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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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997年性别歧视(调查及调解)(修订) 规则》 | 629/97
|
18.《1997年残疾歧视(调查及调解)(修订) 规则》 | 630/97
|
19.《1997年宣布更改名称(环境问题咨询委员 会)公告》 | 6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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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7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
(第2号)令(1997年第529号法律公告)1997
年(生效日期)公告》 | 6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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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长期监禁刑罚覆核规例(1997年第607号 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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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临时立法会决议(1997年第610号法律公
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 6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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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主席根据《议事规则》第24条(4)款准许提出的质询
吴清辉议员问:
政府为彻底杜绝甲类流行性感冒H5N1病毒,近日在全
港进行销毀鸡只行动。但有市民担心政府埋鸡尸于垃
圾堆填区的方法会将该病毒更为扩散。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会:
- 决定进行该行动前,作出甚么环境及卫生方面的
评估,以确保使用该方法不会令病毒扩散;该等
评估的详情为何;及
- 有否研究该方法是否符合国际处理病毒源头的标
准及措施;若不符合,有何即时补救办法处理鸡
尸?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卫生福利局局长 |
1. 陈荣灿议员问:
鉴于本港目前的公众假期除所有星期日外,每年有17天
,而法定假日则只有11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根据甚么原则厘定《雇佣条例》所订法定假日的
日数;
- 为何法定假日与公众假期的日数不同;及
- 会否逐渐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数至与公众假期的日
数相同;若然,将于何时进行;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2. 黃英豪议员问:
由于近期本港经济不景气,市民对 1998年的经济前景不
表乐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将采取何种措施增
加市民对经济前景的信心,以稳定社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3. 王绍尔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有哪些国家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
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
- 现时香港给予哪些国家的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
- 截至1997年底为止,当局一共接获多少宗投诉,
关于特区护照持有人在进入一些免签证入境的国
家时,被拒绝入境或被要求办理签证手续,请按
国家列出投诉数字;及
- 有否具体计划,加强向更多国家宣传推介特区护
照,以求得到更多国家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
证入境;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4. 杨耀忠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有关认可內地院校学历的政策为何;该政策
与回归前有否不同;若有,不同之处为何;若否
,会否检讨有关政策,使內地院校的学历获得适
当的认可;
- 现时有多少名官立学校及资助学校教师只持有认
可的內地院校学士学位;该等院校的名称为何;
及
- 是否备有一份学历获认可的非本地院校名单;若
然,该份名单在回归前和回归后是否不同及有何
不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教育统筹局局长 |
5. 蔡素玉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1997年12月1日公务员各首长级职系编制与1997年
1月1日的编制比较为何;所增加或削减的首长级
职位的薪酬分别为何;为提供支援服务予所增加
的首长级职位而须增加的非首长级职位涉及的薪
酬为何;
- 各首长级职系编制在上述期间的增减与1996年同
期比较为何;
- 在1997-98财政年度的余下期间,当局预计仍会增
加多少个首长级职位,所涉及的薪酬为何;及
- 有多少增加的或拟增加的首长级职位是因应回归
产生新需要而开设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6. 李鹏飞议员问:
近日有市民投诉旅行社广告有误导成分,因为他们实质
须缴付的旅行团费用比旅行社在广告上刋登的为高。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有否法例禁止商戶刋登虛假或有误导成分的
广告;若有,违例者可被判处的最高刑罚为何;
若否,原因为何;
- 被广告误导的市民可循甚么途径提出投诉;及
- 会否加强监管广告的內容和惩罚刋登虛假或有误
导成分广告的商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局局长
*7. 郑耀棠议员问:
有关1994年开始推行的“输入中国专才试验计划”,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 每年透过该计划来港工作的人士数目;及
- 该等人士按以下类别按年划分的资料:
- 性别及年龄;
- 性别及教育程度;
- 年龄及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教育程度及在港从事的职位;
- 年龄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年龄及在港从事的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8. 刘江华议员问:
社会福利署的档案资料显示,本港虐待儿童个案的数字
持续上升,尤以涉及新来港人士的个案为甚。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 会否考虑在本港各出入境管制站向新来港人士派
发宣传册子,解释何谓虐待儿童及阐述当局现时
提供的防止虐待儿童服务;
- 会否考虑在新来港人士通常居住的新发展区,如
屯门、元朗、大埔、北区等,增加社工人手,以
协助该等人士避免虐待儿童;及
- 社会福利署会否考虑设立电话咨询热线,解答巿
民提出与虐待儿童有关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9. 刘健仪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本港水域的船只航速限制为何;
- 有否船只获豁免航速限制;若有,该等船只的种
类为何;根据何种准则豁免该等船只的航速限制
;及
- 现时获豁免航速限制并在本港水域行驶的船只数
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局局长
*10. 陈财喜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统筹与台湾当局或民间组织有
关的事务;及
- 为促进两地民间和商业上的交流,有否计划与台
湾民间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考虑放宽台湾居民到
本港旅游的入境签证规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1. 邓兆棠议员问:
据报道,屯门区在过去3年发生多宗虐妻案。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 有否研究该区发生多宗虐妻案的原因;
- 会否资助“和谐之家”增加其辅导服务的社工人
手;若否,原因为何;及
- 有何措施减少该区的虐妻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2. 许贤发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全港共有多少人居于被称为“笼屋”的住所
,当中有多少人年龄达60岁或以上;
- 现有多少居于“笼屋”的人士已在轮候公屋总登
记册上登记;他们能否获优先编配公屋单位;及
- 会否全面取缔“笼屋”;若然,有关政策及推行
的时间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3. 陈荣灿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在1994-96年间共有多少人持工作签证来港工作;
及
- 该等人士按以下类别划分的分项资料:
- 性别及年龄;
- 性别及教育程度;
- 年龄及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教育程度及在港担任的职位;
- 年龄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年龄及在港担任的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4. 黃英豪议员问:
农历新年期间,公众场所人群特别多。就此,政府可否
告知本会,会否采取措施,在节日期间加强维持公众场
所的秩序,以确保市民的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5. 郑耀棠议员问:
自1989年开始推行的“一般输入劳工计划”已经完结。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每年透过该计划来港工作的人士数目;及
- 该等人士按以下类别划分的资料:
- 性别及年龄;
- 性别及教育程度;
- 年龄及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教育程度及在港担任的职位;
- 年龄及在港从事的行业;
- 年龄及在港担任的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6. 许贤发议员问:
教育统筹局局长估计,政府每年负担约12.2亿元经常开
支,及于5年內负担约10.75亿元的资本开支,以提供学
位、支援服务及资助给约66 000名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
份的新来港儿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这些经常开支及资本开支的具体分项;及
- 倘有关开支包括“校本支援计划”及为该等新来
港儿童而设的学习及语文适应课程,其开支详情
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7. 杜叶锡恩议员问:(译文)
有关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发放的租
金津贴,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现时在私人住宅楼宇居住,领取租金津贴的受助
人数目及当局目前向这些受助人发放的租金津贴
总额为何;及
- 现时在公共屋村居住,领取租金津贴的受助人数
目及当局目前向这些受助人发放的租金津贴总额
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18. 罗祥国议员问:
鉴于发泡胶器皿在香港的使用日益普遍,但本港并无法
例规限或规管该等器皿的使用或弃置情况,政府可否告
知本会:
- 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本地生产及输入的发泡胶器
皿数量及价值分别为何;
- 当局如何处理弃置的发泡胶器皿;
- 当局去年处理弃置发泡胶器皿的费用为何;
- 有否计划收回处理弃置发泡胶器皿的成本;及
- 有何措施减少本港使用发泡胶器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19. 蔡素玉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1997 年10月23日至今,当局与学术界及金融界就
联系汇率机制、港元遭受狙击对股市造成的连锁
反应,以及当局在港元遭受狙击时所采取的措施
,进行了多少次讨论;讨论的內容及结果详情为
何;
- 有否考虑设立机制,加强与学术界及金融界的联
系,定期与该等界别的人士讨论及研究如何促进
本港的金融事务;又或有否考虑建立由政府、社
会人士、金融界及学术界组成的“知识基建”;
- 当局就金融风暴进行的检讨有何进展;结果为
何;
- 有否考虑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探讨与金融风
暴有关的事宜;若有,计划为何;若否,原因
为何;
- 1997年12月中旬港元汇率再次受到压力,当局
的处理方法与1997年10月下旬所采取的方法有
否不同;若有,如何不同;当局如何改善捍卫
联系汇率的方法;及
- 财政司司长在1997年11月下旬访问英国时,有
否与任何人士或机构讨论港元联系汇率机制的
事宜;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20. 罗祥国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过去5年,每年因在港非法工作而被捕者的人数、
国籍及所从事行业分别为何;
- 估计现时共有多少人在港非法工作;及
有何具体措施防止人们在港非法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III. 法案
首读
《1997年房屋(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1997年房屋(修订)(第3号) 条例草案》 | : | 房屋局局长
|
IV. 议案
1. 《香港终审法院条例》
政务司司长动议下列议案:
同意依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9条作出的任命以下
人士担任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
委任 ─
- 李启新勋爵;及
- 贺辅明勋爵。
2. 《九广铁路公司条例》
运输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九广铁路公司于1997年8月4日订立的《1997年九广
铁路公司(修订)附例》。
3. 《九广铁路公司条例》
运输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九广铁路公司于1997年8月4日订立的《1997年西北
铁路(修订)附例》。
4. 《地下铁路公司条例》
运输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批准地下铁路公司于1997年7月29日订立的《1997 年地
下铁路(修订)附例》。
5. 《机场管理局条例》及《释义及通则条例》
经济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在对机场管理局于1997 年11月22日订立的《机场管理
局附例》作出下述修订后,批准该附例 ─
- 删去第22(a)条而代以 ─
“(a)在客运大楼或地面运输中心任何不属道路、
泊车区或其他指定供车辆使用的区域的部分停下
、停泊或使用任何车辆(包括电动车辆及拖车,
但不包括伤残人士用作交通工具的车辆);或”;
- 在第48(1)(a)条中,删去“管制”而代以“限
制”;
- 在第56条中 ─
- 在第(2)(d)款中,删去“可按本条例第43条
规定扣留司机及/或”;
- 在第(4)款中,删去“及(d)”;
- 在附表1中,删去“Light good vehicle”而
代以“Light goods vehicle”;
- 在附表2第V部第7条中 ─
- 在(a)段中,删去“、23(2)及24(2)”而代以
“及23(2)”;
- 在(b)段中,删去“24(3)”而代以“24(2)及
(3)”。
V. 议员议案
1. 《释义及通则条例》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就1997年12月10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 《1997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排放污染废
物费用)(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
年第569号法律公告);
- 《1997年废物处置(许可证及牌照)(表格及费
用)(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
570号法律公告);
- 《1997年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修
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71号法
律公告);
- 《1997年水污染管制(一般)(修订)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72号法律公告);
- 《1997年职业介绍所(修订)规例》(即刊登于
宪报的1997年第576号法律公告);
- 《1997年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修订)规
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77号法律公告);
- 《1997年空气污染管制(露天焚烧)(修订)规
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78号法律公告);
- 《1997年空气污染管制(石棉)(行政管理)
(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79
号法律公告);
- 《1997年保护臭氧层(费用)(修订)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0号法律公告);
- 《1997年噪音管制(一般)(修订)规例》(即
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1号法律公告);
- 《1997年噪音管制(空气压缩机)(修订)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2号法律公告);
- 《1997年噪音管制(手提撞击式破碎机)(修订)
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3号法律公告);
- 《1997年海上倾倒物料(费用)(修订)规例》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4号法律公告);及
- 《1997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10)令》(即刊
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585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
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1998年1月
14日的会议。
2. 改善居者有其屋计划
程介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租者置其屋计划经已推出,本会促请政府采取以
下措施调整及改善居者有其屋(“居屋”)计划:
- 容许居屋业主在第二市场出售其单位的同时,购
置二手居屋自住;
- 提高白色表格申请人获分配居屋单位的比率;
- 在出售居屋所得款项拨出一定比例,设立居屋维
修保养基金;及
- 要求房屋委员会必须对因建造工程失误或监察不
足而造成的“问题居屋”承担责任。
就程介南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设立”,并以“注入现有的”代替;删除“保养
基金;及”中的“及”;及在“承担责任”之后加上“
;及(e)参考租者置其屋计划之售价安排,给予居屋买家
以居屋市价3折至7折的弹性售价选择,以配合买家不同
的经济状况”。
出席的政府官员:房屋局局长
3. 为全港资助学校教师购买医疗保险
杨耀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全港资助学校教师购买
医疗保险,以缩小官立学校教师与资助学校教师在福利
待遇方面的差距。
出席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临时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