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9(1)

临 时 立 法 会

临 时 立 法 会 会 议
议   程
(修订本)
1997 年 9 月 27 日 星 期 六 上 午 9 时 正


I.文件

附属法例法律公告
编号
1. 《199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
(第2号)规例》
441/97
2. 《199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
(第3号)规例》
442/97
3. 《1997年建筑物(贮油装置)(修
订)规例》
443/97
4. 《1997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公
众游乐场地)(修订附表4)(第4号)
令》
444/97
5.《1997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文
娛中心)(修订附表13)令》
445/97
6. 《1997年幼儿中心(修订)条例
(1997年第38号)1997年(生效日
期)公告》
446/97
7. 《1997年幼儿中心(修订)规例
(1997年第272号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447/97
8. 《1997年法律改革(杂项规定及
次要修订)条例(1997年第80号)
1997年(生效日期)(第2号)公
告》
448/97
9.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1997年第87号)1997年(生效
日期)公告》
449/97

提交文件

1. 第9号─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3月31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第10号─警务处处长关于警察福利基金报告 (1995年4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报告

《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刘汉铨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II.质询

1.许贤发议员问:

据悉,世界银行较早时发表研究报告,指本港的贫穷
人数少于其总人口的1%;但有学者根据政府统计处
所发表的资料,以工资中位数的一半计算,发现去
年本港劳动人口当中达39万人的入息低于此数值,
并较1993年的24万人增加63%,但同期总人口增长
只有7%。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是否知悉世界银行根据甚么标准估计本
    港的贫穷人口;

  2. 曾否向世界银行或其他国际性组织提供
    本港贫穷问题的资料;若有,当局衡量
    贫穷的准则为何;

  3. 入息低于工资中位数一半的劳动人口的
    增幅远高于人口增长的原因为何;

  4. 有何对策遏止低收入人口不断高于人口
    增长速率增加的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及

  5. 会否考虑以工资中位数的一半作为贫穷
    线的标准,并制订相应的扶贫政策,以
    拉近近年来越趋严重的贫富人口差距;
    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2.程介南议员问:

英国威尔斯王妃戴安娜去世事件引起本港市民对传
媒采访新闻及保障个人私隐的关注。就《个人资料
(私隐)条例》(第486章)第61条有关“新闻”的
条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会否在平衡公众知情权及个人私隐权的
    前提下,检讨该条文在保障公众人士的
    私隐不受侵扰方面的成效(例如是否可
    以有效地规限偷拍、监听或追踪等行为
    ),及有否需要修订该条文;及

  2. 会否为条文所提及的“符合公众利益”
    一词定下准确清晰及合理的释义?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3. 陈鉴林议员问:

就本年4月起实施的“长者定居广东省续领综合社会
保障援助”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自该计划实施以来,共接获的申请数字
    、获批准人士及已定居广东省的人数分
    别为何;

  2. 这些长者在广东省的定居地主要分布为
    何;

  3. 政府除透过红十字会跟进这些长者的个
    案外,还有否其他跟进办法;若有,详
    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4. 政府有否监管红十字会在这方面的跟进
    工作;若然,详情为何;

  5. 有否打算与內地民政部门建立直接关系
    以跟进该计划;若有,详情为何;

  6. 何时对该计划进行全面检讨;及

  7. 会否考虑将该计划推展至其他省份?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4.莫应帆议员问:

最近有些团体指本年7月成立的安老事务委员会透明
度和代表性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有何措施提高该委员会的透明度,以便
    公众可参与讨论安老事务和政策;及

  2. 会否增加该委员会內代表基层社会团体
    及长者的成员人数;若然,将于何时落
    实及选取成员的准则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5.郑明训议员问:(译文)

据悉,粵港环境保护联络小组(“联络小组”)于
1990年成立,其下并设有专家小组。鉴于本港患上
与污染有关的呼吸系统疾病的人数日增(据报每年
死亡率正达至1 000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联络小组的成员为何;自成立以来,联
    络小组曾举行多少次会议;

  2. 联络小组在过去7年有何工作成绩;及

  3. 为何联络小组成立多年,要迟至1996年
    12月才在会议上决定成立小组,研究珠
    江三角洲地区空气污染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6.罗祥国议员问:

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发行的
纸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就纸币的设计式样和防伪设计,政府有
    否具体规定;若然,详情为何;

  2. 鉴于香港已自本年7月1日成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否要求该
    3间银行在该天及以后所发行的新纸币
    上,印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字样和
    区徽;若否,原因为何;及

  3. 渣打银行发行的纸币并沒有印上“港币”
    一词的中英文字样,与香港上海汇丰银
    行和中国银行的做法不同,此种设计有
    否违反任何法例和有关的规定;若否,
    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 7.周梁淑怡议员问:

日前,油尖区有两间的士高出现顾客人数超出牌照
所订限额的违例情况,其中一间的士高原来只准容
纳199人,但警方却发现有八百多人在內。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过去3年共有多少宗的士高“超客”的
    个案;有否的士高因“超客”而遭有关
    当局检控;若有,检控的次数及定罪后
    的判罚为何;及

  2. 现时当局有何制度监管的士高;会否加
    强巡查的士高?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文康广播局局长

* 8.曾钰成议员问:

有关日前中环及旺角发生严重交通意外,引致多人
伤亡的事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有否计划在全港交通及人流较繁忙的道
    路进行评估,以便在有高度潜在危险的
    路口兴建行人天桥,减轻路面的交通负
    荷;若有,详情为何;及

  2. 会否考虑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加设摄影机
    ,以阻吓驾驶人士违反交通灯号?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局局长

* 9.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计划于何时正式公布赤𫚭角机
场的启用日期,以便启德机场的租戶有足够时间迁
往赤𫚭角机场,不会因机场须“即夜搬迁”而有碍
其日常运作?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经济局局长

*10.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道,较早前一间位于深水埗有三十多年楼龄的
小学发生天花批荡剝落事故,有6名学生被击中受轻
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教育署如何协助学
校检验及修葺校舍,以确保校舍安全,以及在这方
面的拨款安排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杨孝华议员问:(译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有否研究在受欢迎的游客区內是否有足
    够的停车站供旅游巴士上落乘客之用(
    例如沿广东道的酒店门外、北京道的商
    店门外,以及虎豹别墅附近);若有,
    其结果为何;及

  2. 有否计划在游客区增设该等旅游巴士停
    车站?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局局长

*12.蔡根培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本年首8个月每月收到多少宗有关的士
    的投诉;及该等投诉的性质及数目分
    别为何;

  2. 本年首8个月每月的士被检控的个案数
    目;所涉及的控罪为何;及

  3. 据悉,因为世银会议举行在即,警方在
    近日加强了打击的士拣客拒载的执法行
    动,这些行动会否随着世银会议结束而
    松懈?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运输局局长

*13.陈财喜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现时政府部门推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9000的资格认可计划进展为何;有哪些
    部门已取得或正在申请这认可资格;

  2. 有哪些部门正在推行“全面品质管理”
    的概念;及

  3. 有何措施促使其他政府部门申请ISO9000
    的认可资格及实行“全面品质管理”?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政务司司长

*14.刘健仪议员问:

现时,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大厦兴建或重建申请时,
如有需要会要求发展商负责兴建行人天桥或其他行
人过路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当局是否订明该等设施的完工日期;若
    否,如何确保发展商尽快兴建有关设施

  2. 过去3年,当局一共提出了多少项关于兴
    建该等设施的要求;其中有多少项设施
    是发展商沒有建成的;

  3. 若有关设施需连接其他物业,当局会否
    先取得有关物业拥有人的同意;若否,
    当局如何协助发展商与其他物业拥有人
    取得协议;及

  4. 若发展商不履行兴建有关设施的承诺,
    当局有何处理方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15.顏锦全议员问:

就日前深水埗一间小学礼堂的天花批荡剝落事件,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过去3年,有多少间学校曾发生校舍天
    花批荡剝落事件或出现楼宇结构问题
    ;在该等事件中受伤的人数为何;

  2. 过去3年,曾否有学校因这些事件而需
    要封闭;及

  3. 会否考虑推行强制性的校舍检验计划
    ;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6.詹培忠议员问:

为增加公家物资的管理运用的透明度,政府可否告
知本会:

  1. 是否有前总督彭定康先生离任时带走的
    物品的清单;若否,原因为何;

  2. 彭定康先生离任时是否有运走一批在前
    总督府內属于政府的物品,其中包括银
    餐具;若有,该等物品的数量为何,购
    入时的价值及市值为何;及

  3. 过往的总督离任时带走总督府內属于政
    府的物品是否需要列出清单并申请将物
    品带走?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库务局局长

*17.郑明训议员问:(译文)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在1997年4月底至6月底期间,分
批发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附属法例拟本,但前立
法局1996-97年度成立的强制性公积金制度小组委员
会当时却未有机会就该等拟本详加研究。鉴于该制
度会对工商界及雇员影响深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有关当局将于何时公布有关的立法程序
    及时间表;

  2. 会否修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第485章);若然,修订的详情为何;及

  3. 会否承诺给予本会充分时间审议有关附
    属法例,而不会仓促完成立法程序?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财经事务局局长

*18.罗祥国议员问:

据悉,本港已于本年7月1日起终止与亚洲生产力组织
的一切关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精神下
    ,为何本港不能加入如亚洲生产力组织
    的非政治性地区经济组织;

  2. 有否向中央人民政府及亚洲生产力组织
    爭取保留在该组织的会籍;若然,详情
    为何;

  3. 以往获港英政府推荐成为亚洲生产力组
    织雇员的本港居民现时的受雇情况如何
    ;及

  4. 本港既然须终止与亚洲生产力组织的关
    系,何以仍能够参与其他国际组织(例
    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工商局局长

*19.许贤发议员问:

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的18岁以下子
女在內地的生活开支,须由其在港的父母承担。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他们会否与其他在港的兄弟姊妹一样被
    视为该家庭的成员,使其父母在申领综
    合社会保障援助时,可同时享有儿童标
    准援助金额、子女补助金及特别津贴等
    援助;及

  2. 他们会否与其他在港的兄弟姊妹一样被
    视为该家庭的成员,使其父母在稅务上
    可获有关的子女免稅额?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卫生福利局局长

*20.顏锦全议员问:

近日有报道称,不少学童需长途跋涉由新界西北区
前往离岛上学,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交通费用高昂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1. 本学年共有多少学生被分配往位于居住
    地区以外的学校就读;

  2. 有关部门基于甚么准则分配学位,又会
    否检讨学位的分配准则;若否,原因为
    何;及

  3. 有何方法避免学童越区上课的情况再次
    出现?

负责答覆的公职人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 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1997年香港终审法院 (修订) (第3号) 条例草案》:政务司司长
2.《立法会条例草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

IV.议案

1. 《生死登记条例》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将《生死登记条例》修订,自1997年10月31日起生
效 ─

  1. 在第9(2)条中,废除“$120”而代以
    “$140”;

  2. 在第9(3)条中,废除“$590”而代以
    “$680”;

  3. 在第13(2A)条中,废除“$120”而代
    以“$140”;

  4. 在第13(3)条中,废除“$370”而代以
    “$425”;

  5. 在第22(1)条中,废除“$120”及“$590”
    而分别代以“$140”及“$680”;

  6. 在第22(2)条中,废除“$120”及“$240”
    而分别代以“$140”及“$275”;

  7. 在第23条中,废除“$60”而代以“$70”

  8. 在第27(1)(c)条中,废除“$370”而代以
    “$425”。

2.《婚生地位条例》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将《婚生地位条例》的附表修订,自1997年10月31日
起生效 ─

  1. 在第5段中,废除“$295”而代以
    “$340”;

  2. 在第6(1)段中,废除“$120”而代
    以“$140”。

3.《建筑物条例》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将1997年9月3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监工计
划书的技术备忘录》(刊登于1997年8月29日宪报第
5号特别副刊)修订,在第III部份附表1中 ─

  1. 将注2重编为注3;及

  2. 加入 ─

    “2. 对地盘检查频率水平1至4,可能
    需要在关键阶段提供更频密的检查,
    最高可能要达到全部时间;对有关指
    引参照作业手则。”。

V.议员议案

1.《释义及通则条例》

梁智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就于1997年9月10日提交临时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1. 《1997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费用)(修订)规则》(即刊登于宪报
    的1997年第430号法律公告);

  2. 《1997年入境(修订)规例》(即刊登
    于宪报的1997年第432号法律公告);

  3. 《1997年人事登记(修订)规例》(即
    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433号法律公告)

  4. 《1997年婚姻制度改革(费用)(修订
    )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434
    号法律公告);

  5. 《1997年出生登记(特设登记册)条例
    (修订附表5)令》(即刊登于宪报的
    1997年第435号法律公告);

  6. 《1997年死亡登记(特设登记册)条例
    (修订附表4)令》(即刊登于宪报的
    1997年第436号法律公告);

  7. 《1997年婚姻条例(修订附表2)令》
    (即刊登于宪报的1997年第437号法律
    公告);及

  8. 《1997年商标(修订)规则》(即刊登
    于宪报的1997年第438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
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1997
年10月15日的会议。

2. 发展香港高增值工业

吴清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落实行政长官7月1日就职演辞內的承
诺,尽快推动香港高增值制造业及高科技工业的发
展,而在推动时,必须从速:

  1. 表明支持未来工业发展的明确意向,促
    进传统工业的升级換代及发展高增值的
    科技工业;

  2. 调整处理本港工业发展的行政机构,加
    强內地与香港的科技合作;及

  3. 强化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中游力量,设立
    一所香港工业技术研究院,提高企业开
    发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的能力。

就吴清辉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梁刘柔芬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就职演辞內的承诺,”之后删除“尽快”;在
(a)部分,删除“未来”;删除“传统”,并以“现
有”代替;在(c)部分,删除“技术转移过程中”,
并以“工业进程”代替;删除“所香港工业技术研
究院”,并以“独立机制”代替,及在该句之后加
上“对目前工业界所面对的实际问题,从速谋求对
策,”;在“提高”之前加上“从而”;及删除“
企业开发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的能力”,并以“生
产力及在科技转移上,加快应用科技的发展”代替

出席的公职人员:工商局局长

3. 制订全面的资讯科技政策

蔡素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尽快研究及制订一套高瞻远瞩、具体及
可行的“全民资讯基础建设”政策及蓝图,并成立高
层次的统筹部门落实此项工作,包括广泛协调及推动
公营及私人资讯机构的资源及专才参与和配合上述政
策,务使香港成为一个高度讯息化的现代都市。

出席的公职人员:经济局局长


临时立法会秘书
(陈钦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