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99号文件

档号:CB2/PL/BCS

临时立法会文康广播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时 间 :下午4时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

马逢国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
吴清辉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
胡经昌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汉铨议员
霍震霆议员
顏锦全议员


缺席委员:

莫应帆议员(主席)
陈财喜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2)2
卢程燕佳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6
林培生先生

高级主任(2)2
徐伟诚先生


I. 选举主席及副主席

秘书请与会议员提名一位议员,负责主持选举事务
委员会主席的程序。议员推选周梁淑怡议员负责主
持选举程序。周梁淑怡议员随即接手主持会议。

2. 议员察悉,凡出任与文康广播事务委员会职责相
关的政府咨询团体(该等团体的一览表载于临立会
CB(2)54号文件附录I)的主席或副主席的议员,或出
任临时立法会另一事务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的议员
,不得成为本事务委员会的主席或副主席。

3. 周梁淑怡议员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主席一职
的人选。杨耀忠议员提名莫应帆议员出任主席,并
由胡经昌议员附议。议员察悉,莫应帆议员虽然因
另有要事而无法出席会议,但他接纳这项提名。由
于再无其他有效提名,周梁淑怡议员宣布莫应帆议
员当选事务委员会主席。

4. 由于莫应帆议员缺席,周梁淑怡议员遂继续主持
会议,并邀请议员提名事务委员会副主席一职的人
选。胡经昌议员提名马逢国议员出任副主席,并由
顏锦全议员附议,而马逢国议员亦表示接纳这项提
名。由于再无其他提名,周梁淑怡议员宣布马逢国
议员当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马逢国议员接手主持
会议。

II. 会期內的会议安排

5.议员商定,事务委员会的例会订于每个月的第一
个星期五上午10时45分,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举
行。

III. 下次及未来数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6.议员商定未来数次会议的讨论事项如下:

1997年9月5日会议的讨论事项
  1. 由文康广播局人员阐述其政策目标的简报会。

  2. 将于1998年进行的广播政策检讨工作的进度。

  3. 《版权条例》第82条对利用卫星电视共用天
    线系统进行广播的影响。
其后各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1. 有关成立电影委员会(或称电影发展局)的事宜。

  2. 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

  3. 有关香港运动员参加中国全国运动会的事宜。

  4. 由临时巿政局、临时区域巿政局及香港艺术发
    展局就其辖下与事务委员会职责相关的工作范
    围,向事务委员会阐述其工作情况的简报会。
7.会议于下午4时18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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