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事务委员会向临时立法会提交的报告

目的

此份报告旨在汇报人力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法会会期
內的工作。根据临立会《议事规则》第77(14)条的规
定,此份报告将于1998年4月8日临立会会议席上提交
议员省览。

事务委员会

2.临立会于1997年7月16日藉决议成立人力事务委员会
,旨在监察及研究与劳工及人力规划事务有关的政府
政策及大众关注的事项。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载于
附录I。

3.事务委员会由20名议员组成。陈鉴林议员及梁刘柔
芬议员分别当选事务委员会正副主席。事务委员会的
委员名单载于附录II。

主要工作

4.事务委员会密切监察劳工法例的发展。当局于1997
年7月暂时终止实施3项与劳工权益有关的条例,该等
条例分别就雇员集体谈判权、强制准予雇员复职及放
宽对职工会活动的限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事务委员会
为此曾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研究暂时终止实施该等
法例对雇员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及权益,以及对香港劳
资关系制度所带来的影响。虽然议员对暂时终止实施
该等成文法则及日后路向持不同意见,但他们促请政
府当局先广泛咨询及考虑公众提出的意见,然后订定
立法建议,供有关的法案委员会进一步研究。除暂时
终止实施的条文外,议员亦曾检讨改善职业性失聪补
偿及增加法定假期事宜。 ( 如有需要,三月份会议举
行后可提供补充资料。)

5.事务委员会另一项重点工作是研究如何保障本地工
人的就业机会。议员深入研究现时提供的各项职业训
练及雇员再培训课程。他们促请政府当局保证会主动
对该等课程作出调整,以迎合巿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及
整体就业情况。议员亦与政府当局共同探讨对求职人
士提供更有效协助的各种可行途径,包括透过进行电
脑化,加强劳工处本港就业辅导组及就业选配中心的
服务,以及向由內地新来港人士提供就业辅导及援助。

6.就输入劳工的问题,事务委员会一直监察补充劳工
计划的推行情况。议员亦曾访问负责处理根据该计划
申请输入劳工的个案的就业选配中心。由于政府打算
推行多项大规模的房屋及基建工程计划,建造业未来
的人力需求将会甚为殷切,政府当局因而提出建造业
输入劳工计划。议员对该计划持有不同意见。然而,
议员一致认为必需尽量协助本地工人就业,并让他们
优先填补职位空缺。事务委员会亦促请政府当局在推
行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前,必须密切留意本港经济环
境的任何变化及失业人数上升的趋势。议员稍后察悉
,政府当局在考虑到本港现时的经济及劳工巿场的情
况,以及公众对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的反应后,在
1998年2月决定暂时搁置此项计划。

7.至于有关的建造业人力状况问题,议员促请政府当
局与雇主团体及职工会紧密合作,研究吸引新雇员加
入及避免技术工人流失的方法,例如以定期合约及按
月方式而并非以按日支薪方式雇用工人。事务委员会
亦曾讨论各项新措施的成效,其中包括扩展建造业培
训计划,以及为建造业工人进行中级工艺测试,藉此
评估他们的技术水平,协助他们成功受雇。政府当局
察悉委员的意见,并会将意见转交四方工作小组作进
一步考虑。该小组由政府、有关的行业团体、职工会
及培训机构代表组成,负责研究方法,以应付未来10
年业內劳工需求。

8.事务委员会十分关注现时经济低迷的情况所造成的
失业问题。议员曾进行深入的讨论,研究雇员及雇主
所面对的困难,并要求政府当局提供更积极的援助,
例如提供更多的财政优惠措施以协助刺激经济、改善
再培训服务与安排就业服务之间的协调工作,以及劝
阻雇主不要动辄裁员。议员亦曾就政府当局提出有关
协助失业人士的一系列建议进行商议,特别是提供更
多职位空缺及再培训机会的资料、加强雇主、培训机
构与政府之间的合作,为长期职位特别设计再培训课
程、以及加强实施打击就业方面年龄歧视的措施。事
务委员会将会继续监察针对失业问题而持续推行的措
施及日后新措施的成效。

9.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方面,事务委员会曾研究政府
当局提出的各项新措施,包括加强保障在密闭空间及
高空工作的工人的安全、强制规定为建造业及货柜装
卸工人提供安全训练,以及广泛推行宣传活动,以提
倡职业安全及健康。议员特别指出有需要继续加强在
教育及执法两方面的工作,以及劳资双方与当局合作
,促进工作安全及健康。

10.在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期间,事务委员会共举行
了9次会议,并进行一次访问。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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