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1999年4月23日举行的第28次会议

议 程
(于1999年4月22日修订)

  1. 通过1999年4月16日第27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1729/98-99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2. 《1999年商船(安全)(运载货物)(修订)规例》
      (立法会LS 165/98-99号文件)
    3.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1. 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
        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1.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0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7/98-99号文件)

        2. 《1999年劳资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5/98-99号文件)

        3. 《1999年小额钱债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46/98-99号文件)

        4. 《1999年香港太平洋战爭纪念抚恤金(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55/98-99号文件)

        5. 《1999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53/98-99号文件)

        6. 《1999年收入条例草案》
          (由法律顾问口头汇报)

        7. 《1999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50/98-99号文件)

      2. 1999年4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
        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例于1999年4月16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会LS158/98-99号文件)

  4. 法律事务部就尚未处理的法案进一步拟备的报告
    1.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7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59/98-99号文件)

    2.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6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60/98-99号文件)

  5. 将于1999年4月2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526/98-99号文件)

    2.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

    3. 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998年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草案》

  6. 将于1999年5月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会CB(3)1527/98-99号文件)

      法案 -- 首读及二读

      1. 《199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第11号)条例草案》

      2. 《商标条例草案》

    2. 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3. 议员议案

      1. 有关"医疗融资顾问报告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梁智鸿议员动议。议案措辞拟本随附于后。

      2. 有关"证券及期货市场改革"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由刘汉铨议员动议。议案措辞拟本随附于后。

  7. 预先就1999年5月12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8. 议员议案

    1. 有关"童党问题"的议案

      何世柱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2. 有关"加装月台幕门"的议案

      刘江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9. 提名立法会议员出任香港大学校董会的成员

  10. (立法会CB(2)1747/98-99号文件)

  11. 报告
  12. 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情况报告
    (立法会CB(2)1753/98-99号文件)

  13. 其他事项
  14. 交通事务委员会就厘定持牌渡轮服务最高收费的法律程序提交的报告
    (立法会CB(1)1152/98-99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