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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立法会 (2008至2012年)
职权范围
(1)
考虑须提交行政管理委员会处理的人事安排,包括秘书处的人力资源、职员的聘任、晋升、解雇、职级划分、职责、薪酬及其他服务条款及条件;
(2)
核准总议会秘书及以上职级人员的任命,包括署理职位以待晋升实任的安排;及
(3)
监察已授权秘书长处理的聘任及人事安排的进展。
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