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可藉决议委任一个或多个专责委员会,以深入研究立法会交付该委员会的事宜或法案。立法会主席经考虑內务委员会的建议后,决定专责委员会的人数,并任命其主席、副主席及委员。专责委员会在立法会授权下,在行使职权时,如有需要,可传召有关人士到委员会席前作证或出示文件。专责委员会完成研究交其处理的事宜或法案后,须立即向立法会作出报告,并随即解散。



项目符号 调查有关梁展文先生离职后从事工作的事宜专责委员会

项目符号 研究梁振英先生以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身份在该比赛中的参与及相关事宜专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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