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14(1)
立法會
議程
2001年1月10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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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0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第2號)公告》 | 36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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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1年奶場(修訂)規例》 | 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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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1年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費用)(修訂)規例》 | 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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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1年動物羈留所費用(修訂)規例》 | 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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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1年獸醫註冊(費用)(修訂)規例》 | 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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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1年危險狗隻規例(修訂附表3)公告》 | 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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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1年狂犬病規例(修訂附表1)公告》 | 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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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1年地產代理(登記裁定及上訴)(修訂)規例》 | 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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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0年商品交易(交易限額及持倉限額)(修訂)規則》 | 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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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0年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期權)(修訂)(第2號)規則》 | 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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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1年儲稅券(利率)公告》 | 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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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第56號 | ─ | 二○○○至○一年度第二季
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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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庫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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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57號 | ─ | 警察福利基金
1999至2000年度年報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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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58號 | ─ | 消費者委員會年報
199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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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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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質詢
1.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租住屋邨(簡稱"公屋")的租金水平,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根據最新的統計結果,分別按屋邨及按家庭成員人數劃分,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的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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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私人住宅樓宇的整體租金在過去3年已向下調整百分之三十,當局有否評估房屋委員會只凍結而不調低公屋租金的做法,是否對公屋居民不公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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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評估,公屋單位家庭付出的租金佔其入息的比例持續上升,如何影響了他們的消費意欲及本港經濟復甦的步伐;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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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局局長
2. 劉炳章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00年施政報告》中承諾,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特區政府會盡力協助本港專業界掌握有關內地市場開放的信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會否考慮指派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搜集及盡快向有關專業團體提供內地最新實施的經濟政策和法規的資料及相關的商業信息,並向專業團體在內地拓展業務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務;若否,當局會如何履行行政長官的承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工商局局長
3. 周梁淑怡議員問:
就內地和本港兩地居民相互跨境旅遊與本地消費市場的關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在周末、長周末及公眾假期期間,前往內地旅遊的香港居民平均每日人數分別為何,而在過去3年,該等數字每年的增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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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港人前往內地旅遊對本地消費市場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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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簡化內地人士來港旅遊的手續及採取其他措施,藉以吸引更多內地人士來港及刺激本地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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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檢討僱員補償制度及復康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就香港保險業聯會於去年11月發表的《檢討香港僱員補償制度》研究報告書所載的建議,特別是受傷工人的法定賠償應按時遞減、規定僱員不可同時獲得法定及民事賠償,以及實施強制復康計劃,當局的初步評估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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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計劃設立一個委員會,全面檢討本港的僱員補償制度及有關的法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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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考慮制訂一套完備的復康政策,使受傷工人得到更妥善的治療及保障他們康復後的復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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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
5. 陳智思議員問:
行政長官於《1999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建議撥出一億元,以資助各項旨在加強市民可持續發展意識的新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該委員會為何至今尚未成立,以及預計何時才可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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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該委員會的詳細職權範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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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預計公眾何時才可申請有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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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規劃地政局局長
6. 何秀蘭議員問:
去年底,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指示食品製造商回收300種食品,原因是該等食品含有未經批准供人類食用的基因改造粟米成分;人類進食含有該種稱為"星聯粟米"成分的食物後,可能有敏感反應,甚至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含該種粟米成分的食品及動物飼料有否在本港出售;若知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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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採取措施,包括聯絡食品進口商及美國的有關當局,以確保在本港出售的食物不會含有該種粟米成分;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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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設立機制,能迅速及同時從食品進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回收含有該種粟米成分的食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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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食物局局長
*7. 劉健儀議員問:
關於是否有足夠石油氣加氣站以應付需求,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現時已投入服務的石油氣的士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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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已投入服務的石油氣加氣站數目為何,以及每個加氣站最多可同時為多少部車輛加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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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已落實興建及改建的石油氣加氣站數目分別為何,以及每個加氣站的預計啟用日期、所在地點及最多可同時為多少部車輛加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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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過去1年有否接獲在私人土地興建石油氣加氣站的申請;若有,申請數目及結果為何;若有任何申請遭拒絕,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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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採取措施鼓勵在私人土地興建石油氣加氣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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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食物局局長
*8.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興建的各類型設計的租住樓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每類型樓宇中最先及最後落成的樓宇的年份,及最大及最小的單位的實用面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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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採用和諧式或康和式設計的屋邨的名稱為何,以及每個屋邨的入伙日期、樓宇數目及單位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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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局局長
*9. 吳亮星議員問:
關於開闢新堆填區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現時每個堆填區的尚餘容量及預計達到飽和的年期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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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物色地點以開闢新堆填區;若有,正在考慮哪些地點;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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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曾否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可否在內地開闢堆填區,讓本港的廢物可運往該等堆填區棄置;若有,商討的進展、結果及初步選址地點為何,以及估計棄置每噸廢物平均所需費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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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食物局局長
*10. 李鳳英議員問:
關於公立醫院的醫療失誤事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由1999年1月1日至今:
(一) | 該等事故的總數及分類數字;當中引致病人死亡或嚴重創傷的個案數字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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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醫院管理局向有關病人或其家屬作出賠償的個案數字,以及每宗個案的賠償金額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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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因犯錯引致該等事故而受到處分的醫護人員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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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局局長
*11. 馮檢基議員問:
據報,一些新近入伙的公共租住屋邨("公屋")的水厠系統存在設計問題,多個高層單位同時沖厠時所產生的虹吸作用,會抽走中、低層單位內馬桶中的儲水,污水渠的臭味因而經由該等馬桶散發到有關單位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一年,當局接獲多少宗公屋居民作出的投訴,指單位內馬桶中的儲水無故被吸走或馬桶傳出臭味;所涉及的屋邨的名稱,以及每個屋邨報稱有該問題的單位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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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措施解決該問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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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補償受該問題影響的住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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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房屋局局長
*12. 劉皇發議員問:
關於管制廣告招牌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有否研究,懸掛在街道上空的廣告招牌的體積以及它們之間的距離,對在有關街道上行走的車輛所排放的廢氣的消散速度有何影響;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就此作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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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就廣告招牌制訂規管細則時,會否考慮車輛廢氣的消散問題;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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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考慮就廣告招牌懸掛在街道上空的伸延長度釐定許可上限,以避免它們遮擋道路的上空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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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規劃地政局局長
*13. 譚耀宗議員問:
關於3所在1999-2000年間獲准在唐人新村附近興建的混凝土配料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有否評估在該等廠房全部落成啟用後,對附近的環境及交通會造成甚麼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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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確保該等廠房的運作不會影響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不會危害他們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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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規劃地政局局長
*14. 蔡素玉議員問:
署理工務局局長在去年10月18日本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所有在2001年及其後按'防止山泥傾瀉計劃'鞏固的斜坡,都會進行美化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計劃在本年及未來兩年進行鞏固工程的斜坡數目,以及就這些斜坡特別進行綠化的數目;及部份斜坡不進行綠化的原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工務局局長
*15.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兩年,在香港禮賓府舉行的活動共有多少項;請按活動的類別,以及有關活動在日間或晚間舉行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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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最近有否作出檢討,研究可否增加向遊客開放禮賓府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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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16. 楊耀忠議員問:
關於教育電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3年,教育電視節目每年的製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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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有安排在課堂上播放教育電視節目的學校的百分比,以及平均每星期有多少節課堂播放該等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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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調查該等節目的內容是否受學生歡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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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以何準則評估該等節目對學生的裨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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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何措施促進教育電視日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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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
*17.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非註冊醫療專業人士刊登廣告或豎立招牌,聲稱他們能治療某種疾病(例如骨刺)或提供某種中醫專科診治服務(例如針灸治療),是否違反《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的規定;若有違反,當局曾進行何種宣傳,讓公眾人士明瞭有關規定;若沒有違反,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局局長
*18. 陳偉業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3年,政府與承建商就工務工程發生的爭議當中,交由仲裁員裁決的個案數目,當中政府被裁定敗訴的個案數目,以及因而須向承建商支付的款項總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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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如何從以往的個案中汲取經驗,以減低政府在日後仲裁個案中敗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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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工務局局長
*19. 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措施鼓勵學校及有關團體,教導青少年在使用互聯網時應有的道德行為及正確態度,並告誡他們不要作出網上違法行為;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統籌局局長
*20. 張文光議員問:
《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規定"指明性罪行"的受害人的身分須予以保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有否評估傳媒在報道"指明性罪行"的新聞時,刊登被遮蓋了部分面貌的受害人的相片或報道受害人的身體特徵或其他個人資料,有否違反上述保密條文;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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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當局檢控傳媒機構違反該保密條文的個案數目,以及該等案件的詳情及判決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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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計劃修訂法例,把亂倫及對兒童作出的性侵犯行為明確列為"指明性罪行",以禁止傳媒報道該等罪行的受害人身分;若有,何時會向本會提交法案;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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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0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0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 | : | 教育統籌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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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議員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0年嚴規熙篤會院長法團(修訂) 條例草案》 | : | 劉漢銓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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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應課稅品(修訂)(第2號)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0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火器及彈藥(修訂)(第2號)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1號法律公告)修訂,廢除第2(a)、(b)、(c)、(d)、(e)、(f)及(h)條。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3.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火器及彈藥(儲存費)(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2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4.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當押商(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3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5.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賣據(費用)(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4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6.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有關簽署公文及雜項服務的費用(修訂)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5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7.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香港終審法院費用(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6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8.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高等法院費用(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7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9.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費用)(修訂)(第2號)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8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10.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死因裁判官(費用)(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39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1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小額錢債審裁處(費用)(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40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1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千石議員/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法律執業者(費用)(修訂)(第2號)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341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
:庫務局局長
13. 禁止吸煙
陳智思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吸入二手煙帶來的害處,本會促請政府進行研究,探討將更多公眾地方劃為禁煙區的需要性及可行性;在研究過程中,政府應確保市民得到充分諮詢,並將他們的意見包括在研究報告內。
就陳智思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勞永樂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檢討現行《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執行情況,並"。
(ii) 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進行研究,探討",並以"採取以下措施,"代替;及刪除"的需要性及可行性;在研究過程中,政府應確保市民得到充分諮詢,並將他們的意見包括在研究報告內",並以":(一) 與飲食業進行商討,以便擬訂分階段實施食肆全面禁煙的計劃,並向業界提供相關的協助;及(二) 協調政府各部門處理二手煙問題,以便分階段實施室內公眾地方全面禁煙;為配合以上的政策,政府必須修訂法例使煙草產品和廣告的健康忠告可以包含文字、照片和圖樣,以及針對青少年吸煙的問題,加強對市民的反吸煙宣傳和教育工作"代替。
(iii)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進行",在"研究,"之後加上"現時將公眾地方劃為禁煙區的條例的有效性及加強執法的需要性,確保條例能有效落實,然後";在"充分諮詢,"之後加上"及對所有受影響行業進行經濟評估,";及刪除"他們",並以"市民及行業"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局局長
14.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政府制訂"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下稱"排污計劃")時,漠視公眾意見及環保團體的專業建議。同時,第一期工程自開始以來,出現連串錯誤,對經濟、環境、民生及社會造成重大損失,例如工程不斷受到延誤而引致造價不斷上升,以及將軍澳土地不正常沉降,導致眾多樓宇受到影響及居民蒙受損失,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促請政府:
(一) | 認真徹查當時負責排污計劃的有關部門、官員、顧問公司及承建商有否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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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對因此受損失的團體及個人作出合理安排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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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增加遴選環境顧問公司程序的透明度,以防止利益衝突,並加強環境顧問公司的問責性,以確保顧問研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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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對國際專家小組就排污計劃餘下工程的建議作全面風險評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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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廣泛諮詢公眾及環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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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馮檢基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 吳清輝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前";在"(下稱"排污計劃")"之後加上"及前立法局審議及通過有關法案及撥款申請";在"漠視"之後加上"眾多本地專家、學者的專業建議及環保團體和";在"公眾"之後加上"的";刪除"及環保團體的專業建議。",並以","代替;在"(二)"之後加上"如證實有關方面確有失誤,應促使他們";在"餘下工程的建議作"之後加上"進一步研究及";刪除"全面風險評估;及"中的"風險"及"及";在"(五)"之後加上"在日後進行大型基建工程時,應貫徹可持續發展的方針,重視本地專家、學者的意見,";及刪除"及環保團體",並以"、環保和專業團體,並與受影響鄰近地區的有關政府部門充分磋商;及(六) 將"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正名為"策略性污水處理計劃""代替。
(ii)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專業建議"之後刪除"。",並以","代替;在"有否失職;"之後加上"(二) 盡快進行獨立調查,評估不正常沉降對有關大廈及居民的影響和損失;";刪除"(二)",並以"(三)"代替;在"作出合理安排或賠償";之後加上"(四) 為受地陷影響的屋苑,包括唐明苑及富康花園,提供二十年結構保證及承擔因不正常沉降而導致的維修責任;(五) 將受地陷影響的屋苑的原價回售期由兩年延長至三年;(六) 在居民以原價回售受地陷影響的屋苑單位時,讓他們重獲原有的優先綠表、綠表或白表資格;";刪除"(三)",並以"(七)"代替;刪除"(四)",並以"(八)"代替;及刪除"(五)",並以"(九)"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
:環境食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