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0/01-10(1)

立法會

議程

2000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 《2000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第2號)令》 329/2000
2. 《2000年應課稅品(修訂)(第2號)規例》 330/2000
3. 《2000年火器及彈藥(修訂)(第2號)規例》 331/2000
4. 《2000年火器及彈藥(儲存費)(修訂)令》 332/2000
5. 《2000年當押商(修訂)規例》 333/2000
6. 《2000年賣據(費用)(修訂)規例》 334/2000
7. 《2000年有關簽署公文及雜項服務的費用(修訂)公告》 335/2000
8. 《2000年香港終審法院費用(修訂)規則》 336/2000
9. 《2000年高等法院費用(修訂)規則》 337/2000
10. 《2000年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費用)(修訂)(第2號)規則》 338/2000
11. 《2000年死因裁判官(費用)(修訂)規則》 339/2000
12. 《2000年小額錢債審裁處(費用)(修訂)規則》 340/2000
13. 《2000年法律執業者(費用)(修訂)(第2號)規則》 341/2000
1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補償申索)規則》 342/2000
15.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清盤)規則》 343/2000

其他文件

第34號菲臘牙科醫院管理局年報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衞生福利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呂明華議員問:


有關內地專才來港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計劃放寬這些專才來港工作的資格準則;若有,將於何時實施有關計劃;及

    (二)會否考慮另設一項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容許已退休教授及工程和技術人才來港擔任顧問工作,而受聘人可獲發為期1年的工作簽證,並可最多連續5次獲准延期逗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有關中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以來,當局為促進本港公司在國內的商貿發展曾採取的措施為何;

    (二)有否為避免損害本港公司與來自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國的公司在國內進行貿易競爭的能力而仍有待與中央政府解決的問題;若有,這些問題的詳情為何,以及當局就解決這些問題正在採取甚麼行動;及

    (三)當局是否正在與中央政府進行商討,讓不符合資格申請回鄉證但卻在國內進行貿易活動的屬於外籍人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免簽證進入中國境內;若是,有關的討論目前情況如何,以及預期何時結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3. 勞永樂議員問:


據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簡稱"教資會")已決定在未來3年削減醫科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決定如何分別影響兩所大學的醫科學士學位課程每年的撥款及學位數目;

    (二)有否評估有關決定對兩所大學醫學院教學及研究質量的影響;及

    (三)教資會有否同時檢討牙科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若有,檢討結果為何;若否,預計何時進行檢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衞生福利局局長

4. 鄧兆棠議員問:

去年,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天頌苑K座及L座出現傾斜。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房屋署("房署")曾表示會為該兩幢樓宇進行地基鞏固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工程的施工方案、預算費用、施工時間表及該兩幢樓宇的預計入伙日期為何;

    (二)取得工程合約的公司的名稱、工程投標價及所負責的工序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該等地基鞏固工程能否徹底解決樓宇結構安全問題,以及研究該兩幢樓宇日後出現結構性問題時,責任應由房委會、房署、工程顧問公司,還是進行鞏固工程的公司承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5. 張宇人議員問:


警方向元朗區議會提交的文件指區內酒吧與黑社會人士關係密切,並建議該等酒吧於凌晨1時停止營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有何證據支持其文件內的說法,即"很多酒吧的顧客亦為黑社會成員",以及"差不多所有的酒吧是由已知或懷疑有黑社會背景人士管理及/或保護";有否評估該等說法對酒吧的東主及顧客是否公平;若該等說法被評估為有欠公平,警方會否向有關人士公開道歉;及

    (二)有否評估,以維持治安為理由而限制酒吧營業時間,理據是否充分;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6. 丁午壽議員問:


關於油公司涉嫌牟取不合理利潤,沒有將政府所給予的超低硫柴油稅務寬減全數轉移予消費者,因而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有否法例或政府有否與該等油公司訂定協議,作為當局向該等公司追討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的根據;若有,當局會採取甚麼跟進行動;若否,當局會否制定有關法例或與該等公司簽訂有關協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經濟局局長

*7. 梁富華議員問:


根據《2000年施政報告》的施政方針,當局將會進行一項調查,以評估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家庭所需的家居服務種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調查的時間表、規模、所需款項及人手等具體構思為何;及

    (二)調查會否包括查詢在外籍家庭傭工的人數受限制後,本港家庭對本地家務助理及其提供的各種家居服務有何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8. 陳智思議員問:
(譯文)

關於資助學校及按位津貼學校學生在校舍內或參加學校活動期間受傷的保險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學生索償,以及根據保險單獲得的賠償金額為何;

    (二)有否評估現行保險單是否已為學生提供充分保障;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擴大學童保險的承保範圍;若有,該等計劃的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9. 張文光議員問:


關於教育署在去年為資助學校及按位津貼學校投購一項綜合保險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每年需繳付的保費及相關費用分別為何;

    (二)教育署在決定投購有關計劃前,有否就其承保範圍及賠償條件諮詢教育界有關人士;若有,諮詢的詳情為何;若否,如何確保該計劃所提供的保障切合學校及學生的需要;

    (三)按各項受保項目劃分,該計劃自生效以來共有多少宗申請索償的個案;在獲得賠償的個案中,申索人的類別、事故及獲得賠償的款額為何;與在此計劃之前的一項保險計劃的2年有效期內作出的賠償的比較為何;

    (四)鑒於該保險計劃所包括的公眾責任保險,是保障學校因其疏忽而引致他人(包括非學生的有關人士)受傷或有損失所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在無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是因學校的疏忽而引致受傷或有損失時,這些人士能否獲得賠償;以及學校疏忽的定義為何;及

    (五)當局會否就如何擴大承保範圍和應否放寬賠償條件,諮詢教育界有關人士?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0. 楊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一年,當局每月接獲多少宗關於電郵用戶投訴其戶口收到濫發的電郵;當局曾否按該等電郵發出地區、發出者戶口類別或其他分類方式分析有關電郵的來源;

    (二)是否知悉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就濫發電郵採取了何種行動;該等行動的次數、詳情為何;當中有否包括拒絕接收從特定網站發出的電郵;

    (三)曾否接獲關於電郵服務使用者戶口資料被盜取以濫發電郵的投訴;若有,投訴個案的數目為何;

    (四)鑒於香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自今年初已採取反濫發電郵措施,當局有否聯同該會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若有,檢討結果為何;及

    (五)當局將採取何種行動打擊濫發電郵的行為,以保障電郵服務使用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1. 劉慧卿議員問:


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自香港國際機場在赤鱲角啟用以來,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每月接獲多少宗關於機場內厠所有臭味的投訴;

    (二)機管局採用了甚麼方法及動用了多少款項解決有關問題;

    (三)機管局有否考慮在厠所內安裝空氣清新設施;若沒有考慮,原因為何;

    (四)機管局有否計劃進行厠所改善工程;若有,有關詳情及所需費用為何;及

    (五)預計何時才可全面解決有關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2. 劉江華議員問:


根據保安局禁毒處的最新資料,青少年濫用精神科藥物的人數較去年上升3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年,以數量計最普遍為青少年濫用的5類精神科藥物,以及每類藥物的副作用為何;

    (二)有何措施幫助青少年認識有關藥物的成分及副作用,當中會否包括在校園內外派發有關資料小冊或舉行講座等活動;及

    (三)有否定時向前線社工提供全面和最新的精神科藥物資料,並且不時向他們提供其他支援,以協助他們輔導濫用有關藥物的青少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丁午壽議員問:


據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研究顯示,香港在科技研究與發展方面的開支,僅佔本地生產總值的0.25%,在全球47個主要地區中排行40;此外,估計本港平均每1 000人中,只有1.5人從事科技研究與發展工作,低於台灣及新加坡等主要競爭對手的有關比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何措施鼓勵更多人投身科技行業、加強對他們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質素;及

    (二)政府會否分配更多資源予科技研究,並考慮成立一個由科學家及技術人員組成的機構,負責制訂科技政策及協調各有關科研機構和政府部門的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4.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關於政府致力與本港的貿易夥伴達成協議,使各項金融服務獲雙重課稅寬免,藉此促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已與哪些國家或地區達成協議;及

    (二)當局現正與哪些國家或地區進行磋商,以及有關的情況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15. 勞永樂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5年,每年:
    (一)聲稱"保健"的食品的進口數額及主要來源地;

    (二)市民在各類"保健"食品方面的消費數額;及

    (三)當局曾否就"保健"食品的聲稱效用與實質不符,以及其他有關問題,檢控代理或負責該等食品的進出口、銷售及宣傳事宜的人士;若然,該等檢控個案的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6. 梁富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以何種方法計算因勞資糾紛引致停工而損失的工作日數;及

    (二)該數字是否包括並非由勞工處處理的勞資糾紛所涉及的停工日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7.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尋找失蹤少年庾文翰一事,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撥款購買內地電視台的廣播時段,以播放尋找庾文翰的信息;

    (二)在作為在內地報章刊登尋人啟事之用的20萬元用罄後,當局會否考慮為同一用途再行撥款;及

    (三)當局會否公布證實失職的入境事務處職員的姓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決定立例,禁止藥物含有去甲麻黃鹼的成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本港出售的藥物哪些含有去甲麻黃鹼的成分;該等藥物對服用者有何副作用;以及該等藥物的包裝是否附有此方面的說明;

    (二)過去3年,當局有否收到關於市民在服用該等藥物後受藥物副作用影響的報告;及

    (三)當局會否參考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有關的研究報告,考慮立例禁止出售該等藥物;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9. 鄧兆棠議員問:


關於公共屋邨商鋪,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房屋協會("房協")轄下屋邨的商鋪空置率分別為何;與過去兩年的屋邨商鋪空置率比較如何;

    (二)房委會及房協根據甚麼準則釐定商鋪租金;在制訂有關準則時考慮的因素及其所佔的比重分別為何;

    (三)鑒於房委會最近決定將新落成屋邨的商鋪的租金,與該等屋邨的入住率掛鈎,此項租金新政策是否適用於現有屋邨商鋪租戶;及

    (四)由於附近的公共屋邨住戶亦會光顧新落成屋邨的商鋪,房委會在計算新落成屋邨的商鋪租金時,為何不將附近地區的公共屋邨現有住戶的數目列為一項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20. 梁劉柔芬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市民在公眾地方進行遊行及示威的次數,以及當中未有按照法例規定事先通知警方的次數;及

    (二)政府為了維持遊行及示威活動的秩序每年所費開支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

2. 《2000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局局長

2. 《2000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立法會決議(2000年第206號法律公告)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286號法律公告)修訂,廢除"2000年12月1日"而代以"2001年12月1日"。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0年10月2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0年定額罰款(刑事訴訟)(修訂)(第3號)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0年第283號法律公告)修訂,在第1條中,廢除"2000年12月1日"而代以"2001年12月1日"。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3. 取消供養父母免稅額的父母年齡規定

黃成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港失業情況嚴重,不少人被迫提早退休,本會促請政府取消受供養父母必須年滿60歲這項供養父母免稅額的年齡規定,使所有供養父母的納稅人均有資格申領該項免稅額,從而鼓勵納稅人供養未滿60歲而失業或沒有收入的父母,以紓緩他們的經濟負擔。

出席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4. 反加風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經濟環境雖略見好轉,但普遍市民仍未受惠,政府及多間公私營機構卻選擇在現階段提出增加服務收費,令市民百上加斤;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必須正視加價風潮,繼續凍結各項直接影響民生的政府服務收費;同時,本會呼籲各公用事業機構凍結服務收費,與市民共度時艱。

就陳鑑林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促請",並以"強烈反對"代替;刪除"必須正視加價風潮,繼續凍結",並以"增加"代替;在"政府服務收費"之後加上",包括水費、排污費及郵費等";刪除"呼籲",並以"強烈反對"代替;刪除"凍結",並以"及交通運輸機構(包括香港電燈、大老山隧道、大欖隧道、西區海底隧道、新世界巴士及天星小輪)增加"代替;及刪除",與市民共度時艱"。

(ii)劉千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直接影響民生的";在"同時,"之後加上"為保障民生,";刪除"呼籲",並以"強烈反對"代替;刪除"凍結",並以"增加"代替;及刪除",與市民共度時艱"。

(iii)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直接影響民生"之後加上"及營商環境";刪除"凍結",並以"在考慮是否調整"代替;及在"與市民共度時艱"之前加上"時,除了顧及合理回報外,亦應考慮",並在其後加上"的因素"。

出席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