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1年12月10日(星期一)
时间下午4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1)399/01-02号文件--2001年11月13日的会议纪要(已于2001年11月23日发出)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0分至6时30分)

续议事项

  1.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1年11月13日的会议席上所提出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 CB(1)514/01-02(01) 号文件,英文本于2001年12月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1年12月7日发出)

  2.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向核准受托人、强积金计划施加额外条件/修订现有条件及向核准汇集投资基金施加新条件的权力(立法会CB(1)533/01-02(01)号文件,英文本于2001年12月7日发出)(中文本于2001年12月8日发出)

  3. 《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立法会CB(1)541/01-02(01)(修订本)号文件,英文本于2001年12月10日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条例草案及有关文件

  1. 于2001年5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随立法会CB(3)683/00-01号文件送交议员的条例草案

  2.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2001年7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739/00-01(02)号文件)

  3. 财经事务局于2001年5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G4/38C(2001)IX)

  4. 法律事务部于2001年5月24日发出的报告(立法会LS98/00-01号文件)
业已发出的其他文件

  1. 政府当局就香港银行公会、退休计划行业小组及香港退休计划协会所提意见作出的综合回应(立法会CB(1)237/01-02(01)号文件,英文本于2001年11月7日发出)(中文本于2001年11月12日发出)

  2. 法律事务部就《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第9、10及11条所建议的权力性质而拟备的资料文件(2001年11月7日发出的立法会LS12/01-02号文件)

  3. 存款公司公会的意见书(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1)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4. 香港退休计划协会的意见书(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2)号文件)

  5. 退休计划行业小组(代表香港信托人公会、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及香港保险业联会)的意见书(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3)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6.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1年9月19日的会议席上所提出的事项的答覆(2001年10月11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9/01-02(01)号文件)

  7. 香港银行公会的意见书(2001年10月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152/00-01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8. 政府当局就香港律师会所提意见作出的回应(200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087/00-01(01)号文件)

  9. 法律事务部提出的意见/问题及政府当局所作回应的摘要(200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087/00-01(02)号文件)

  10.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2001年7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739/00-01(03)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