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日期2001年11月13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

  1.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2. 立法会CB(1)111/01-02号文件 -- 2001年11月2日发出的2001年9月19日会议的纪要

  3.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30分)

    业已发出的条例草案及有关文件

    1.于2001年5月18日在宪报刊登并随立法会CB(3)683/00-01号文件送交议员的条例草案

    2.财经事务局于2001年5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G4/38C(2001)IX)

    3.法律事务部于2001年5月24日发出的报告(立法会LS98/00-01号文件)

    4.政府当局就2001年3月7日的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提供的讨论文件(立法会CB(1)732/00-01(06)号文件)及该次会议的纪要(立法会CB(1)1460/00-01号文件)

    5.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于2001年7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739/00-01(02)号文件)

    --与团体代表会商

    1.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2001年7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CB(1)1739/00-01(03)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2.香港退休计划协会的意见书-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2)号文件

    3.退休计划行业小组(代表香港信托人公会、香港
    投资基金公会及香港保险业联会)的意见书

    -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3)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下列机构只提交意见书

    1.香港银行公会-2001年10月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152/00-01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2.存款公司公会-2001年10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1)43/01-02(01)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与政府当局会商

    1.政府当局就香港银行公会、退休计划行业小组及香港退休计划协会所提意见作出的综合回应(立法会 CB(1)237/01-02(01)号文件,英文本已于2001年11月7日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2.政府当局就香港律师会所提意见作出的回应(200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087/00-01(01)号文件)

    3.法律事务部就《200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第9、10及11条所建议的权力性质而拟备的资料文件(2001年11月7日发出的立法会LS12/01-02号文件)

    4.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1年9月19日的会议席上所提出的事项的答覆(2001年10月11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9/01-02(01)号文件)

    5.法律事务部提出的意见/问题及政府当局所作回应的摘要(2001年9月24日发出的立法会CB(1)2087/00-01(02)号文件)

  5. 其他事项

  6. (下午12时30分起)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