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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日期
:
2001年11月9日(星期五)
时间
:
上午8时30分
地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
CB(1)1885/00-01
号文件
(已发出)
--
2001年7月11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
CB(1)218/01-02
号文件
(已发出)
--
2001年10月22日会议的纪要
II.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与团体代表举行会议
市区的士司机联委会
[立法会
CB(1)219/01-02(03)
号文件(已发出)]
香港汽车高级驾驶协会
香港公共及专线小巴同业联会
香港汽车会
[立法会
CB(1)252/01-02(01)
号文件(随附于后)]
未能出席会议的下列组织所提交的意见书:
货车车队联会有限公司
[立法会
CB(1)24/01-02(01)
号文件(已发出)]
公共及私家小型巴士教师公会
[立法会
CB(1)219/01-02(04)
号文件(已发出)]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1)
于2001年6月8日随立法会
CB(3)756/00-01
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的法案文本(已发出);
(2)
运输局于2001年6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
TRAN 3/7/28(01) Pt 5
)(已发出);
(3)
于2001年6月19日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
LS109/00-01
号文件)(已发出);
(4)
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
CB(1)24/01-02(01)
号文件附件B(已发出)];
(5)
政府当局对货车车队联会有限公司所提出意见的回应
[立法会
CB(1)96/01-02(01)
号文件(已发出)];
(6)
政府当局对法律事务部所提出问题/意见的回应摘要
[
LS7/01-02
号文件(已发出)];
(7)
政府当局就委员于2001年10月22日会议席上所提问题提交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
CB(1)219/01-02(01)
号文件(已发出)];及
(8)
现行《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下须就车辆废气测试中心、车辆测试中心及驾驶学校缴付费用的条文
[立法会
CB(1)219/01-02(02)
号文件(已发出)]
III.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开始)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