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日 期:2002年6月10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1)1944/01-02号文件- 2002年5月17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30分)

立法会CB(1)1945/01-02(01)号文件- 就2002年5月17日会议讨论事项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1945/01-02(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立法会CB(1) 1945/01-02(01)号文件的回应

相关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已发出)

房屋局于2001年6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HB(CR)7/5/1) (已发出)

立法会LS108/00-01号文件- 2001年6月18日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已发出)

立法会CB(1)416/01-02号文件附录III-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已发出)

立法会CB(1)416/01-02号文件附录VI - 当值议员在2001年7月13日会见香港业主会后作出转介的便笺(已发出)

立法会CB(1)1196/01-02(01)号文件- 就2001年11月29日会议讨论事项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已发出供2002年3月6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196/01-02(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立法会CB(1)1196/01-02(01)号文件的回应(已发出供2002年3月6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2/01-02号文件- 香港业主会会员提供的个案研究资料(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1)号文件- 地产代理联会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2)号文件- 地产代理监管局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3)号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4)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5)号文件- 就2002年3月6日会议讨论事项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28/01-02(06)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立法会CB(1) 1528/01-02(05)号文件的回应(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49/01-02(01)号文件- 香港业主会提交的意见书,以及若干个别业主就其对条例草案的关注所提交的函件(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585/01-02号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梅茂勤先生发出的函件,提供有关法庭可根据刑事法条文命令终止租赁的补充资料(已发出供2002年4月19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683/01-02(01)号文件- 地产代理联会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已于2002年5月8日发出)

立法会CB(1)1683/01-02(02)号文件- 立法会议员于2002年1月10日与元朗区议会举行的会议的纪要摘录(已于2002年5月8日发出)

立法会CB(1)1744/01-02(01)号文件- 就2002年4月19日会议讨论事项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已发出供2002年5月17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CB(1)1744/01-02(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立法会CB(1) 1744/01-02(01)号文件的回应(已发出供2002年5月17日会议之用)

立法会秘书处
200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