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场所条例草案》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日期2001年10月22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2)75/01-02号文件 - 2001年4月2日会议的纪要已于2001年10月15日随立法会CB(2)76/01-02号文件发出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A)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2382/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2001年5月28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已发出)

(由第3项起)
(B)周允基教授的文章

(a)立法会CB(2)1387/00-01(04)-(10)号文件-- 周允基教授分别在《表现为本消防规范国际期刊》及《建筑科学国际期刊》发表的6篇文章(已发出)

(b)立法会CB(2)1547/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香港理工大学周允基教授所撰写的6篇文章的评论(已发出)

(c)立法会CB(2)1624/00-01(01)号文件-- 香港理工大学周允基教授于2001年5月就条例草案所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

(d)立法会CB(2)1895/00-01(03)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香港理工大学周允基教授于2001年5月提交的意见书的回应(已发出)
(C)立法会CB(2)2358/00-01(01)号文件-- 卡拉OK条例关注组2001年9月26日的来函(已发出)
(D)立法会CB(2)108/01-02(01)号文件-- 卡拉OK条例关注组2001年10月18日的来函(随附于后)
III.逐一审议条例草案各项条文

(a)于2001年1月19日随立法会CB(3)334/00-01号文件送交委员参 阅的条例草案文本(已发出)

(b)有关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3)966/00-01(02)号文件) (已发出)

(c)在CB(2)1639/00-01号文件下发出的LS77/00-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法律事务部所提出问题的回应(已发出)
IV.下次会议的日期

先前发出的其他文件

(a)保安局于2001年1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SBCR 2/1866/97 Pt. 20);

(b)就条例草案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47/00-01号文件,该文件已随于2001年2月8日发出的2001年2月9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立法会CB(2)829/00-01号文件)送交议员);

(c)立法会CB(2)966/00-01(03)号文件-- 1999年1月7日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摘录;

(d)立法会CB(2)988/00-01(01)号文件-- 卡拉OK条例关注组就条例草案所提交的意见书;

(e)立法会CB(2)1140/00-01号文件-- 法案委员会所接获的意见书;

(f)立法会CB(2)1153/00-01(01)号文件-- 秘书处所拟备的意见书摘要;

(g)立法会CB(2)1153/00-01(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2001年3月1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h)立法会CB(2)1165/00-01(01)号文件-- 香港餐饮联业协会所提交的意见书;

(i)立法会CB(2)1204/00-01(01)号文件-- 行政摘要(中英文本)及《规管影响评估:卡拉OK场所牌照制度最后报告》;

(j)立法会CB(2)1387/00-01(01)号文件-- 张宇人议员所提出问题的一览表;

(k)立法会CB(2)1387/00-01(02)号文件-- 卡拉OK条例关注组于2001年4月10日所提交的意见书;

(l)立法会CB(2)1494/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张宇人议员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m)立法会CB(2)1494/00-01(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卡拉OK条例关注组于2001年4月10日所提交意见书的回应;

(n)立法会CB(2)1408/00-01(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2001年3月26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o)立法会CB(2)1408/00-01(03)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2001年4月2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p)立法会CB(2)1895/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2001年5月3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q)立法会CB(2)1895/00-01(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对于2001年5月14日会议席上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r)立法会CB(2)29/01-02号文件-- 有关"拟议在香港法例第172章《公众娛乐场所条例》下规管跳舞派对"的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