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场所条例草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01年3月26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5时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 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与团体代表举行会议
(下午5时至6时)

立法会文件编号

(a)卡拉OK条例关注组

CB(2)988/00-01(01)(已发出)
(b)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会)有限公司

CB(2)1140/00-01(04),夹附于CB(2)1140/00-01內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6时至7时)

(a)法案委员会所接获的意见书

CB(2)1140/00-01(已发出)
(b)秘书处所拟备的意见书摘要

CB(2)1153/00-01(01)(随附于后)
(c)政府当局就2001年3月1日会议席上所提问题作出的回覆

CB(2)1153/00-01(02)(随附于后)
先前发出的其他文件

(a)于2001年1月19日随立法会CB(3)334/00-01号文件送交委员参阅的条例草案文本;

(b)保安局于2001年1月10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SBCR 2/1866/97 Pt. 20);

(c)就条例草案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47/00-01号文件,该文件已随于2001年2月8日发出的2001年2月9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立法会CB(2)829/00-01号文件)送交议员);

(d)有关条例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966/00-01(02)号文件);及

(e)1999年1月7日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摘录(立法会CB(2)966/00-01(03)号文件)。

II.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