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十二及十三次会议

日 期2001年6月12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及
下午12时45分至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室A

议 程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立法会CB(2)1751/00-01号文件- 2001年3月28日会议的纪要(于2001年6月7日随立法会CB(2)1752/00-01号文件发出)

II. 条例草案第4条

法律界专业人士及学者的意见

(a) 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陈文敏先生会晤

(b) 立法会CB(2)1774/00-01(02)号文件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先生提交的意见书(已发出)

(c) 立法会CB(2)1786/00-01(02)号文件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随文附上)(中文本容后奉上)

其他有关文件

(d) 立法会CB(2)1782/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2001年5月29日、31日及6月5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问题1及3(已发出)

(e) 立法会LS102/00-01号文件 -法律事务部就"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法》撤销对行政长官的任命的权力"拟备的文件(于2001年5月30日随立法会CB(2)1698/00-01号文件发出)

III.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先前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

(a) 立法会CB(2)1782/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2001年5月29日、31日及6月5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问题2(已发出)

(b) 立法会CB(2)1774/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2001年5月31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已发出)

(c) 立法会CB(2)1786/00-01(01)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2001年6月5日会议上所提事宜作出的回应(随文附上)

IV. 逐一研究条例草案的条文
(由条例草案第33条开始)

条例草案

立法会CB(2)1711/00-01(01)号文件 -条例草案第8部(相应修订)的标明修订文本(已发出)

立法会CB(2)1712/00-01(04)号文件-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3月29日一函所作的回应(已发出)

立法会CB(2)1774/00-01(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4月23日一函所作的回应(已发出)

V. 下次会议日期

下次会议将于2001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举行。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6月11日

附录

提交《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文件
(截至2001年6月11日)

主要范畴 文件编号

I. 一般事宜

(1)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CAB C5/1

(2)法律事务部报告 LS71/00-01

(3)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二读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CB(2)1174/00-01(02)

(4) 助理法律顾问拟备的文件,题目为"并未在《基本法》內订明的条例草案条文" LS83/00-01(随CB(2)1217/ 00-01发出)

(5)《基本法》与条例草案条文对照表 CB(2)1318/00-01(01)

(6)条例草案与《立法会条例》条文对照表 CB(2)1217/00-01(04)

(7)助理法律顾问在2001年3月29日及4月2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助理法律顾问在函中要求当局就多项与条例草案有关的事宜提供意见

CB(2)1327/00-01(01)CB(2)1388/00-01(01)

(8)就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 CB(2)1419/00-01(01)至(35)
CB(2)1442/00-01(01)至(26)
CB(2)1445/00-01(01)至(02)
CB(2)1451/00-01(01)至(04)
CB(2)1453/00-01(01)至(03)
CB(2)1489/00-01(01)至(06)
CB(2)1506/00-01(01)至(02)
CB(2)1537/00-01(01)CB(2)1650/00-01(01)

(9)有关条例草案的意见摘要 CB(2)1690/00-01(01)

(10) 条例草案的性质 CB(2)1647/00-01(01)第2项

(11)2002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时间表 CB(2)1677/00-01(01)

(12) 条例草案第8部的标明修订文本 CB(2)1711/00-01(01)

(13)政府当局就团体代表所发表的意见作出的回应 CB(2)1712/00-01(01)

(14)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文件,当中载述法案委员会所讨论的主要事项、委员所提主要意见及政府当局所作回应的摘要

CB(2)1712/00-01(02)

(15)民主党就条例草案提出的修订建议 CB(2)1712/00-01(03)

(16)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1年3月29日一函所作的回应 CB(2)1712/00-01(04)

II. 选举委员会("选委会")

(1)双重席位 CB(2)1352/00-01(01)第1项CB(2)1405/00-01(01)第6项

(2) 有关在2000年7月组成的选委会的资料 CB(2)1352/00-01(01)第2项

(3)界别分组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准则 -- 条例草案附表第17(3)条 CB(2)1352/00-01(01)第3项

(4) 条例草案第8(3)条是否合法 CB(2)1352/00-01(01)第4项

III. 投票日期

(1) 订定投票日期各个方案的优劣利弊 CB(2)1352/00-01(01)第5项CB(2)1405/00-01(01)第1项

(2)投票日 -- 星期四或星期日 CB(2)1433/00-01(01)

(3)有关举行未来5届行政长官选举的年份的复活节假期资料 CB(2)1518/00-01(01)第1项

IV. 行政长官的任命

(1) 《基本法》第五十三条所指的6个月期限 CB(2)1405/00-01(01)第2项

(2)作出任命的时间表及程序 CB(2)1405/00-01(01)第3至5项

(3)任命首任行政长官所需的时间 CB(2)1518/00-01(01)第2项

(4) 中央人民政府撤销任命的法律依据 CB(2)1518/00-01(01)第4项

(5)就条例草案第4(c)条建议的修正 CB(2)1587/00-01(01)第1至3项

(6)撤销任命的权力 -- 法律来源、所受约束等 CB(2)1647/00-01(01)第1项

(7) 就罢免决定向法院提出申诉 CB(2)1647/00-01(01)第3项

(8)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题目为"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法》撤销对行政长官的任命的权力"

LS102/00-01(随CB(2)1698/ 00-01发出)

V. 在行政长官选举中参选的资格准则

(1)海外国家的司法人员在参选前是否必须辞职 CB(2)1352/00-01(02)第1项

(2)资深司法人员的参选资格 CB(2)1518/00-01(01)第3项

(3)持有入台证及其他短期入境证的人士的参选资格 CB(2)1613/00-01(01)第1至2项

(4)行政长官就任后丧失原先的参选资格 CB(2)1613/00-01(01)第3项

(5)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持有人的参选资格 CB(2)1613/00-01(01)第4项

(6)筹备委员会有关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办法的文件,以及英方和中方就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持有人的地位交換的备忘录

CB(2)1618/00-01(01)(02)

(7)史维理教授(Professor Peter Wesley-Smith)的著作《香港宪法和行政法》(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in Hong Kong)的摘录

CB(2)1647/00-01(02)

VI. 提名

VII. 退选

VIII. 投票方法

IX. 选举呈请及司法覆核

(1)条例草案建议的越级上诉程序与即将提出的《香港终审法院(修订)条例草案》所建议的有何分别

CB(2)1352/00-01(02)第2项

X. 选举开支限额

(1)政府当局的回应 CB(2)1235/00-01(01)第5项

XI. 防止贿选的法例如何适用于行政长官选举

(1)《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CB(2)1217/00-01(03)

XII. 如何规管与选举有关的活动

(1)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指引 CB(2)1235/00-01(01)第1项

(2)如何规管在任行政长官的拉票活动 CB(2)1235/00-01(01)第3项

(3)政党成员为党內一名参选的成员进行竞选活动所受到的规限 CB(2)1235/00-01(01)第4项

XIII. 有关高级政府官员在行政长官选举中参与助选活动的指引

(1)政府当局的回应 CB(2)1235/00-01(01)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