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2年3月8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选举主席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50分以后)

(a)于2001年6月22日随立法会CB(3)825/00-01号文件发出的条例草案文本;

(b)律政司于2001年6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LP3/00/8C X);

(c)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随立法会CB(2)2039/00-01号文件发出供2001年7月10日內务委员会会议之用的立法会LS136/00-01号文件);

(d)助理法律顾问2002年2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立法会CB(2)1270/01-02(02)号文件);

(e)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1年4月26日会议的纪要中与条例草案第V部 -- "强奸配偶罪"此事项有关的摘录及相关文件(立法会CB(2)1270/01-02(03)号文件);

(f)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1年4月26日会议的纪要中与条例草案第VII部 -- "法院命令退还按金的权力"此事项有关的摘录及相关文件(立法会CB(2)1270/01-02(04)号文件);

(g)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1280/01-02(01)号文件);

(h)立法会CB(2)1283/01-02(01)号文件--与条例草案第V部相关的《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条文;

(i)立法会CB(2)1283/01-02(02)号文件--与条例草案第VII部相关的新南威尔士州《1919年物业转易法令》第55条;

(j)立法会CB(2)1283/01-02(03)号文件--与条例草案第X部相关的《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第469章)附表1;及

(k)立法会CB(2)1283/01-02(04)号文件--与条例草案第X部相关的《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附表8。

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