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確認通過過往會議的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
| 立法會CB(2)2113/01-02號文件 | - | 2002年5月3日會議的紀要(於2002年5月30日隨立法會CB(2)2114/01-02號文件發出)
|
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5分至4時25分)
|
| 立法會CB(2)1982/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02年3月14日函件中所提問題作出的回應(英文本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8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982/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關於藝術價值的免責辯護"作出的回應(英文本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8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982/01-02(03)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看似未滿16歲"的概念作出的回應(英文本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82/01-02號文件發出)
|
| 其他有關文件
|
| 立法會CB(2)2062/01-02(01)號文件 | -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於2002年5月1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已於2002年5月24日隨立法會CB(2)206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982/01-02(04)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就防止虐待兒童會提交的意見書中所提各點作出的回應(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8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1)號文件 | - | 護苗基金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21日隨立法會CB(2)1996/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2)號文件 | - | 香港宗教領袖座談會聯合秘書處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3)號文件 | - | 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4)號文件 | -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5)號文件 | - | 防止虐待兒童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6)號文件 | - | 香港電影導演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7)號文件 | - | 明光社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21日隨立法會CB(2)1996/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8)號文件 | - | 香港兒科醫學院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09)號文件 | - |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5日隨立法會CB(2)196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0)號文件 | - | 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68/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1)號文件 | - | 香港樂施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68/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2)號文件 | - | 香港網頁寄存商協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4日隨立法會CB(2)194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3)號文件 | - | 香港影業協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4日隨立法會CB(2)194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4)號文件 | - | 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6日隨立法會CB(2)1968/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92/01-02(15)號文件 | - | 防止虐待兒童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3日隨立法會CB(2)189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942/01-02(01)號文件 | - | 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已於2002年5月14日隨立法會CB(2)1942/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806/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提交,題為"關於屬色情描劃對象的人的年齡的擬議法定免責辯護:條例草案第4(5)(a)及(b)條"的文件(已於2002年5月2日隨立法會CB(2)1806/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777/01-02(01)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提交,題為"《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草案》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文件(已於2002年5月2日隨立法會CB(2)1777/01-02號文件發出)
|
| 立法會CB(2)1777/01-02(02)號文件 | - | 政府當局提交,題為"罰則"的文件(已於2002年5月2日隨立法會CB(2)1777/01-02號文件發出)
|
| 於2002年1月11日隨立法會CB(3)316/01-02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的條例草案文本
保安局於2002年1月8日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SBCR 21/3231/2001)
就條例草案擬備的法律事務部報告(於2002年1月24日隨立法會CB(2)989/01-02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LS47/01-02號文件)
已標明修訂事項的有關條例文本(於2002年4月16日隨立法會CB(2)1597/01-02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CB(2)1597/01-02(02)號文件)
政府當局因應委員在保安事務委員會2001年12月6日會議上所提要求,就其他司法管轄區對"兒童"一詞訂定的定義,以及就兒童色情物品作出檢控的海外經驗所提供的資料(立法會CB(2)1606/01-02(01)號文件)(於2002年4月16日隨立法會CB(2)1606/01-02號文件發出)
|
III. |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