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1/02-22

立法會

議程

2002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行政長官發言

行政長官就主要官員問責向本會發言。

I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2年香港機場(障礙管制)(豁免)(修訂)令》49/2002

其他文件

1.第70號截至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預算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摘要及總目收入分析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2.第71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2-03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由財經事務局局長提交)

I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霍震霆議員問:


據報,規劃署於大約3年前已就東南九龍發展計劃擬訂規劃大綱,但由於其中某些建議遭業界反對,所以須加以修訂。該署於去年6月就修訂的規劃大綱進行公眾諮詢,並於最近接獲香港中文大學就修訂大綱擬備的研究報告。規劃署隨後決定聘請顧問就報告所載的建議進行研究,研究時間為期1年,東南九龍發展計劃的落實時間因而再受拖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預計東南九龍發展計劃的規劃大綱何時才可定稿,該時間表與原訂時間表的比較為何;

    (二)有否就原先及最新的規劃大綱進行成本比較;及

    (三)在規劃大綱敲定後,會否再次諮詢公眾;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2. 呂明華議員問:


根據本人的辦事處最近進行的調查,在全港各區的主要街道上,懸有門牌的店鋪及樓宇的百分比介乎25%至81%之間;若以香港、九龍及新界3個區域作為單位計算,該百分比為40%至66%,低於當局於1998年進行的抽樣調查結果,即77%至91%,以及2000年的結果,即81%至89%。同時,很多街道欠缺路牌或路牌數目不足、安裝位置不當,或形狀有欠統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就店鋪及私人樓宇懸掛門牌的比率,制訂長遠具體目標;若會,會否選用街道為計算該比率的單位;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呼籲店鋪使用者、私人樓宇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懸掛門牌,及提供實質協助;

    (三)會否考慮與區議會合作,分區改善各區門牌懸掛比率;以及會否考慮指令建築物須於某指定時限前懸掛門牌,否則依法檢控;及

    (四)有何具體措施改善本港街道名牌不足、位置不當及形狀有欠統一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3. 劉漢銓議員問:


關於本港多間大學推出"提早取錄中六尖子計劃",以吸引在中學會考中獲得優異成績的中六學生直接入讀有關大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有關計劃的利弊;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是否知悉有關大學在推出該計劃前,有否全面諮詢中學校長和教育界人士;若有,諮詢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4. 葉國謙議員問:


本港很多酒吧開設於民居附近,其中不少可賣酒至凌晨,在週末或假期更可延長至清晨。該等酒吧的客人時常在半夜酒醉後當街喧嘩及鬧事,因而嚴重滋擾附近居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向酒吧施加限制,就不同日子訂定不同賣酒時間的準則及理據為何;及

    (二)當局在考慮批出或延續酒牌的申請時,會否將附近居民就酒吧造成的滋擾向警方作出投訴的次數及該等投訴的詳情,列為決定性的因素;若否,當局根據甚麼重要因素決定批出或延續酒牌,讓那些有可能或有持續紀錄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的酒吧營業至凌晨甚至清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5. 吳亮星議員問:


關於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基本法》第一百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均可留用,他們的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薪酬福利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當局有否研究"原來的標準"一詞是指薪酬福利條件當日的現金價格或是實質價值;若有,研究結果及有關立論為何;及

    (二)一貫以來,在釐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時,有否將物價指數變動列為一項主要考慮因素;有否因該指數為負數而採用另一計算方式;若有,所持的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6. 余若薇議員問:


據報,入境事務處於今年1月下旬,將該處訓練學校校長的職級,由原來的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提升至首席入境事務主任,並同時刪除10個較低級的職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2002至03財政年度內,提升有關職位的職級所涉及的額外支出,以及刪除該10個較低級的職位所節省的開支;

    (二)是否因為要彌補提升有關職位的職級所招致的額外開支而須刪除該10個職位;及

    (三)有否評估刪除該等職位對入境事務處所提供服務的影響;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7. 涂謹申議員問:


有部分車主將其車輛的車頭燈改裝為藍色的強光燈,而倘若安裝不當,車頭燈發出的亮光會令駕駛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無法看清路面,因而可能引致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管制市民將車頭燈改裝為藍色的強光燈;若會,具體執行計劃及諮詢公眾的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8. 梁富華議員問:


根據《電力條例》及《電力(註冊)規例》(第406章,附屬法例)規定,新申請註冊為電業工程人員、申請更改電力工程級別及申請額外准許之電力工程之人士,除具備指定的學歷水平外,更須附上一些證書,包括電氣佈線及安裝工作的推薦書、服務或受僱證明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根據該法例申請註冊的人數,當中獲准註冊的人數,以及請按各項拒絕原因列出被拒註冊的人數;

    (二)過去3年,該等被拒註冊的人士提出上訴的數目;及

    (三)機電工程署署長有否酌情權批准該等申請;若有,署長以何準則行使該項權力,以及過去3年曾多少次行使該項權力及每次行使的原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9. 丁午壽議員問:


政府去年年底推出的"中小企業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計劃"("信貸計劃"),是由政府提供信貸保證,幫助中小企業向銀行財務機構取得貸款,而申請必須由有關貸款機構遞交工業貿易署("工貿署")。據報,有一間塑膠回收及循環再造公司投訴,在向貸款機構遞交申請半年後仍未獲得貸款,以致公司面臨倒閉,而工貿署回應會研究容許中小企業直接向該署遞交申請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研究可否容許中小企業直接向工貿署申請貸款保證的進展;及

    (二)到目前為止,信貸計劃共收到多少宗與環保工業有關的廠家的申請;當中獲得銀行財務機構貸款的個案數目及涉及的貸款總額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0. 麥國風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於1999年停止招收護士學生。有志從事護理工作之人士可修讀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開設的護理學高級文憑或護理學位課程。據報,當局最近要求醫管局轄下的伊利沙伯醫院於本年9月開辦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招收護理學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該項要求是否抵觸政府的護士學位化政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是次招收護理學員的詳情;及

    (三)有關課程的學費是按收回成本原則向護理學員收取,還是由公帑支付?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1. 朱幼麟議員問:


三號幹線的葵涌葵青公路路段於本年3月15日發生涉及4部屋邨巴士("邨巴")的交通意外,導致超過100人受傷。據悉,警方懷疑其中一輛邨巴屬無牌經營。就政府打擊無牌經營邨巴服務人士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警方檢控無牌經營邨巴服務人士的次數為何;

    (二)無牌經營的邨巴數目,以及它們較多行走的路線為何;及

    (三)為保障乘客的安全,當局除了要求持牌人在擋風玻璃和左前窗分別張貼客運營業證及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外,還訂有甚麼有效措施,對付無牌經營邨巴服務人士;政府會否對無牌經營邨巴服務人士持續採取檢控行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2. 鄧兆棠議員問:


關於房屋署計劃在青衣第10區第4及5期進行的公屋發展項目(即重建位於長亨邨的商場及在該邨加建4座出租公屋大廈)所採用的規劃發展密度,以及房屋委員會於2000年年中起,將租住公共屋邨的發展密度計算方式由"發展比率"改為"地積比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發展項目原先規劃的發展密度是以甚麼方式計算,以及隨後房屋署有否提出申請更改有關的計算方式;若有,該項申請現時的審批進度為何;

    (二)根據最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青衣第10區用地的核准最高地積比率為何;

    (三)規劃署、運輸署、環境保護署或其他政府部門,有否就房屋署擬改變長亨邨的發展密度提出反對或保留意見;若有,詳情為何;

    (四)按"地積比率"方式計算,在上述發展項目進行之前及之後,長亨邨的建築物總樓面面積、地盤面積及地積比率分別為何;

    (五)按"發展比率"方式計算,在上述發展項目進行之前及之後,長亨邨的建築物總樓面面積、屋邨淨面積及發展比率分別為何;及

    (六)房屋委員會改以"地積比率"計算租住公共屋邨的發展密度的原因,以及當局審批更改發展密度計算方式的申請所採用的機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13. 蔡素玉議員問:


最近本港常有人在報章刊登廣告,以"搵快錢"為題,吸引在港出生的男女人士應徵;應徵者或會被安排與內地居民名義上結婚,使後者能以港人配偶身份申請來港定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警方有否派遣人員應徵,以搜集證據來檢控涉及不法活動的有關人士;若有,檢控的個案數目及法庭對入罪人士平均所判的刑罰為何;

    (二)有何具體計劃杜絕內地人士循此途徑來港;及

    (三)有否任何機制監管這類可能涉及不法活動的廣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上月歐洲聯盟指中國出口的一些食品(例如冰鮮雞肉、兔肉、蝦蟹以及蜂蜜等)和寵物飼料含有禁用的抗生素,因此禁止該等物品進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向歐洲聯盟及中國有關部門瞭解上述情況;若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3年,本港有否輸入該等物品;若有,每項物品的數量為何;及

    (三)過去3年,有否定期抽驗該等物品是否含有抗生素;若有,檢驗結果,以及對被確定含有抗生素的物品所採取的措施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5. 陳偉業議員問:


據報,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當年計劃拆卸希爾頓酒店,並在該地段上興建商業大廈(即現時的長江中心)時,政府曾以私人協商方式將毗鄰的政府地段(即當時的拱北行及公眾停車場所處的地段)批予一併發展。去年年底,毗鄰該中心的政府行人天橋上懸掛有屬該公司的廣告招牌;同時,在該中心範圍內原被規劃為公眾休憩的土地被用作非法泊車,這對市民造成不便及會危及行人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長江中心總體發展圖則內的公眾用地、休憩地方及停車場的詳細資料,包括它們的正確位置、所佔土地面積及發展完成日期;

    (二)發展圖則內規劃為公眾行人路的位置及管理權;及

    (三)有否任何機制監管上述豎立廣告和泊車的問題;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電訊管理局於1997年引入固網電話號碼可攜服務("號碼可攜"),以便消費者可自由轉換服務供應商而無須更改電話號碼。該局又發出《有關寬頻和窄頻地區性接駁鏈路互連的業界工作守則》("守則"),規定供號網絡供應商須於指定時間內處理受號網絡供應商的號碼可攜申請。該局於本年3月 13日,裁定一家供號網絡供應商違反守則,延誤了400多個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兩年,各固網服務供應商合共接獲多少宗號碼可攜的申請;市民成功轉換固網服務供應商所需的平均時間,以及須等候的最長及最短時間;

    (二)在上述400多個申請中,受號網絡供應商獲得供號網絡供應商回覆的確實時間,平均及最長分別較守則所規定的回覆時間超出多少;及

    (三)當局會採取哪些措施,確保不會再發生號碼可攜申請被供號網絡供應商拖延的事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7.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政府要求香港各所大學舉行畢業生英語評核試。關於大學畢業生的英語水平,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3年,除香港公開大學外,各所大學在取錄工商管理學士和法律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時,對他們的英語水平有甚麼要求;在同一期間,從該等學系畢業的學生在被取錄選讀該等學系時考取的高級程度會考的英文科平均級別為何;

    (二)過去3年,各大學有否為各學系的學生提供英語課程,以提高他們的英語水平;若有,詳情為何;

    (三)各大學對如何進行大學畢業生英語評核試有甚麼初步構思;及

    (四)各大學計劃於何時落實畢業生英語評核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據悉,政府當局在2001年8月拍賣一幅位於紅磡灣的商業用地時,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長江實業")及剛成立數月的信澤企業有限公司("信澤企業")均有參與競投,結果信澤企業以低於市場預期的價格投得該幅土地。同年10月,長江實業亦以低於市場預期的價格成功投得相鄰的一幅商業用地。在這兩次賣地之後,市場才獲悉信澤企業由長江實業全資擁有。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長江實業沒有及早公開其與信澤企業的關係,對該兩次賣地的競投結果有否造成不公;及

    (二)會否考慮修改土地競投規則,規定參與競投的公司須公開其背景,以增加透明度及確保公平公正;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9.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警方最近發現近半數用以偵測車速的雷射槍的準確程度可能出現偏差,並已於3月6日開始停用17部有關的雷射槍。警方估計曾有數以千計的司機因其駕駛的車輛被或有問題的雷射槍測出超速而遭檢控,並表示會主動聯絡他們,以退還罰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何時才能完成覆核所有有關個案;

    (二)這批雷射槍的供應商有否向警方提供品質保證;若有,如這些雷射槍被確定在偵測車速方面的準確性存有偏差,當局會否向有關供應商提出索償;及

    (三)除退還罰款予有關司機外,會否同時向他們作出額外的賠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20. 霍震霆議員問:


據悉,當局有意將一些空置的工廠大廈單位改建為體育運動中心,以提供更多社區體育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計劃在哪些區域進行上述改建工程;

    (二)經改建的場地適合舉行哪些體育活動;及

    (三)這些體育運動中心將會交付政府部門管理抑或私人機構經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IV. 法案

首讀


1. 《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

2. 《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

3. 《2002年海魚養殖(修訂)條例草案》

4.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

5. 《2002年職業性失聰(補償)(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2002年收入條例草案》庫務局局長

2.《2002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庫務局局長

3.《2002年海魚養殖(修訂)條例草案》環境食物局局長

4.《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5.《2002年職業性失聰(補償)(修訂)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2年撥款條例草案》 財政司司長
    (i)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9(3)條動議的決議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為削減分目000而將總目122削減60,394,000元。

    (ii)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9(3)條動議的決議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為削減分目103而將總目122削減94,355,000元。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