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1/02-26

立法會

議程

2002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 《2002年註冊外觀設計條例(修訂附表)規例》 65/2002
2. 《2002年專利條例(修訂附表1)令》 66/2002
3. 《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撲圖)(合資格國家、領域或地方的指定)規例》 67/2002
4. 《2002年商標條例(修訂附表)令》 68/2002
5. 《更生中心(指定)令》 69/2002
6. 《2002年戒毒所(芝蔴灣戒毒所)(修訂)令》 70/2002
7. 《2002年監獄(修訂)(第2號)令》 71/2002
8. 《2002年監獄(宿舍)(修訂)令》 72/2002
9. 《2002年勞教中心(綜合)(修訂)令》 73/2002
10. 《〈更生中心條例〉(第567章)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74/2002
11. 《〈更生中心規例〉(第567章,附屬法例)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75/2002
12. 《2002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 76/2002
13. 《2002年商品交易(交易限額及持倉限額)(修訂)規則》 77/2002
14. 《2002年土地審裁處(修訂)規則》 78/2002
15. 《2002年銀行業(香港公營單位的指明)(修訂)公告》 79/2002
16. 《〈2001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2001年第248號法律公告)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80/2002
17. 《〈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第59章,附屬法例)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81/2002
18. 《〈2002年醫療及健康護理(雜項修訂)條例〉(2002年第9號)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82/2002
19. 《〈2002年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2002年第10號)2002年(生效日期)公告》 83/2002

其他文件

1. 《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2. 《2000年賭博(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梁富華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規定轄下商場的商鋪經營者必須經營某些指定行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香港房屋委員會:
    (一)以何準則訂定該等指定行業;

    (二)在去年,為抑制商鋪空置率上升,有否調整該等準則;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將部分商場發展為主題商場,售賣同一主題的商品,以配合本土經濟發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2. 蔡素玉議員問:


不少青少年為追上潮流,會在身體上穿孔,以配戴環飾。目前當局並沒有對提供人體穿孔服務的行業施加管制,若在穿孔的過程或善後工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起傷口發炎,甚至會令被穿孔者感染疾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加強宣傳及教育,讓青少年明白在身體進行穿孔有潛在危險;及

    (二)會否考慮為提供人體穿孔服務的行業設立發牌制度,以確保操作程序及所用的工具符合衞生水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3.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香港公開大學發現部分東江水及本港水塘水源樣本含有源自動物糞便的寄生蟲;水務署亦發現經過處理的食水含有隱孢子蟲。又水務署兩年前曾承諾在網上發布有關隱孢子蟲的水質資料,但一直沒有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水務署就東江水及本港水塘水源的水質進行定期化驗的項目,以及有關化驗的結果,包括每項化驗項目在每公升水中的含量;

    (二)過去3年,水務署就已處理及過濾的食水進行化驗的項目及有關化驗結果;該等化驗結果是否顯示本港食水合乎國際食水安全標準;及

    (三)水務署會否定期公布食水的水質化驗結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4. 劉炳章議員問:


政府宣布在添馬艦基地舊址興建新政府總部、新立法會大樓及各項社區設施,並決定邀請世界各地有興趣參與的機構,提交意向書和設計概念,然後以"設計與建造"合約形式批出合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否徵詢法律意見,確定能否以建造新政府總部涉及"國家機密"為理由,獲豁免遵守《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簡稱"《協定》")的規定,無須作全球性招標;若有,所得的法律意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新政府總部及新立法會大樓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重大的實質及象徵意義,在符合《協定》的要求下,會否規定只有本港的建築師及承建商才能參與該項工程;及

    (三)有何措施確保新政府總部及新立法會大樓在設計及施工時不會被人安裝竊聽及盜錄等裝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5. 何鍾泰議員問:


就行動不便的人士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遇到困難一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地鐵有限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有否為行動不便的人士提供設施,協助他們乘搭地鐵或火車,包括進出較地面水平為高或低的車站;若有,詳情為何;

    (二)除了由香港復康會提供的復康巴士服務外,有否其他專為行動不便的人士而設的交通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增設該等服務;及

    (三)有否為行動不便的人士提供交通津貼;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運輸局局長


6. 劉江華議員問:

據報,入境事務處處長於本年初通知警方,經諮詢法律意見後,知悉入境處職員並沒有法定權力在管制站內扣留被法庭或警方通緝的人士,故此決定入境處職員即時停止在管制站內截停或扣留被通緝的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引致入境處處長諮詢法律意見的原因;

    (二)引致入境處處長決定即時停止截停或扣留被通緝人士的原因,當中有否包括訴訟個案;該項決定對警方即時以及長遠的人手策劃及調派,以及之前被入境處職員截停或扣留的人士的個案有甚麼影響;及

    (三)會否研究修訂法例,賦予入境處職員法定權力可在管制站內截停或扣留被通緝人士?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7. 劉漢銓議員問:


近來,自殺個案有上升趨勢。社會福利署成立了14支家庭支援網絡隊,以外展的模式,主動接觸有問題的家庭,以便及早向他們提供協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有問題的家庭未必會主動向外尋求援助,家庭支援網絡隊有甚麼方法可及早識別他們,並提供協助;

    (二)估計每支家庭支援網絡隊可跟進的個案數目;及

    (三)有甚麼其他措施防止自殺問題惡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8. 黃成智議員問:


有關塱原濕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濕地範圍內有多少口水井;當中有多少口水井的深度比計劃中的落馬洲鐵路支線隧道的建議深度還要深;及

    (二)當局是否訂有任何措施,確保日後農民在落馬洲鐵路支線所經路段開鑿水井時不會鑽破隧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9. 馮檢基議員問:


就保障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免受性侵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在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內發生的乘客被性侵犯的每季個案數字,以及當中成功檢控的個案數字;及

    (二)是否知悉,各公共交通機構會否制訂特別措施,例如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等,以保障女性乘客免受性侵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


城市規劃委員會放寬工業大廈用途的限制,使業主無須申請,便可將工業大廈轉作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用途,或可申請將其轉作教育機構及娛樂場所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接獲改變工業大廈用途的申請及作出批准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二)有否研究進一步放寬工業大廈用途限制的可行性,例如容許透過電腦資訊科技營運的旅行社在其內開業等,以增加該等大廈的使用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1. 陳國強議員問:


關於建築署將部分設計及監管工作外判予私人建築師、再由私人承建商承建的公共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3年:
    (一)由上述承建商承建的工程有沒有超出預算的情況;若有,請列出每宗工程超支的金額和該金額佔該宗工程原有預算的比例;

    (二)有沒有上述承建商因資金不足而須由政府注資才能令到承建的工程完成;若有,請列出有關工程的名稱和費用和政府注資的金額;

    (三)建築署有否因上述承建商的工程超支,因而需由政府額外注資,或因工程進度未如理想而向他們提出民事訴訟、終止聘用合約或將他們列入黑名單;若有,請列出該等承建商的名字和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及

    (四)建築署在接收上述承建商完成的工程後,有否因有關工程出現問題而需要指派員工跟進或作出糾正;若有,該等員工的職位及人數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12. 麥國風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4月17日告知本會,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調動現有資源,支付伊利沙伯醫院在開辦等同護理學高級文憑程度課程所涉及的訓練及行政經費,而開辦這些非學位課程是過渡性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此課程涉及的訓練及行政經費;

    (二)有否評估醫管局以部分醫療服務撥款來支付開辦此課程的訓練及行政經費會否影響其整體醫療服務的質素;及

    (三)既然政府支持把基本護士教育升格至學位水平,以提供更優質的醫護服務,有否評估開辦非學位課程的過渡性安排須延續多久及會否影響護士的質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3. 譚耀宗議員問:


近期連續發生多宗騙徒在街上騙取長者財物的個案。這些騙徒的手法包括為長者或他們的家人祈求好運或消解災難。就此類"祈福黨"及其他不同手法的街頭騙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警方

    (i)接獲的街頭騙案舉報所涉及的行騙手法;

    (ii)各類行騙手法的個案數目,涉及的受害人數及被騙的金額;

    (iii)就此類騙案所拘捕和成功檢控的人數;及

    (iv)一共派發了多少份載有打擊街頭騙案信息的宣傳單張;及

    (二)有何措施打擊街頭騙案,尤其是讓長者認識有關行騙手法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陳偉業議員問:


有"植物殺手"別號的薇甘菊蔓延速度十分驚人,阻礙其他植物吸收陽光,而且有不少植物也因被薇甘菊纏着而枯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薇甘菊現時蔓延的範圍及其總面積為何,以及它們集中在哪些區域;

    (二)本港郊野公園有否受薇甘菊的影響;若有,請列出受影響的郊野公園及薇甘菊導致的損失;

    (三)當局有否評估薇甘菊對樹木造成的損害,以及曾經導致多少棵樹木枯萎;若有,詳情為何;及

    (四)當局何時可徹底解決薇甘菊的問題;以及有否制訂遏止其蔓延的措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5. 單仲偕議員問:


為防止電郵用戶經常收到不願接收的濫發電郵,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訂有法例管制發出宣傳性電郵的人士,而韓國亦正考慮立法作出限制。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該協會")亦於2000年訂立一些守則,向其會員提供指引,要求會員訂立條款禁止其顧客濫發電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8個月,每月收到有關濫發電郵的投訴數目;

    (二)是否知悉,過去18個月,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向濫發電郵者採取了多少次懲處行動,如暫停或取消為他們提供服務等;

    (三)會否鼓勵一些提供免費電郵服務的內容供應商(如Yahoo及Hotmail等),遵守"互聯網供應商協會"所訂立的防止濫發電郵的守則;及

    (四)會否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修訂法例監管濫發宣傳性的電郵;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6. 劉慧卿議員問:


政務司司長於本年4月17日在本會恢復《2002年撥款條例草案》二讀辯論致辭時表示,政府修訂了房屋批地的機制,並會繼續確保有足夠土地配合公營房屋的政策目標;他並保證政府沒有製造貧民區的政策。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修訂房屋批地的機制時有否進行公眾諮詢;

    (二)該修訂機制就批地事宜訂明了甚麼準則及具體程序;

    (三)計劃何時實施該修訂機制;及

    (四)在實施該修訂機制時,如何確保貴價的土地不會全部用以興建私營房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地政局局長

*17.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根據瑞典國家食品局作出的報告,含高澱粉質的食品經高溫加熱後,會產生一種名為丙烯酰胺的物質。長期食用含該物質的食物可能會引發癌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該份報告;若有,當局對該份報告的結論為何;

    (二)會否考慮仿效瑞典當局,採用液相色譜及兩層次質譜分析法或其他現有方法(例如氣相色譜及質譜分析法等),測試含高澱粉質食品經高溫加熱後產生丙烯酰胺的濃度;若否,原因為何;

    (三)曾否進行其他類似的研究,測試食品經高溫烹煮後會否產生可致癌的有機化合物或有機金屬化合物;及

    (四)為保障公眾健康,會否考慮為食肆制訂如何避免在高溫煮食過程中產生有害或致癌物質的指引,以及加強管制食肆用作煎炸的食油和長時間高溫烹煮或煎炸的金屬器具的品質;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18. 劉江華議員問:


據悉,經營往返皇崗口岸及落馬洲過境穿梭巴士的公司在上月某些日子曾向乘客收取較平日為多的車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公司在上月哪些日子曾收取較平日為高的車資及其原因;及

    (二)有否與該公司檢討此次事件,以及有何措施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9. 何鍾泰議員問:


政府當局已把部分公廁的清潔服務外判予私人清潔公司承辦,並對較舊的公廁進行翻新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私人承辦商清潔的公廁數目為何,以及當局根據甚麼準則揀選私人承辦商;

    (二)要求私人承辦商每天清洗公廁多少次,以及是否知悉承辦商有何措施監管員工進行清潔工作和清潔次數;

    (三)有否比較由政府部門及私人承辦商清潔的公廁每天清潔的次數和清潔衞生程度,以及兩者監管員工進行清潔工作的措施;若有,比較結果為何;

    (四)公廁翻新工程有何進展,以及預計該等工程可在何時完成;及

    (五)有否計劃撥出更多資源以進行公廁維修工程及保持公廁清潔衞生;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食物局局長

*20. 劉漢銓議員問:


衞生署已將轄下5間普通科門診診所移交予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管理,並計劃於3年內將餘下的59間全數移交。據報,政府最近決定在明年年中完成移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該5間門診診所移交予醫管局管理後的服務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作出評估,並在得出正面結果後才繼續移交其餘的門診診所;

    (二)加快移交餘下59間門診診所的原因;及

    (三)如何處理在該等門診診所任職但卻不願意調往醫管局工作的衞生署員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修訂)條例草案》 政務司司長

2. 《2000年賭博(修訂)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
勞永樂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專責小組的第一階段研究中期報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