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3年1月3日(星期五)
时 间:下午3时1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3时15分至5时10分)

立法会CB(1)594/02-03(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3年1月2日随立法会CB(1)605/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2002年12月18日会议的续议事项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594/02-03(02)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31日发出)

-国泰航空饮食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4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594/02-03(03)号文件
(中文本于2002年12月31日发出)

-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610/02-03(01)号文件
(英文本随文附上)

-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提交的意见书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II其他事项
(下午5时10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1月2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有关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立法会CB(1)1235/01-02号文件
(于2002年3月5日发出)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2002年1月14日会议的纪要

档号:FIN No. 104/5/27
(由前库务局于2002年1月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CB(3)343/01-02
(于2002年1月18日发出)

-《2002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49/01-02号文件
(于2002年1月28日发出)
立法会LS60/01-02号文件
(于2002年2月28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544/02-03(03)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17日发出)(于2002年2月28日发出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60/01-02号文件)的附件)

-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2月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1)544/02-03(04)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1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于2002年2月6日发出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法律事务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544/02-03(02)号文件
(于2002年12月17日发出)

-《2002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所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544/02-03(05)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于2002年12月17日发出)

-Crown Worldwide Holdings Ltd.于2002年12月14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