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2002年7月22日会议的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2762/01-02号文件已于2002年9月9日随立法会CB(2)2761/01-02号文件发出
|
II. | 与团体代表会晤
(上午10时50分至正午12时)
|
| 立法会CB(2)2786/01-02(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 - | 由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2)号文件
| - | 由香港家庭福利会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关注追讨赡养费小组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香港公教婚姻辅导会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5)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群福妇女权益会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6)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香港明爱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7)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香港妇女中心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
| 立法会CB(2)2786/01-02(09)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 - | 由香港单亲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
I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正午12时至下午12时40分)
|
| 立法会CB(2)2786/01-02(08)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对香港律师会于2002年1月16日的信件所作的回应及有关委员于第1次法案委员会会议席上提出的4项事项
|
|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
IV.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