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17


立法會

議程

2003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執業證書(特別條件)規則〉(2002年第184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19/2003
2.《2003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令》24/2003
3.《2003年儲稅券(利率)公告》25/2003
4.《2003年選民登記(上訴)(修訂)規例》26/2003
5.《2003年選舉委員會(登記)(界別分組投票人)(選舉委員會委員)(上訴)(修訂)規例》27/2003
6.《逃犯(斯里蘭卡)令》28/2003
7.《2003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公眾遊樂場地)(修訂附表4)令》29/2003
8.《商標規則》30/2003
9.《〈商標條例〉(第559章)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31/2003


其他文件

1.第56號愛滋病信託基金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度
帳項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2.第57號二○○二至○三年度第二季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
作出修改的報告(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3.第58號醫院管理局2001-2002年報
(包括帳目報表及審計師報告書)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4.第59號撒瑪利亞基金截至2002年3月31日為止的年度
的報告書及帳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5.《村代表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李鳳英議員問:


據報,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支付給有關員工的薪酬偏低,以及沒有給予他們法定休息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各政府部門外判了哪些服務項目,是否知悉承辦商因而僱用的員工人數,以及這些員工期內的最高、最低和中位月薪,並按工種列出分類數字;

    (二)各部門去年分別接獲多少宗這類員工就薪酬待遇作出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有否措施確保這類員工獲得合理的薪酬及法定休息日;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 曾鈺成議員問:


關於少數族裔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少數族裔目前的人口,該等數字如何與過去5年每年的數字比較;

    (二)他們的就業和就學情況;及

    (三)他們在融入社會時遇到甚麼困難,以及當局向他們提供了甚麼協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教育統籌局局長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3. 馮檢基議員問:


房屋署由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推行"樂安居長者登記大行動",並承諾已登記的合資格長者住戶可在2003年年底前獲編配入住公共租住屋邨(簡稱"公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該次行動中進行登記的合資格長者住戶數目;他們當中分別獲編配公屋單位、雖獲編配但卻拒絕接受,以及仍在等候編配的數目;

    (二)至今房屋署建議編配予該等長者住戶的公屋單位每類別的數目;及

    (三)在本年年底前有否足夠的獨立小型公屋單位供編配予這些長者住戶;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4. 吳亮星議員問:


關於香港電台的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電台現時提供的服務是否包括"宣傳及推廣政府政策";若包括,當局以何準則評估該項服務的質素及成效,以及評估結果為何;若不包括,原因為何;及

    (二)鑒於行政長官在本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當局"會透過減少浪費、提升效率、削減不需要的服務和資源重新調配,切實避免政府服務質素下降及確保有需要的服務得以維持",當局有否評估香港電台現時提供的各項服務是否屬於"有需要的服務";若有評估,有關準則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5. 羅致光議員問:


據悉,當局與一個倡議乾濕廢物分類回收的團體合作,於本年年初在港島東區數個屋苑推行有關試驗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團體的名稱,以及該團體與有關政府部門如何分工;

    (二)這項試驗計劃的預算總開支,當中由公帑負擔的款額,以及用於採購及派發膠袋的有關開支;及

    (三)當局根據甚麼準則決定是否與民間團體合辦廢物回收活動,以及將會與哪些團體合辦這些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6. 黃成智議員問:


上月12日,荃灣眾安街有兩個沙井蓋突然彈起並擊傷途人。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派員調查後,相信該宗事件的成因是該處一條地下鑄鐵煤氣喉管洩漏煤氣,積聚的煤氣繼而發生爆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部門有否詳細調查該宗事故的成因;若有,調查結果為何;

    (二)有否評估該公司須否盡快更換所有地下鑄鐵煤氣喉管,以保障公眾安全;及

    (三)有何措施確保輸送燃料的地下管道不會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李家祥議員問:


據報,一名婦人上月被揭發隱瞞其在本港及內地擁有逾一千萬元資產,以騙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審批綜援申請時,有否調查申請人在外地是否擁有資產;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何在;

    (二)有否定期抽查領取綜援人士離港及返港的出入境紀錄,並要求他們提供離港理由;及

    (三)會否考慮向因騙取綜援金而被定罪的人士徵收罰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8. 劉皇發議員問:


鑒於香港回歸祖國已經5年多,深圳和香港兩地的經貿關係亦日趨密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考慮放寬對邊境禁區施加的各種限制;若會,考慮的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陳鑑林議員問:


香港會計師公會("公會")可酌情成立調查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處理關於專業會計師的專業失當行為的投訴。據報,為增加該等委員會的公信力,當局於去年12月向公會建議,該等委員會的成員過半數由非會計界人士出任,公會回應表示接納該建議,並且進一步提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涉及上市公司及受規管公司的不合標準核數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與公會的商討內容和進展;

    (二)有否估計何時可以落實新安排;及

    (三)有否計劃最終取代會計專業自我監管的安排?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0. 楊耀忠議員問:


《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於去年6月開始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政府部門的執法行動的詳情;及

    (二)根據當局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哪些區域及哪類場所有較多人亂拋垃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1. 劉炳章議員問:


政府在1999年10月發表的施政方針中表示計劃於2000年年初制定法例,以解決遺失或難以辨認的政府租契及批地書的問題。然而,當局在去年年底向本會表示有關的條例草案須延至2004/05年度才能提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因政府租契及批地書遺失或難以辨認而不能完成業權轉易交易及在地界方面出現糾紛的個案分別有多少宗;

    (二)當局在草擬有關條例草案時遇到甚麼困難;及

    (三)當局會否在有關法例生效前採取臨時措施,利便進行業權轉易交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2. 梁富華議員問:


關於紀律部隊員工宿舍的供求(部門指定某些員工因工作或職位需要而必須入住的宿舍除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紀律部隊、宿舍級別及所在地區劃分,過去3年的宿舍供求數字、編配數目,以及平均空置率,以及估計在未來3年的宿舍供求數字;

    (二)現時各紀律部隊的各級別員工平均輪候多久才獲編配宿舍;

    (三)現行政策有否訂明當局須在員工輪候不超過某段時間內編配宿舍給他們;若有,詳情為何;

    (四)有否評估需否採取措施縮短有關輪候時間;若評估為有需要,目標輪候時間為何;若評估為沒有需要,原因為何;

    (五)有否評估部分宿舍空置率較高的原因和有何解決方法;及

    (六)會否將現時空置及即將落成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住宅單位,撥作紀律部隊宿舍用途;若會,具體安排和實施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劉漢銓議員問:


由於預期在2008年西營盤及中區的就業人口將較先前估計為低,以及西區發展計劃仍未確定,當局於上月決定押後興建地鐵北港島線,擱置西港島線第二期,並要求地鐵有限公司研究修訂其就南港島鐵路提交的初步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方法避免再次出現就業人口估計偏差的問題;及

    (二)有否評估押後及擱置有關工程對西區和南區居民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李卓人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勞工處接獲多少宗追討欠薪的個案,請按行業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3年,有多少名僱主因拖欠僱員工資而被檢控,當中有多少人被定罪,請按法庭判處的刑罰分項列出被定罪人士數目;及

    (三)有否檢討有關法例的執行情況,以及它們是否足以阻嚇僱主拖欠工資;若有,結果為何及哪些方面需要作出改善?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5. 胡經昌議員問:


部分新落成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包括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居屋")單位在出售前,會預先安裝電熱水器及冷氣機等家庭電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電器的保養期通常由何時開始計算;

    (二)過去5年每年,居屋單位業主在收樓時向房屋署("房署")或有關發展商報告預先安裝在單位內的電器損壞的個案數目、所涉及的每類電器數量、維修或更換有關電器的開支及由哪方承擔;

    (三)在業主收樓時,若有關電器的保養期已經屆滿,房署或有關發展商會採取何等跟進措施;及

    (四)目前已落成但尚未售出的居屋單位數目,並按預先安裝的家庭電器類別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會否考慮日後出租或出售該等單位時,在交樓前更換有關電器或延長其保養期;若會,估計所需費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譚耀宗議員問:


關於向體弱長者提供的醫療及安老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

    (一)建立以個案管理模式為本的照顧系統,使體弱長者能夠獲得一站式和具連續性的醫療及安老服務,

    (二)設立中央資料庫記載每名體弱長者曾使用的醫療及安老服務,使有關服務機構可減省覆檢個案的工序,及

    (三)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對其他專業的瞭解,以及加強協調各項專業服務, 藉此改善對體弱長者持續提供的長期照顧服務;若有此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7. 石禮謙議員問:


關於由辦公樓宇改裝而成的賓館及服務式住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旅館業條例》(第349章)及《消防條例》(第95章)等法例對這兩類改裝而成的處所的規管,與對酒店的規管是否一致;若否,原因及詳情為何;及

    (二)有否評估由辦公樓宇改裝而成的賓館及服務式住宅,對酒店業及私人住宅樓宇租務市場的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8.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內地人士來港定居的數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1997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底,根據居留權證明書("居權證")計劃來港定居的人數,其中分別有多少人在來港時是"少於20歲"及"20歲或以上";

    (二)截至去年12月底,已獲發居權證但仍留在內地的人士數目;

    (三)截至去年12月底,當局正在處理的居權證申請數字;

    (四)去年全國持單程通行證("單程證")來港與配偶團聚的人士數目,以及按下列事項列出分項數字:

    (i)有關單程證是使用"長期分居夫妻分額"還是使用其他分額簽發;

    (ii)有關單程證是由廣東省當局還是由其他當局簽發;及

    (iii)他們在抵港時填報與港人配偶結婚年數是"少於5年"還是"5年至少於10年";及

    (五)是否知悉,內地公安部門去年平均每天批出多少個單程證,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個是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及"長期分居夫妻"指定分額簽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9. 劉健儀議員問:


關於涉及在公路上進行維修和清潔工作的車輛的交通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的有關意外數目、引致的傷亡人數,以及按意外在日間及晚上發生分類的細項數目;

    (二)會否加強監督有關承辦商,確保他們嚴格遵從道路安全守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檢討現時維修道路工程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並針對意外各種成因(例如其他車輛的司機高速駕駛)制訂新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0. 陳國強議員問:


關於長期失業人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長期失業人士的數目及他們中最長的失業日期;

    (二)有否調查長期失業人士如何應付生活開支,以及他們尋找工作時遇到甚麼困難;及

    (三)除了"中年再就業試點計劃"外,當局還有向長期失業人士提供哪些就業及經濟支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A. 聲明

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1. 《2003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2. 《東涌吊車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2003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東涌吊車條例草案》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村代表選舉條例草案》 : 民政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1. 根據《房屋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2. 議決批准房屋委員會於2003年1月20日訂立的《2003年房屋(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修訂)附例》。

    (上述附例已於2003年1月24日隨立法會 CB(3)314/02-03號文件發出)


  •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 議決將於2002年12月1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封閉令(對健康的即時危害)上訴委員會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2年第200號法律公告)修訂 ─ 

    (a)在第2條中,在"工作日"的定義中,廢除"工作日"而代以"工作天";

    (b)在第4條中 ─ 

    (i)廢除"整";

    (ii)在(b)段中,廢除"約束"而代以"影響";

    (c)在第5條中,廢除"整";

    (d)在第6(1)條中,廢除"整";

    (e)在第7條中 ─ 

    (i)在第(1)款中,廢除"整";

    (ii)在第(2)(a)款中,廢除"整";

    (f)在第8(a)條中,廢除"整";

    (g)在第10條中,加入 ─ 

    "(3) 上訴人可向將會主持上訴聆訊的人申請,以中文或英文進行或以中英文並用進行上訴聆訊。";

    (h)在第12(2)條中,廢除"整";

    (i)在第13條中 ─ 

    (i)將該條重編為第13(2)條;

    (ii)加入 ─ 

    "(1) 上訴委員會須在上訴聆訊完畢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在上訴聆訊完畢後的10個工作天)就上訴宣告其決定。";

    (j)在第15(3)條中,廢除"整"。

  •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議案


  • (議案內容已載列於2003年2月7日立法會 CB(3)345/02-03號文件內)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2. 議決就2003年1月1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海洋公園附例》
      (即刊登於憲報的2003年第1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 第34(4)條延展至2003年3月5日的會議。

    3. 專責委員會第一份報告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4. 本會通過《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第一份報告》。

      就劉健儀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通過《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第一份報告》"之後加上",並譴責沙田第14B區第二期、東涌第30區第三期及石蔭邨第二期3宗公營房屋問題事件發生期間在任的房屋局局長黃星華先生及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先生,同時要求當局對他們作出處分"。

      就馮檢基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通過《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第一份報告》,並"之後刪除"譴責沙田第14B區第二期、東涌第30區第三期及石蔭邨 第二期3宗公營房屋問題事件發生期間在任的房屋局局長黃星華先生及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先生,同時";在"要求"之後刪除"當局",並以"政府"代替;在"對"之後刪除"他們",並以"須要就事件負責的官員"代替;及在"作出"之後加上"適當的"。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5. 文物保護政策

      劉炳章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6. 本會促請政府盡早制訂全面的文物保護政策,以便具歷史價值的文物得以妥善保存;有關政策應包括:

      (一)將具保存價值的建築物納入法定古蹟機制,使其受到保護;

      (二)提供誘因或設立合理的補償機制,以鼓勵文物業權人對文物進行所需的維修保養;及

      (三)訂立全面的推廣保存古蹟機制,讓復修後的古建築物可以重新使用,用途應與該建築物的原有功能相配合,藉以回復建築物的舊貌。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