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20


立法會

議程


2003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3年按摩院(修訂)規例》51/2003
2.《2003年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修訂附表2)令》 52/2003
3.《〈中醫藥條例〉(第549章)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53/2003
4.《〈中藥規例〉(第549章,附屬法例)2003年 (生效日期)公告》 54/2003
5.《〈中醫藥(費用)規例〉(第549章,附屬法例) 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55/2003
6.《〈中藥業(監管)規例〉(第549章,附屬法例) 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56/2003
7.《〈2002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修訂附表3及7)公告〉(2002年第123號法律公告)2003年 (生效日期)公告》 57/2003


其他文件

1.第67號預算
截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一甲部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卷一乙部 ──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2.第68號預算
截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財政年度
卷二 ── 基金帳目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何秀蘭議員問:


就醫療衞生服務,特別是公共衞生及防止疾病傳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至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曾與廣東省對口機關就醫療衞生服務事宜進行多少次溝通;並按溝通日期劃分,列出在溝通時曾討論的事項、兩地的負責官員、討論結果及兩地有關當局的跟進行動;及

    (二) 有否評估上述溝通機制的有效性;若有,結果為何;又當局會否改善及加強該溝通機制;若會,實施時間表、負責的官員、在何種情況下啟動機制、以及其他相關詳情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 何俊仁議員問:


有關外籍人士的出入境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出入境口岸劃分,過去1年出境及入境的外籍人士的人次、他們輪候辦理出入境手續的時間及出入境櫃檯的數目;又這些統計數字與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同類出入境統計數字如何比較;及

    (二) 有否考慮簡化外籍人士的出入境手續,或增加出入境櫃檯,以縮短他們輪候的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本年1月,政府告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政府數月前已展開一項研究,探討是否需要及如何訂立一個新的公共交通票價調整機制,而該項研究已接近完成。新機制應顧及各交通服務機構的營運情況等因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檢討現行的票價調整機制;若有,檢討結果為何;

    (二) 有否就新機制諮詢各交通服務機構;若有,收集所得的意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新機制將如何顧及各交通服務機構的不同營運情況;

    (四)新機制會否適用於現時所有公共交通機構;及

    (五)當局有否評估新機制會對投資者信心有何潛在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4. 陳婉嫻議員問: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董事會已決定由本年4月1日起,取消最低經紀佣金的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00年港交所建議取消最低經紀佣金的規定至今的每一年度,

    (i)各類組別的證券公司的數目;

    (ii)證券公司及經紀的每月平均收入;

    (iii)新發牌及獲續牌為證券經紀的人數;及

    (iv)結業的證券公司及失業的證券經紀數目;

    (二) 有否估計因取消最低經紀佣金的規定而結業的證券公司,以及轉業或失業的證券經紀數目;及

    (三)鑒於由政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港交所組成的三方工作小組在研究協助中小型證券經紀的措施時,初步擬定的4個主要工作領域並無包括制訂措施,防止證券買賣的佣金出現惡性競爭及市場被大型證券公司及銀行壟斷,工作小組會否考慮將制訂上述預防措施納入其主要工作領域;若會,港交所會否考慮在工作小組尚未制訂上述預防措施前,暫緩取消最低佣金的規定,以給予中小型證券公司生存的空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李華明議員問:


據報,過去兩年,當局曾拒絕讓5批共約一萬隻從內地輸港的活雞入口,原因是在入境點抽取的有關雞隻血液樣本部分被驗出對H5禽流感病毒測試呈陽性反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這些個案的詳情;

    (二) 有否隨後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如何防止輸港雞隻帶有禽流感病毒;若有,商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內地有關部門有否因而指令有關飼養場暫停出口雞隻以及訂明有關期限;若有,詳情為何;該等飼養場須取得哪個部門的批准才可再行出口雞隻,以及該部門在作出批准前須考慮哪些因素;

    (四)日後會否在拒絕雞隻入口後即時公布涉及的雞隻數目及拒絕原因;若會,有關安排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去年視察內地的飼養場時,有否發現雞隻感染了H5禽流感病毒;若有,當局曾採取甚麼跟進行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6. 麥國風議員問:


關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去年年底推出的自願提早退休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醫管局員工對該計劃的反應;至今分別有多少人申請參加該項計劃和申請獲得批准,以及平均每名成功申請者所得的補償,並按職級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 估計該項計劃推行後醫管局每年可節省的員工薪酬開支,以及醫管局有否制訂其他財務方案,以應付參加該項計劃的人數少於預期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7. 蔡素玉議員問:


本人接獲投訴,電訊盈科有限公司發行供使用者在該公司設置的公眾電話亭打出本地及海外長途電話的儲值電話卡,近年已被該公司的其他電話卡取代,而接受上述儲值電話卡的公眾電話亭數目也變得寥寥可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該公司設有多少個公眾電話亭,其中有多少個仍可接受上述儲值電話卡;

    (二) 是否知悉該公司至今售出多少張這類儲值電話卡,其中尚有多少張在市面流通;及

    (三)會否要求有關公司向持有尚有餘值的儲值電話卡的人士安排退款,或為他們換取同等價值的其他電話卡;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8. 單仲偕議員問:


關於根據"輸入內地專業人才計劃"來港工作的申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2001年6月起,每季屬"資訊科技界"的申請獲批准的比率;有關比率是否持續上升;若是,原因為何;

    (二) 有否定期檢討有關的審批準則和機制,以及監察機制的運作和該計劃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制訂檢討時間表;及

    (三)鑒於不少資訊科技公司相繼結業、業內失業人數上升及工資下調,當局會否定期檢討資訊科技人力市場的供求情況,以制訂該界別人才的輸入配額或修訂有關申請來港工作的資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近年騙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金")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有關的綜援受助人共騙取多少綜援金;

    (二) 上述個案的受助人被揭發騙取綜援金時平均擁有的資產總額為何;及

    (三)有否進一步措施打擊騙取綜援金的行為;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0.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就正規警察及輔警兩者於當值時意外死亡的賠償計算方法及他們能否在"浩園"安葬的審批準則是否不同;若然,有何不同及原因為何;及

    (二)若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及審批準則,當局會否:

    (i)檢討這些不同待遇是否存在雙重標準;

    (ii)研究這些不同待遇對輔警士氣的影響;及

    (iii)考慮修改現行法例,使正規警察與輔警享有同等待遇;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1. 劉慧卿議員問:
(譯文)

在2001年9月,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接納規劃署的建議,把合適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這種新設的土地用途地帶,以保存鄉郊景觀,以及闢作與鄉郊環境配合的鄉郊和康樂用途。在新設的地帶內,低密度及層數少的發展項目(地積比率不高於0.4及建築物樓高不超過3層)可獲城規會批准。在2002年6月,當局在經修訂的大棠分區計劃大綱圖中首次引入這種新設的地帶,把當中3幅土地由"農業"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設立"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這種新的土地用途地帶進行適當的公眾諮詢;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在設立該新的土地用途地帶前,有否評估新用途會否導致出現農地的投機活動、對新界鄉郊景觀構成威脅,以及影響有保育及文物價值的用地;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在決定設立新的土地用途地帶前,有否充分考慮制訂保育及農業政策的事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2. 麥國風議員問:


前立法局於1997年6月通過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包括加入香港護士管理管理局的其中6名成員須由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根據規例規定的方式互相推選產生的條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草擬有關選舉規例的進展,以及計劃於何時把擬議規例提交立法會;及

    (二) 當局計劃於何時實施有關規例;若未定實施日期,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 劉慧卿議員問:


據悉,於去年底獲擢升的警務人員,部分在2001年5月8日《財富》全球論壇舉行期間,曾參與拖走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示威者車輛的行動,或在去年6月30日國家主席訪港期間,參與沒收示威者揚聲器的行動。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職級列出曾參與處理上述示威活動並於2002年內獲晉升的警務人員數目;及

    (二) 當局在考慮晉升執法人員時,會否將其在處理和平公眾集會及遊行的行動中的表現列為一項考慮因素;若會,有否評估此舉會否鼓勵前線執法人員以強硬的態度及手法處理和平公眾集會及遊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何鍾泰議員問:


鑒於去年12月9日曾發生一宗棚架倒塌引致傷亡的嚴重工業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發生的棚架倒塌意外的數目;

    (二) 當局去年採取了甚麼措施,加強建造業人士的工業安全意識;及

    (三)工程承建商及建築工人的僱主就棚架負荷過重或棚架結構不妥所引致的工業意外須承擔甚麼法律責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5.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房屋委員會在其轄下公共屋邨單位的舊租戶遷出後,是否必須拆除原有裝修,才將單位交予新租戶;若然,原因為何;又當局會否更改上述措施,按照新租戶的意願決定是否保留有關單位的原有裝修,以節省公共開支;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香港科學園第一期九座大樓的設施及辦公用地,有三成尚未租出。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表示,科學園的租戶須經嚴格挑選,要"對香港經濟及科技有貢獻"的公司才可成為科學園的租戶;而工程進度亦會按情況予以調整,避免科學園日後落成的設施及辦公用地沒有公司承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科學園租戶的業務類別及員工人數;以及租戶中分別屬於新到香港投資的外來公司及本地新創業公司的比例;

    (二) 科技園公司釐訂"對香港經濟及科技有貢獻"的準則;

    (三)鑒於政府曾於2001年4月向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提交由科技園公司的前身臨時香港科學園有限公司公布的"香港科學園入園準則",科技園公司其後是以該套準則還是第(二)項所指的準則選擇科學園租戶;以及科技園公司有否制訂機制,定期檢討選擇租戶的準則;

    (四)按情況調整工程進度會否影響科技園公司投資科學園的成本;若會,詳情為何及科技園公司將如何應付;及

    (五)科技園公司會否制訂措施及計劃,向海外科研公司推廣或協助本地中小型科研公司租用科學園,以善用園內設備及提高科學園的出租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7. 勞永樂議員問:


據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最近晉升3名職員為高級行政經理及增聘一名副總監,他們的職級相當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表第1至3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該4名行政人員的職責和聘用條件(包括薪酬、福利及合約年期);

    (二) 他們會對醫管局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有何貢獻,以及有否客觀指標衡量該等貢獻;及

    (三)在面對嚴峻財赤及資源緊絀的情況下,醫管局根據哪些理據及準則晉升及增聘高級行政人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8. 羅致光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衞生署法醫科:
    (一) 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哪些醫療服務;及

    (二) 有否為經警方以外的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轉介的性暴力受害人提供醫療服務;若有,過去兩年每年的個案數目及轉介方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關人士如何獲得適當及認可的法醫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陳智思議員問:
(譯文)

據報,有政府部門在位於黃泥涌峽的防空砲台上建造了混凝土平台,並在該處設置臨時辦公室,而魔鬼山砲台一帶亦建造了混凝土梯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何以在該等歷史遺跡上建造混凝土平台及混凝土梯級;

    (二) 政府曾採取甚麼預防措施,以盡量減少這些歷史遺跡受到破壞;及

    (三)財赤問題有否影響政府在保護歷史遺跡方面所採取的措施;若有,影響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0. 朱幼麟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銀行向客戶收取的證券服務收費(交易佣金除外)水平進行監察;及

    (二) 有何措施防止銀行濫收有關費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財政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