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23


立法會

議程

2003年4月2日星期三及
2003年4月3日星期四每天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3年檢疫及防疫條例(修訂附表1)令》 79/2003
2.《2003年防止傳染病蔓延規例(修訂表格)令》 80/2003
3.《選舉開支最高限額(村代表選舉)規例》 81/2003
4.《選舉程序(村代表選舉)規例》 82/2003
5.《2003年圖書館(修訂)規例》 83/2003
6.《2003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規則》 84/2003
7.《2003年公司條例(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從條文)(修訂)公告》 85/2003
8.《2003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公告》 86/2003
9.《〈200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2000年第42號)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87/2003
10. 《〈大律師(認許)規則〉(2003年第5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88/2003
11.《〈2002年法律執業者(費用)(修訂)規則〉(2003年第6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89/2003
12. 《〈2002年執業證書(大律師)(修訂)規則〉(2003年第7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90/2003
13.《〈大律師(高級法律進修規定)規則〉(2003年第8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91/2003
14. 《〈大律師(認許資格及實習)規則〉(2003年第9號法律公告)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92/2003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據報,美國海關總署正考慮擴大就遠洋貨櫃實施的"貨櫃安全倡議"("倡議")的涵蓋範圍,使倡議由本年10月起亦適用於空運貨物。根據倡議,貨運的詳細資料最少須在裝卸貨物前24小時提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上述擴大倡議適用範圍的問題諮詢空運物流業;

    (二)有否評估該項措施對空運物流業及本港經濟的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

    (三)有否制訂措施,協助空運物流業遵守倡議的規定,以及確保倡議不會阻礙業界的發展;及

    (四)有否研究,可否因應空運貨物需快速運送的性質,給予此等貨物不同的對待;若當局認為須給予此等貨物不同的對待,當局是否打算代空運物流業向美國政府提出意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 余若薇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每個專上學生貸款計劃拖欠還款個案的數目及所涉及的欠款總額;及

    (二)有否制訂措施協助無力還款的畢業生;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3.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公務員可按其職級、服務年資、聘用條款及《公務員事務規例》的其他規定,享有多項附帶福利,包括醫療及牙科護理、教育津貼、房屋、度假旅費及退休金等。為應付財政赤字問題,政府承諾致力削減經營開支,並定下在2006至07財政年度達致節省200億元開支的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否計劃推行措施,進一步鼓勵公務員在私人物業市場購置居所,以減少房屋福利的開支;

    (二)於2000年6月1日前加入政府的首長級公務員,其配偶及受供養子女可享有度假旅費福利的理據;及

    (三)鑒於上述的節流目標,當局有否計劃全面檢討公務員現時享有的整套附帶福利;若有,計劃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4. 梁耀忠議員問:


據報,政府計劃將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的商業業務公司化及上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計劃的詳情及實施時間表;

    (二)有關計劃對房屋署員工的影響及當局有何相應措施;

    (三)在房委會的商業業務公司化後,現行的有關出租政策會否改變;若會,詳情為何;及

    (四)有何措施使現有租戶的權益不會因實施有關計劃而受到損害?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5. 李華明議員問:


就買賣未完稅輕質柴油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香港海關每年緝獲的未完稅輕質柴油數量,以及其按已完稅輕質柴油零售價計算的價值;

    (二)估計在過去3年每年的有關稅收損失;

    (三)有否發現售賣未完稅輕質柴油的不法分子利用購入已完稅輕質柴油的單據作掩護,以逃避檢控的個案;若有,情況是否普遍,以及當局有何對策;及

    (四)香港海關緝獲的未完稅輕質柴油的純度及質素;當局有否評估車輛使用此等柴油對環境、有關車輛的保養開支和交通安全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在街道上違例豎立宣傳品日漸猖獗,而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近期清理的違例宣傳品中,有近四成屬於同一間財務公司。食環署曾向該公司發出警告及定額罰款通知書共達117次,但違例情況未見收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半年,法庭對違例豎立宣傳品的最高判刑及罰款額;

    (二)有否研究如何制止該公司重犯有關罪行;若有,研究的結果;及

    (三)會否考慮提高《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第570章)對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人士施加的刑罰,以加強阻嚇作用,遏止違例豎立宣傳品;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7. 麥國風議員問:


截至上月23日,已有二百多宗感染非典型肺炎個案,其中有超過一百名醫護人員受到感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採取了甚麼加強措施,以預防前線醫護員工感染該病症;

    (二)鑒於有公立醫院的護士投訴院方以避免引起公眾恐慌為理由,禁止他們佩帶口罩,以及沒有向他們提供具最佳保障功能的N95型口罩,政府是否知悉該等公立醫院作出這決定的原因,以及是否與財務資源短絀有關;政府有否因應此等個案,向醫管局提供額外的支援;及

    (三)有否評估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因照顧病人而染病是否屬因工受傷並可向醫管局索償,以及有否評估醫管局須否為醫護人員的家人或親友繼而受到感染負上任何責任;若有責任,醫管局會否考慮向他們提供援助或補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8. 陳偉業議員問:


關於持雙程通行證("雙程證")入境的內地女子在港分娩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這類人士在雙程證所載逗留期限屆滿後繼續在港逗留並在這段期間內分娩的個案數目,當中分別有多少人

    (i)曾獲入境事務處正式批准延期留港待產,以及入境事務處作出批准的理由;

    (ii)在分娩後隨即被遣返內地;及

    (iii)被控逾期在港逗留,檢控的結果及法庭對被定罪人士施加的刑罰;及

    (二)鑒於財政司司長夫人在持雙程證留港期間分娩的事例,當局會否容許已來港的懷孕內地女子在逗留期限屆滿後繼續留港待產,以及與內地有關當局商討放寬向香港居民在內地的配偶在懷孕期間簽發雙程證方面的限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9. 單仲偕議員問: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協調中心")統籌處理本地電腦保安事故,工作包括報告事故、處理求助個案、作出回應及提供復修支援等。根據"香港資訊保安調查2002"的調查結果,過去3年,本地中小型企業所受的電腦攻擊,主要為電腦病毒的攻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個案類別劃分,協調中心處理的求助個案宗數及平均回覆時間;

    (二)協調中心自成立以來,發出各類保安警報(如電腦病毒預報、保安漏洞等)的數目、發布方法及協調中心與其他電腦保安公司在發布保安警報方面所需時間的平均差距;

    (三)有否檢討協調中心發布保安警報機制的運作及效率;若有,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制訂政策,處理電腦病毒的攻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0. 劉慧卿議員問:


《基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對行政長官負責。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行政長官有否定期與廉政專員會面,以及兩人上次會面的日期;

    (二)行政長官有否與廉政專員討論財政司司長在公布財政預算案前不久買車因而涉嫌避稅的事件;若有,原因為何;及

    (三)有何措施確保廉政公署能在不受任何人干預的情況下獨立調查上文第(二)項所述的事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1.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粉嶺華明邨一個單位因樓上有吸煙人士亂拋燃着的煙蒂而發生火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同類案件的宗數及因而遭檢控的人數;

    (二)第(一)項所述的案件有否包括曾因亂拋煙蒂而被定罪及罰款的人士再遭檢控的案件;若有,有關案件宗數;及

    (三)過去3年,當局以何措施加強市民不亂拋煙蒂的意識,以及這些措施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2. 劉江華議員問:


根據"深港陸路口岸警務協作制度",位於深圳及香港兩地的陸路口岸的警務設施會處理在口岸範圍內發生的罪案及警務事宜,而該制度已自本年1月19日起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該制度實施以來,本港警方每月在每個陸路管制站接獲市民舉報罪案或要求協助的個案數目,並按個案性質列出分類數字;

    (二)本港警方就該等個案與內地當局作出聯繫的詳情,以及內地當局主要提供的協助;及

    (三)有否檢討就該制度的實施事宜向市民作出的宣傳是否足夠,以及該制度在防止及偵查罪案方面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3. 楊孝華議員問:


當局自去年3月起實施網上快證計劃,台灣居民可透過互聯網申請及領取台灣旅客入境許可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共簽發了多少張網上快證;

    (二)台灣居民可透過哪些機構申請網上快證;及

    (三)有否計劃向其他地區或國家的人士提供網上快證服務;若有,計劃的詳情和進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蔡素玉議員問:


本人留意到路政署在港島多個地區,包括中環、金鐘及北角等地區大量更換行人路的欄杆,但被更換的欄杆表面看來並沒有明顯破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更換上述欄杆;

    (二)這些欄杆的產地;

    (三)更換1米欄杆涉及的欄杆物料費用和拆卸及安裝分別費用;

    (四)新安裝的欄杆在何時需要更換;及

    (五)過去兩年及未來1年,每年路政署更換行人路欄杆的總長度和涉及的公帑開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5.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行政長官就《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徵詢行政會議一事,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基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行政長官在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長官有否在提交該條例草案前就其內容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若有,徵詢的日期及時間;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如何在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及防止機密資料外泄之間取得平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6.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一名市民購入一部二手電腦後發現該部電腦的硬盤貯有警方的機密資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棄置電腦的正常程序及途徑;

    (二)警方會否及如何在棄置電腦前將貯存在硬盤的機密資料銷毀;及

    (三)有何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7.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檢討現時各間護衞服務公司向押送現金及貴重物品的員工提供的護身裝備,是否足以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及

    (二)會否考慮立法規定護衞服務公司須為擔任押送工作的員工提供適當的護身裝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8. 李家祥議員問:


據悉,為促進本地燃油市場競爭,政府正研究制訂新的油站招標條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新的油站招標條件會否包括:

    (i)免除地租;

    (ii)由提供最低燃油零售價的競投者中標;及

    (iii)除非集團式營辦商提供較低的燃油零售價,否則會優先考慮由非集團式營辦商經營;

    若會,有關招標條件會否對原有經營者造成不公平競爭;若有關條件不會包括上述各項,有何新的招標條件;

    (二)以新的招標條件推出的油站土地的數目,其中有多少幅是:

    (i)現有油站土地;

    (ii)將現有土地改作油站用途;及

    (iii)新的油站土地;

    (三)以新的招標條件出售油站土地的估計收入;及

    (四)以價高者得及在沒有其他競投條件的情況下公開拍賣油站土地的估計收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9.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有警務人員胡亂棄置存有警方機密檔案的電腦,泄漏警方資料。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曾表示,由於警署電腦數量有限,警務人員在取得上級批准後,可使用私人電腦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紀律部隊人員在公事上使用的電腦,屬政府擁有及屬私人擁有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有否計劃提高屬政府擁有的電腦的百分比;若有,計劃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3年,每年各紀律部隊分別採購及棄置電腦的數目,以及涉及的金額;及

    (四)有否定期檢討當局就棄置政府擁有的電腦及公務員因公事使用私人擁有的電腦分別制訂的程序守則;若有,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0. 李家祥議員問:


鑒於國際形勢嚴峻,石油價格出現波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制訂石油儲備政策,確保石油供應充足,以及防止油公司謀取暴利;若有,政策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

《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 : 財政司司長

IV.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動議議案


    (議案內容已載列於2003年3月26日發出的 立法會CB(3)515/02-03號文件內)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 議決修訂《僱員補償條例》附表3 ─ 

    (a)在第1(b)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00";

    (b)在第2(b)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00";

    (c)在第3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80"。

  • 根據《肺塵埃沉着病(補償)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 議決修訂《肺塵埃沉着病(補償)條例》附表2第I部 ─ 

    (a)在第1(b)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00";

    (b)在第2(b)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00";

    (c)在第3段中,廢除"$175"而代以"$280"。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