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24


立法會

議程

2003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第2號)規例》93/2003

2.《2003年入境(碇泊處及着陸地點)(修訂)(第2號)令》 94/2003


其他文件

1.第73號香港扶輪社貸款助學金
截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
經審計周年帳目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2. 第74號星島基金貸款助學金
截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
經審計周年帳目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3. 第75號截至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 的財政年度預算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摘要及總目收入分析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4. 第76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03/2004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何秀蘭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制定後,有關違反該條例及/或抵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有關的法律程序而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
    (一)每年的申請數目,以及每宗申請所援引的上述條例及/或公約的相關條文;

    (二) 成功申請的宗數,以及其中有多少宗申請獲得法律援助署署長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5AA條免除施加予法律援助申請人的財務資源限制;

    (三) 申請被拒的宗數和理由;及

    (四) 因申請被拒而提出上訴的宗數和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 梁富華議員問:


據報,在信德中旅船務管理有限公司宣布自上月11日起停辦往來九龍尖沙咀中港碼頭和澳門的渡輪服務後,餘下唯一一間經營該航線的公司隨即調高票價,以致消費者沒有選擇及需付出較高的票價。據悉,經營有關渡輪服務的公司無須向政府申領牌照或與政府簽訂任何合約,而只需向海事處申請使用碼頭設施。關於這個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以何準則訂定這一安排;

    (二) 對其他的跨境渡輪服務是否亦是同一安排;若否,為何有不同安排;及

    (三) 當局會否檢討有關安排;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 李華明議員問:


最近一項投資研究報告指出,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煤氣公司")去年的固定資產回報高達34%,該公司在喉管輸送氣體燃料市場亦已取得70%的佔有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調查煤氣公司現時在家用氣體燃料市場的佔有率,以及估計該公司在5年及10年後的有關佔有率;

    (二) 有否評估家用氣體燃料市場是否已出現壟斷的情況;若評估為有此情況,當局有何跟進行動;

    (三) 鑒於當局現正就引入共同輸送系統供應天然氣(以提供多一項家用氣體燃料選擇)進行可行性研究,該項研究的內容及範圍詳情為何;及

    (四) 除了與煤氣公司簽訂"資料及諮詢協議",以提高煤氣收費釐定機制及調整收費的理據的透明度外,當局會否考慮就煤氣公司的許可利潤水平、煤氣價格及有關事宜進行規管;若會,考慮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4.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提供的流動圖書館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使用該項服務的人次;

    (二) 現時用作提供該項服務的車輛數目,以及每年的有關營運開支;

    (三) 現時提供該項服務的員工數目,以及他們每年的薪酬總額;

    (四) 該項服務的單位成本,以及這數字與分區圖書館和小型圖書館的單位成本如何比較;及

    (五) 當局以何準則決定提供該項服務的地點,以及有否定期評估該項服務的成效;若有,上次評估的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麥國風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接受病人或其家屬以外幣現款繳付急症室收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以外幣現款繳付急症室收費的個案數目及所涉款額;

    (二) 醫管局有否收到外幣偽鈔;若有,詳情為何;

    (三) 醫管局有否考慮接受其他繳費方法(例如使用信用卡、八達通卡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還有哪些公營醫療機構及公用服務機構接受以外幣現款繳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6. 羅致光議員問:


根據《家庭暴力條例》(第189章),只有當纏擾者與受害人屬夫婦或同居男女關係時,受害人才可向法院申請禁制對方作出騷擾的強制令。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0年10月發表的 《纏擾行為研究報告書》,其中建議當局參照英格蘭法律委員會的建議修訂該條例,包括容許與答辯人"有關連"(例如曾經與其同居或是其親屬等)的人士申請"不准騷擾令",以加強對家庭成員的保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採納修訂該條例的建議;若會,修訂的內容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為何當局至今尚未就如何落實報告書的建議作出決定,以及何時才會作出有關決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7.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不少來自新落成公共屋邨(包括東涌逸東邨、天水圍天悦邨、天澤邨、天恒邨及天逸邨)的居民及商戶向本人反映,邨內沒有設置銀行分行及自動櫃員機,對居民(尤其是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長者)造成不便,商戶的生意亦因居民缺乏現款而受到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是否察悉上述問題及曾否採取任何改善措施;

    (二) 房屋署會否考慮提供豁免租金優惠及改善商場的設計,以鼓勵銀行在屋邨設置自動櫃員機;及

    (三) 當局會否修改銀行發牌條件,使每一個屋邨均設有銀行分行或自動櫃員機,以確保有關居民可享用基本的銀行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8. 單仲偕議員問:


"技能提升計劃"於2001年9月推出,目前為14個指定行業的在職人士提供繼續進修的機會,課程由僱主、僱員及培訓機構的代表共同制訂,學費大部分由政府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行業劃分,這計劃為各指定行業提供多少項與應用資訊科技有關的課程,以及這些課程的學員人數;

    (二) 以何準則決定可參加該計劃的行業,以及沒有將資訊科技業納入可參加該計劃的行業的原因;及

    (三) 會否檢討第

    (二)項所述的準則;若會,檢討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9. 何鍾泰議員問:


關於專營巴士站及總站和電車站及總站的設計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3年,各專營巴士公司及香港電車有限公司有否分別為其巴士站及總站和電車站及總站進行外觀改善工程;若有,工程的詳情為何;

    (二) 若第(一)項的答案為否,有關公司有否計劃進行上述工程;若有,計劃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現時有多少個電車站沒有安裝車站名稱牌及在路軌旁設置月台供乘客上落,以及電車公司有否計劃為這些電車站提供上述設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0.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公共屋邨內商鋪的經營者在結束業務並把有關店鋪交還房屋署前,須否拆除店鋪內的所有裝修及設備;
    (一)若然,原因為何;及

    (二) 若否,當局會否按照有關店鋪的新租戶的意願決定是否拆除原有裝修及設備,以減少浪費及節省公共開支;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1.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當局提供給公務員租用以作員工福利的渡假屋,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哪些政府部門現時提供渡假屋供轄下員工租用;每間渡假屋的位置及落成或購置時間為何,以及哪些級別的員工有資格申請租用;

    (二) 過去3年,這些渡假屋每年的平均入住率及所涉及的保養開支;及

    (三) 有否檢討當局提供這項福利是否切合員工的需要及合乎成本效益;若有檢討,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2. 何秀蘭議員問:
(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及/或《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527章)制定後,有關違反該等條例規定有關的法律程序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
    (一)按條例及年份劃分,上述申請的數目及每宗申請所援引的相關條文;

    (二) 分別由原告人與被告人提出的成功申請宗數,而就原告人的申請而言,有關的被告人來自公營機構還是私營機構;

    (三) 申請被拒的宗數和理由;及

    (四) 因申請被拒而提出的上訴的宗數和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3. 蔡素玉議員問:


根據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與政府簽訂的用電需求管理協議("協議"),港燈由2000年7月1日至2003年 6月30日期間,提供現金回扣予購買及使用節能照明設備(包括慳電膽、慳電光管及電子鎮流器)的非住宅客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根據協議向港燈申請現金回扣的客戶數目;其中有多少客戶成功申請及他們獲得的平均回扣金額,以及客戶的申請被拒絕的原因;

    (二) 港燈至今根據協議向客戶提供現金回扣的總金額;涉及的慳電膽、慳電光管及電子鎮流器分別的數目;

    (三) 港燈以何方式宣傳這項節能照明裝置回扣計劃;其中有否包括在向非住宅客戶發出繳費通知書時附上這項計劃的宣傳單張;及

    (四) 港燈會否延長回扣計劃的申請期限,以及放寬申請資格,例如讓住宅客戶也可申請;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4.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監察私家醫院的服務水平及收費透明度的事宜,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措施鼓勵私家醫院把各項醫療服務的收費詳情預先清晰地告知求診人士,並把載列收費詳情的告示張貼在當眼處;

    (二) 有何措施鼓勵私家醫院設立臨床稽核制度,以加強監察駐院醫生的專業水平;

    (三) 是否知悉有多少間私家醫院已清晰地公開各項服務收費詳情及設立臨床稽核制度;及

    (四) 會否考慮將"清晰地公開服務收費詳情及設立臨床稽核制度"的規定列作私家醫院的發牌條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5. 劉江華議員問:


有關偷車案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報失的車輛在境內尋回的數目以及佔報失車輛總數的百分比;

    (二) 有否估計,在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部報失車輛被偷運外地及其目的地;

    (三) 哪些地點及甚麼時分有較多偷車案發生;及

    (四) 警方有何進一步措施打擊偷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6. 李家祥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本年施政報告中,承諾會致力讓過境人士在半小時內完成辦理香港與大陸兩地的過關手續。據報深圳市將於本年4月1日開始容許當地居民以個人身份來港旅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本年復活節假期以及內地的勞動節和國慶假期期間,有何措施落實上述承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7.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教育統籌局將於本年9月為就讀主流中學的高中學生推出一項試點計劃。根據這項計劃,職業訓練局及明愛成人及高等教育服務將合共提供12項職業導向課程予大約300位學生修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這些課程的內容及預計哪些課程最受歡迎,以及學生需要多少時間才可修畢個別課程;

    (二) 這些課程與其他私人機構提供的同類課程有何分別;及

    (三) 如何向學生宣傳這項試點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8. 石禮謙議員問:


據報,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近日成立國家納米科學中心,而現時香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等高等教育院校在納米技術研究方面已具備相當實力,部分大學校長表示會積極參加內地納米技術的有關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分別由當局、本港的大學及個人提供的納米科技研究經費;

    (二) 與世界先進國家及地區相比,本港在納米科技研究及應用方面處於甚麼水平;以及在提升有關水平方面有否尚待解決的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本港納米科技研究項目的成果有多少項已轉化為商品或被工商業採用;當局有否統計此方面的經濟收益;若有,統計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9. 李家祥議員問:


關於政府在公眾地方及公共/私人屋邨設置廢物分類回收箱,以推行廢物分類回收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自推行有關計劃以來所涉及的開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0. 石禮謙議員問:


據報,僱員再培訓局將於下一個財政年度大幅增加家務助理培訓課程的學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僱員再培訓局轄下培訓機構舉辦的家務助理培訓課程的學額、學員人數、每名學員的培訓成本及平均津貼金額,畢業學員中成功就業的人數和比率,以及他們的平均時薪;

    (二) 有否就本地家務助理的需求、僱用形式及工作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制訂培訓課程的內容及調整家務助理培訓課程的學額,以避免浪費資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本地家務助理多以鐘點形式受僱,不會留宿,無法滿足聘請全職家庭傭工的僱主的要求,而且以鐘點形式受僱亦令本地家務助理的交通費用增加,其時薪亦因此較外籍家庭傭工的按時計薪酬為高,當局有否措施提高本地家務助理的競爭力;若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家務助理培訓課程的部分學員只是藉參加課程提升其家務技巧,以便更好照顧家庭,而根本無意受聘為家務助理,當局有否就此作出規限或制訂指引,以避免上述濫用情況;若有,規限或指引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1. 《2003年建造業徵款(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2. 《2003年教育(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3. 《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4. 《2003年收入條例草案》

5. 《2003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2003年建造業徵款(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2. 《2003年教育(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教育統籌局局長

3. 《200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4. 《2003年收入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2003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 : 財政司司長

(i)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9(3)條動議的決議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為削減分目000而將總目122削減58,500,000元。

(ii)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9(3)條動議的決議案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為削減分目103而將總目122削減85,000,000元。

(iii)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9(3)條動議的決議案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為削減分目000而將總目144削減11,220,000元。


IV.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
    (a)將於2003年2月1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3年進出口(移離物品)(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3年第34號法律公告)修訂,在第6條中,在新的附表2中,在第7項中,廢除"該船隻、飛機或車輛的收貨人或"而代以"所涉物品的收貨人或該船隻、飛機或車輛的";

    (b)將於2003年2月1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3年儲備商品 (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3年第35號法律公告)修訂 ─ 

    (i)在第3(2)條中,在新的第5(3)條中,廢除"11(2)(b)"而代以"11(1)(d)";

    (ii)在第4(4)條中,在新的第6(2A)條中,廢除"11(2)(b)"而代以"11(1)(d)";

    (iii)在第5(2)條中,在新的第8(3)條中,廢除"12(2)(b)"而代以"12(1)(d)"。


V. 議員法案

首讀

《2002年母佑會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2年母佑會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 黃宏發議員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附屬公司合併) 條例草案》 : 吳亮星議員

出席的政府官員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VI.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3年3月1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3年公共收入 保障(收入)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3年第59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3年4月30日的會議。

  2.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3. 議決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

      (一)財政司司長在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前購買私人汽車是否違反《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第一章第1.2(6)條:"主要官員須時刻嚴守個人品格和操守的最高標準"及第1.2(7)條:"主要官員須確保在他們公職和個人利益之間並無實際或潛在的衝突";

      (二) 是否有人建議修改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中有關2003年3月5日出席會議人士申報購買私人汽車的部分;及

      (三) 就行政會議在會議上有關申報購買私人汽車事宜的討論,政府有否向本會提供全部及真確的資料;

        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