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日期:2004年3月9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47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2004年1月30日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纪要

CB(1)1198/03-04
(在2004年3月3日随立法会CB(1)1199/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2月13日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纪要

CB(1)1219/03-04
(在2004年3月5日随立法会CB(1)1220/03-04号文件发出)

2004年2月24日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纪要

CB(1)1228/03-04
(在2004年3月8日随立法会CB(1)1229/03-04号文件发出)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7分至下午12时40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1月30日第二十三次会议的跟进事宜"

CB(1)1230/03-04(01)
(在2004年3月8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2月13日第二十四次会议的跟进事宜"

CB(1)1230/03-04(02)
(在2004年3月8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2月24日第二十五次会议的跟进事宜"

CB(1)1230/03-04(03)
(在2004年3月8日发出)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对转制机制及更正条文作出修订的咨询报告"的文件

CB(1)1230/03-04(04)
(在2004年3月8日发出)

有关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立场文件"的文件

CB(1)1057/03-04(01)
(英文本在2004年2月23日随立法会CB(1)1057/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在2004年2月23日随立法会CB(1)1084/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主要问题的立场报告"的文件

CB(1)968/03-04(02)
(英文本在2004年2月12日随立法会CB(1)968/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在2004年2月12日随立法会CB(1)986/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对律师会提出"白昼改制"建议的初步回应

CB(1)730/03-04(05)
(在2004年1月12日随立法会CB(1)758/03-04号文件发出)

香港律师会2003年12月16日的意见书

CB(1)615/03-04(01)
(英文本在2003年12月18日随立法会CB(1)615/03-04号文件发出)
(中译本在2004年1月9日随立法会CB(1)730/03-04号文件发出)

I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