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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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部:2004年4月13日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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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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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法律顾问拟备的有关"现行文件注册制度下《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与拟议业权注册制度下《土地业权条例草案》规管优先次序条文的比较"的文件
| LS67/03-04 (英文本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1)1544/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在2004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1)1554/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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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部:逐一审议条例草案各项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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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草案文本
| CB(3)210/02-03 (在2002年12月6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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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政府当局在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初期间提供的文件载述的修正建议摘要(截至2004年4月14日的情况)"
| CB(1)1544/03-04(01) (英文本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1)1544/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4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1)1554/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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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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