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期:2003年5月5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2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2003年4月23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纪要

   CB(1)1568/02-03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2分至10时30分)

讨论拟议的新制度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转制机制"的文件

   CB(1)1464/02-03(04)
(在2003年4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建议的香港土地业权注册制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业权注册制度的比较"的文件

   CB(1)1464/02-03(05)
(英文本在2003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1)1464/02-03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在2003年4月17日随立法会CB(1)1475/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3年4月23日第三次会议的跟进事宜"

   CB(1)1567/02-03(01)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妥善业权证明书"的文件

   CB(1)1567/02-03(02)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业权注册对财政及人手的影响"的文件

   CB(1)1567/02-03(03)
I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之后)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