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会见香港测量师学会
(上午8时30分至9时)
香港测量师学会陈述意见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
| 香港测量师学会2004年5月13日的第二份意见书
| CB(1)1899/03-04(03) (英文本在2004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1)1899/03-04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4年6月4日随立法会CB(1)2042/03-04号文件发出)
|
| 政府当局对香港测量师学会意见书的回应
| CB(1)2042/03-04(01) (英文本在2004年6月4日随立法会CB(1)2042/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在2004年6月7日随立法会CB(1)2061/03-04号文件发出)
|
| 香港测量师学会2003年4月22日的第一份意见书
| CB(1)1517/02-03(06) (英文本在2003年4月24日随立法会CB(1)1517/02-03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3年5月7日随立法会CB(1)1604/02-03号文件发出)
|
| 刘炳章议员在2004年5月21日致法案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 CB(1)1917/03-04(02) (只备英文本) (在2004年5月24日发出)
|
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9时至下午12时25分)
研究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对《土地业权条例草案》作出的修订"的文件
| CB(1)1987/03-04(02) (在2004年5月31日发出)
|
| 条例草案文本
| CB(3)210/02-03 (在2002年12月6日发出)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附表2除外)
| CB(1)1899/03-04(04) (英文本在2004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1)1899/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4年5月24日随立法会CB(1)1917/03-04号文件发出)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条例草案附表2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 CB(1)2042/03-04(02) (英文本在2004年6月7日随立法会CB(1)2061/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事项文本(附表2除外)
| CB(1)1899/03-04(05) (英文本在2004年5月21日随立法会CB(1)1899/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4年5月24日随立法会CB(1)1917/03-04号文件发出)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政府当局在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初期间提供的文件载述的修正建议摘要(截至2004年4月14日的情况)"
| CB(1)1544/03-04(01) (英文本在2004年4月16日随立法会CB(1)1544/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4年4月19日随立法会CB(1)1554/03-04号文件发出)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
| 有关文件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条例草案附表1及2"的文件
| CB(1)468/03-04(01) (英文本在2003年12月1日随立法会CB(1)468/03-04号文件发出)(正文及附件2的中文本在2003年12月2日随立法会CB(1)489/03-04号文件发出)
|
| 助理法律顾问拟备的有关"对《土地业权条例草案》附表2所载相应修订建议的观察分析"的文件
| LS12/03-04 (英文本在2003年11月7日随立法会CB(1)282/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3年11月10日随立法会CB(1)297/03-04号文件发出)
|
II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25分至12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