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

日期:2003年9月30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2.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A部: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拟议弥偿计划

    立法会文件编号

    "弥偿基金的运作情况 ─ 补充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2464/02-03(03)号文件)附件A的补遗

       CB(1)2501/02-03(01)(在2003年9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二份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

       CB(1)2501/02-03(02)(在2003年9月25日发出)

    有关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弥偿基金的运作情况 ─ 补充资料"的文件

       CB(1)2464/02-03(03)(英文本在2003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1)2464/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3年9月18日随立法会CB(1)2475/02-03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一份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

       CB(1)2089/02-03(02)(英文本在2003年6月26日随立法会CB(1)2089/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3年6月28日随立法会CB(1)2120/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三份有关"弥偿"的文件

       CB(1)2305/02-03(05)(在2003年7月29日发出)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就政府当局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提交的意见书

       CB(1)2207/02-03(09)(英文本在2003年7月15日随立法会CB(1)2207/02-03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3年7月30日随立法会CB(1)2311/02-03号文件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政府当局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于2003年7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

       CB(1)2305/02-03(06)(英文本在2003年7月29日随立法会CB(1)2305/02-03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3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1)2464/02-03号文件发出)

    草拟问题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对草拟问题的回应"的文件

       CB(1)2501/02-03(03)(在2003年9月29日发出)

    B部:审议条例草案的相关部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条例草案文本

       CB(3)210/02-03(在2002年12月6日发出)

  3. 其他事项

  4.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