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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
日期:
2003年9月30日(星期二)
时间:
上午10时45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A部: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拟议弥偿计划
立法会文件编号
"弥偿基金的运作情况 ─ 补充资料"文件
(立法会
CB(1)2464/02-03(03)
号文件)附件A的补遗
CB(1)2501/02-03(01)
(在2003年9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二份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
CB(1)2501/02-03(02)
(在2003年9月25日发出)
有关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弥偿基金的运作情况 ─ 补充资料"的文件
CB(1)2464/02-03(03)
(英文本在2003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1)2464/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3年9月18日随立法会CB(1)2475/02-03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一份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
CB(1)2089/02-03(02)
(英文本在2003年6月26日随立法会CB(1)2089/02-03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在2003年6月28日随立法会CB(1)2120/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的第三份有关"弥偿"的文件
CB(1)2305/02-03(05)
(在2003年7月29日发出)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就政府当局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提交的意见书
CB(1)2207/02-03(09)
(英文本在2003年7月15日随立法会CB(1)2207/02-03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3年7月30日随立法会CB(1)2311/02-03号文件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政府当局有关"弥偿上限的合宪性"的文件于2003年7月25日提交的意见书
CB(1)2305/02-03(06)
(英文本在2003年7月29日随立法会CB(1)2305/02-03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在2003年9月17日随立法会CB(1)2464/02-03号文件发出)
草拟问题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对草拟问题的回应"的文件
CB(1)2501/02-03(03)
(在2003年9月29日发出)
B部:审议条例草案的相关部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条例草案文本
CB(3)210/02-03
(在2002年12月6日发出)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