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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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25/03-04号文件 (在2004年6月3日随立法会CB(1)2026/03-04号文件发出)
| - | 2004年5月20日第十九次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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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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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64/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在2004年6月4日会议上经讨论后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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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64/03-04(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政府当局就在2004年4月及5月的会议后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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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24/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6月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关于"有关修订图则及规划许可申请的通知"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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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24/03-04(03)号文件 (在2004年6月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关于"把草图呈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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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016/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6月1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关于"有关根据第6条作出申述、根据第6A条提出意见及根据第6F条作出进一步申述的规定"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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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82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在2004年5月14日发出,中文本在2004年5月18日随立法会CB(1)1863/03-04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建议在法例中订明城市规划委员会须公开其就聆讯申述而举行的会议一事所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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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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