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时55分)
|
| 立法会CB(1)2099/03-04(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在2004年6月8日会议上经讨论后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
|
| 立法会CB(1)2064/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6月7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在2004年4月及5月的会议后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作出的回应
|
| 立法会CB(1)2024/03-04(02)号文件 (在2004年6月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关于"有关修订图则及规划许可申请的通知"的资料文件
|
| 立法会CB(1)2103/03-0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在2004年6月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对条例草案第3条(《城市规划条例》第2条)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
II. | 其他事项
(下午1时55分至2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