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 期:2003年9月17日(星期三)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10分)

A 部分:各团体代表陈述意见
立法会文件编号

纪律部队评议会(职方)

   CB(1)2427/02-03(01)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警察评议会(职方)

   --

香港公务员总工会

   CB(1)2427/02-03(02)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政府第一标准薪级员工总会

   --

政府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

   CB(1)2427/02-03(03)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香港公务员工会联合会

   --

香港职工会联盟

   CB(1)2427/02-03(04)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其他意见书

未能出席会议的下列团体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文件编号

香港大律师公会

   CB(1)2427/02-03(05)
(兼备中译本及英文本)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本地高级公务员协会

   CB(1)2427/02-03(06)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香港政府华员会

(a)于2003年2月21日就2003年公务员薪酬调整提交的意见书

   CB(1)980/02-03(01)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2月24日发出)
(于2003年9月16日重新发出)

(b)于2003年2月25日就2003年公务员薪酬调整发出的新闻稿

   CB(1)999/02-03(01)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2月27日发出)
(于2003年9月16日重新发出)

B部分:政府当局扼要回应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对香港大律师公会意见书的回应

   CB(1)2455/02-03(01)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政府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意见书的回应

   CB(1)2455/02-03(02)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纪律部队评议会(职方)意见书的回应

   CB(1)2455/02-03(03)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香港公务员总工会意见书的回应

   CB(1)2455/02-03(04)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C部分:讨论

立法会文件编号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意见书摘要"

   CB(1)2427/02-03(07)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2003年8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1)2427/02-03(11)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2003年9月4日致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

   CB(1)2427/02-03(12)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就"《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第14条"拟备的文件

   CB(1)2455/02-03(05)
(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10分至4时25分)

2003年7月2日首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文件编号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3年7月2日首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CB(1)2427/02-03(08)
(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减薪决定对支取脫钩入职薪金公务员的影响"提供的文件

   CB(1)2427/02-03(09)
(于2003年9月1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对公务员及廉署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类别的适用详情"提供的文件

   CB(1)2427/02-03(10)
(于2003年9月10日发出)
I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9月16日